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应
电视开机广告正在突破我们忍耐的底线,到必须“算总账”的时候了。经调查,开机广告普遍存在,包括创维、海信、小米、海尔、长虹、夏普、乐视等品牌智能电视。其中,最长的开机广告达40秒以上,且不能关闭。也就是说,电视机不仅能陪你玩乐,还能耍耍“流氓”。
消费者毫无疑问地拥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这是广告法等所明确规定的。但看起来,电视机生产商似乎没有打开过相关法律条文,也可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无论如何,法律精神被放置一边,这是不能容忍的。
针对创维、海信等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将通过公开约谈、限时整改等方式依法履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不排除必要时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决维护消费者利益。
消保委的做法和态度令人欣慰。可以预见,通过约谈和限时整改等手段,相关企业应会有所收敛。
约谈和限时整改,作为消保委屡试不爽的招数,解决了诸多问题。具体而言,要求企业必须在销售时,以显著的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的功能,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时,不得强行植入开机广告,这是约谈和限时整改所需强调的要求。
如果要一揽子解决问题,从生产环节就禁止植入开机广告,应该更为彻底。
应该看到,增加开机广告是厂商获得利益的手段,消费者并不会分享利益,反而会因此产生烦恼。所以对开机广告,并不存在消费者需要和厂商进行商量、妥协的必要。就经验而言,几乎没有消费者会希望打开电视首先看到的是广告。
“加塞”或植入广告,不独电视机“喜欢”玩,机顶盒也有这样的“业余爱好”。说白了,这样的“不务正业”,不仅是利益驱动,也有可能是“惯”出来的。换句话说,由于这些年来,“加塞”广告并不会导致受限和被处罚,厂商也就有恃无恐、有样学样。
因此,追溯乱象根源,“拨乱反正”,就必须在监管方面拿出更为严厉的措施,包括拒绝一切不合法律的植入广告。
现在,电视机开机率有所下降,但这不是电视机厂商可以任性的理由。长此下去,不知道还能任性多久。
厂商通过和广告商合作,赚了大钱,却让消费者受累。没道理。当然,要感谢消保委,让人们看到了解决问題的希望。也期盼有关方面加强监管,积极介入,对于厂家明显的违法违规,敢于“亮剑”,不能总指望消保委出面,替消费者讨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