□木匠
前文我们说到朱熹因不甘心眼瞅着唐仲友就这么全身而退了,他急于想要找到唐仲友犯罪的证据。是以当他听说唐仲友与严蕊的关系十分不一般时,便打定了主意,从严蕊身上打开突破口,拿到唐仲友与其“逾滥”的犯罪证据。
于是,他命令黄岩通判马上将严蕊押解到绍兴府,接受审判。想她一个弱女子,到了公堂之上,只要吓唬吓唬,还不什么全招了。这天,严蕊被带到绍兴府的大堂之上,绍兴知府一上来就声色俱厉地逼严蕊承认:她和唐仲友之间,存在着非正常的关系。哪知,那严蕊竟是一口咬定,自己和唐仲友之间并无“逾滥”之事。
绍兴知府拿不到口供,就无法向朱熹交代。于是,就给严蕊用了刑,直打得她皮开肉绽,死去活来。当她被拖回牢里的时候,已是奄奄一息。就连“见多识广”的狱官都看不下去了,就劝她说:“上头不过是想要你一个口供,你原本就是一个营妓,即便是认了与唐大人有私,按律,也不过就是杖责八十。可这,打的都不止八十了。不如就早些认了吧,也免得皮肉再受这般苦楚。”
但严蕊却词色凛然地说道:“我虽身为贱妓,纵与太守有私,料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
几天后,严蕊又被带去过堂,仍是不肯屈服,除又挨了几十板子外,还被施了拶刑。
严蕊的抵死不从,彻底打乱了朱熹的计划,使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而百姓都是很单纯,很善良的。他们固然愿意看到贪官受到惩治,但任谁知道了这么一个千娇百媚、诗情画意的美人,被一帮恶汉如此折磨,还能无动于衷呢?
渐渐地,人们对此案的关注点,都从朱熹是否能从严蕊口中,得到唐仲友犯罪的证据上,转移到了严蕊会不会因为一力维护唐仲友,而被活活折磨死,并都对严蕊寄予了无限的同情。特别是士大夫阶层,也都认为:你朱熹与唐仲友皆是朝廷的命官,身份、地位都差不多,你们爱怎么斗,我们不管,但你要让严蕊这么一个出身卑微的营妓,夹在你们两个大人中间,受此折磨,这我们就不能不鄙视你了。
朱熹当然不是不清楚他这么做,会给人看笑话。他原来想的是,严蕊身为一营妓,必不经吓,那他就可以速战速决,取得口供,扳倒唐仲友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严蕊的骨头会这么硬,以至于事情发展到了如今这个地步。而他已经骑在了虎上,哪又那么容易下得来?唯有继续上奏,弹劾唐仲友,如不能将其告倒,则自己的一世清誉,必将付诸东流。
一时间,朱告唐违法乱纪一案,以及严在狱中的表现,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且在口口相传的过程中,又被人添油加醋,传得沸沸扬扬。
朱熹见他弹劾唐仲友的奏本递上去后,迟迟不见批复,料是王淮暗中作梗。于是,他又毫不畏惧地给王淮写了封信,直言如果你敢将我此前上的弹劾唐仲友的奏本压下,不呈送给皇上的话,那我就要进京告御状了。
王淮怕事情闹大,会牵连到自己,只好将朱的奏折“化繁为简”,连同唐的自辩状一起送到了孝宗皇帝的龙案上,以造成他们“秀才斗气”之假象。同时,又很“高姿态”地奏请皇上,免去唐仲友的江西提刑一职,交由浙西提刑酌情查办。但最后,唐只得到了一个“被提前退休”的处理结果。
看到朝廷对唐仲友的纵容态度,朱熹自然十分气愤,遂又递交了第六状,要求朝廷依法追究唐的刑事责任,以平百姓之愤。为了缓解朱、唐之间的矛盾,王淮又请吏部出面,提名朱去担任江西提刑一职(这对朱来说,也算是升了一级)。但朱在接到任职通知后,便想,自己如果接受了这个职务,肯定会让人以为自己弹劾唐仲友,是为了谋其位、窃其权。于是,他为表明自己的立场,毅然向朝廷递交了《辞免江西提刑奏状》。然后,就带着一家老小,回其家乡武夷山,开馆授徒去了,从此再未涉足官场。
那严蕊后来又怎么样了呢?
朱熹走后,朝廷又派了岳霖(字商卿,岳飞的第三子)为提举浙东刑狱,也就是朱熹原来当的那个官,复审此案。
岳霖早就听说过严蕊这事。是以他一到任,就将严蕊从牢中提出,与她说道:“我一向听说你长于词翰,你且把自家的心事,写成一词说与我听,我自有主意。”严蕊领命,当即口占了一词,便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首《卜算子》: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岳霖听罢,不由大加称赏。于是,立刻命人取来妓籍,将她除了名字。
岳霖本想:从严蕊在狱中,宁可受重刑,也要维护唐仲友一事来看,她对唐仲友一定是有很深的感情的,现在唐仲友也已返乡,判其从良,也是为了能够成全她和唐仲友之间的这段感情。谁知,唐仲友在经此一事后,却不想再与她有任何瓜葛,竟然对她避而不见。严蕊从良后,身无着落,不得已又成为了私娼。据说后来她被一宗室子弟收为了小妾,从此便在江湖中彻底地消失了……
后世,有人因有感于严蕊的事迹,还做了这样一首诗:
天占有女真奇绝,挥毫能赋谢庭雪。搽粉虞侯太守筵,酒酣未必呼烛灭。忽尔监司飞檄至,桁杨横掠头抢地。章台不犯士师条,肺石会疏刺史事。贱质何妨轻一死,岂承浪语污君子?罪不重科两得答,狱吏之威止是耳。君侯能讲毋自欺,乃遣女子诬人为。虽在缧绁非其罪,尼父之语胡忘之。君不见,贯高当时白赵王,身无完肤犹自强。今日蛾眉亦能尔,千载同闻侠骨香!含颦带笑出狴犴,寄声合眼闭眉汉。山花满头归复来,于潢自有梁鸿案。
可能有人想问,唐仲友与严蕊,到底有没有“逾滥”呢?有与没有,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清人纪晓岚就在其《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说:“观周密《齐东野语》所记之台妓严蕊一事,未可以是病仲友也。”近人余嘉锡亦在其所撰的《四库提要辨证》一书中,更进一步地指出:“夫唐宋之时,士大夫宴会,得以官妓承值,徵歌侑酒,不以为嫌。故宋之名臣,多有眷怀乐籍,形之歌咏者,风会所趋,贤者不免。故仲友与严蕊之事,无论有无,都不足深诘矣。”这意思就是说,即便唐仲友与严蕊确有“逾滥”之事,但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朱熹完全没必要对此这般大惊小怪、小题大做、抓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