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多项罪名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19日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被香港高等法院拒绝。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19日报道,黄之锋早前因涉嫌在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并煽动他人,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以及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获准保释候讯,但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19日,他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便让他到外国演讲及领奖。法官杜丽冰称,虽然申请人黄之锋获得欧洲议会、意大利和德国等国国会邀请前往欧洲演讲,英国国会跨党派小组还要给他颁一个奖,但香港现在的局势已被国际传媒广泛报道,奖项可日后再颁;如果在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相信他有潜逃风险并可能不回港,因此拒绝其更改保释条件。
黄之锋称对判决感到遗憾,法庭不批准他申请离港是“额外性惩罚”。他还称香港法院处理政治案件有非常多的考虑,同时面对北京压力,而外交部发言人公开批评他不应到国外也与法官最后拒绝他出境有关。▲
(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