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嘉/西藏民族大学
非独生子女家庭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的常态,即使在80、90年代,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也允许生二胎。2016年以来,“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大大增加了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二孩的出生数量比2016年增加了162万人,怎样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幼儿,怎样对幼儿进行家庭教育,怎样处理幼儿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与解决迫在眉睫。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他们教育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幼儿未来的发展,且在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兄友弟恭,姐妹和睦对于幼儿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良性影响,而建立这种和谐的同伴关系,父母的正确引导以及对待每个幼儿的正确态度均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家庭教育方式是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和方式,也是父母教育观念、教育情感的综合表现,具有相对的稳定性。[1]我国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民主型、专制型、溺爱型、忽视型。[2]本文主要讨论在四大家庭教育方式之下家长能公平的对待幼儿,与幼儿之间平等相处,经常与幼儿进行思想的交流,给予幼儿适度的目标追求与及时鼓励,和幼儿交朋友、给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关心和营养,与幼儿讲道理、给予幼儿一定的积极暗示等六个子方面的家庭教育方式。[3]笔者通过对河北多所幼儿园非独生子女的家长进行调查发现了以下问题。
首先,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从被调查者家庭结构来看姐姐妹妹所占的比例为27.87%姐姐弟弟所占的比例为49.18%,头胎为女孩的家庭在所有被试家庭中所占比例为77.05%。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头胎为女孩时家长倾向于生二胎。这就隐性的体现了现今家庭对男孩的偏爱,而这种现象是由社会,历史,家庭,生理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制度性原因占有很大比重。我国80年代推行的生育政策——父母均为农村户口且第一胎为女孩的可以生二胎。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男尊女卑”,使得部分家庭更加渴望男孩。同时影响了家长对两个孩子的教育态度,对幼儿的成长造成影响。另外在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观(性别期待)中重男轻女的比例为40.98,占有很高的比例。家长们本身并不承认自己重男轻女但是当他们分配零食或者选择把玩具等幼儿喜欢的东西分给幼儿的时候会把较多的一份分给弟弟的占据20%,而分给姐姐的只有3%左右。女孩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都要比男孩敏感很多,这样不公平的分配会对女孩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同时根据调查显示,仍有一定数量的家长抱有很落后的观点比如女儿是给别人家养的、养儿防老、儿子继承家业等等,而一些长辈要求子女生二胎,也是因为第一胎是女孩,认为家里需要男孩。这种观念的改善并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就可以奏效的,而是一个持续的并且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社会与国家联合教育者共同努力。
其次,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教育方式不当。根据对数据的统计,在被调查者中属于专制型和放纵型家庭教育方式的家长所占比例为49.51%,这说明在半数的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教育方式仍旧存在问题,未能与时俱进。部分家庭过分的溺爱幼儿,使幼儿独立性较差,自我中心比较严重。另外一部分家庭对幼儿比较严厉,将幼儿当作自己的附庸,要求幼儿听令行事,抹杀了幼儿的自我意识,使他们难以自行处理事务,缺乏创造力。在家庭相处方式的调查中,只有44.81%的家长能经常与幼儿进行思想交流,站在幼儿的立场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幼儿论述自己见解的机会,用心了解幼儿的内心世界;44.99%的家长能做到为幼儿制定适度的目标追求与及时鼓励幼儿;44.26%的家长在和幼儿交朋友、给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关心和营养方面表现的较为优秀;而仅有30.33%的家长在与幼儿讲道理、给予幼儿一定的积极暗示方面表现的较为优秀。以上数据说明,大部分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方式存在问题,不符合幼儿发展、成长的需要。家长没有很好的认识到非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因此不能使儿童形成合作互助,共同提高的相处格局。同时部分家长不能和幼儿进行较好的沟通,不知道幼儿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对幼儿不够了解和尊重。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家长同时照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精力被分散,很难细心并且及时的注意到每个孩子情感与心理的变化,导致孩子对于父母是否爱自己有所质疑。其实家庭教育并不是母亲个人或者父亲个人单独的事情,它需要一个家庭所有成年人的参与与努力。
最后,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教育观有所偏颇。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拥有合理有效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效果的家庭分别占被试总体 43.92%、 48.35%、 45.36%、54.1%。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一半左右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教育观有所偏颇,比如在教育目标等方面比较重视智力的培养,而对于德体美劳四个方面的重视不足,难以使幼儿实现全面发展。教育方法比较僵化与古旧,没有做到因材施教,习惯性的将幼儿与其他同龄人进行比较,这样不仅会伤害幼儿的自尊性与自信心,同时会让幼儿产生我的家长更加喜欢其他的同龄人的观点。并且不能督促孩子间相互学习,大孩子教小孩子,增强大孩子的责任感与对弟弟妹妹的关心与爱。[4]另外,家长对于教育效果的判断仅仅根据幼儿与其他同龄人的比较等等外部的判断,不能认识到不同幼儿之间的相对差异与不同特长,经常用自己家幼儿的劣势与其他幼儿的优势比较,造成幼儿的自卑。还有家长习惯性的将自己家的两个孩子进行比较,比如:你哥哥只比你大一岁他就能……你为什么就不会……。没有认识到不同年龄的儿童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盲目比较。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国家与社会加强对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教育,以转变他们落后的子女观与教育观及家庭教育方式。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尝试提出相关建议:首先,国家与社会相关机构应加强对男女平等观念的宣传,定期在社区举办相关活动。播放优秀女性的成长纪录片,向大众普及男性与女性的真实差异,并强调女性在部分领域优于男性的被大众忽略的真实情况。其次,增加对女性权利的法律保护,杜绝各个产业歧视女性的现象,让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再次,家庭教育方式的转变需要整个社会营造出一种尊重和谐的友好氛围。普及例如儿童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意识,两个孩子一样重要,要尊重每个儿童平等对待每个儿童的正确观念。[5]最后,社区要对能够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尊重儿童,在家庭中营造平等温馨氛围的家庭予以表彰与物质奖励,树立正确榜样,使好的观念得以延续扩散,定期开展父母教育日,让家长在集中讨论与案例分析中发现自己育儿方面的问题,并予以思考与优化。同时我们要认识到传统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社会各界都应该做出相应的努力,积少成多,逐渐的改善社会风气,优化教育氛围。
因为我国从80年代开始就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大量幼儿很难接受家里增加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他们甚至用离家出走、自残等方式来反抗父母生二胎。根据这一情况,笔者针对教师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教师应该多与非独生子女的家长进行交流,提醒家长注意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真正做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其次要提醒家长多与儿童进行交流,即时了解儿童内心的感受与动态。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开设家长学习班,指导家长如何公平合理的对待每一个儿童,如何做到不偏不倚,如何使儿童之间和谐相处相互有爱。再次,教师自身也应该树立男女平等意识,不能对儿童进行性别歧视。同时,教师还要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对家长的教育观及其家庭教育方式提出具体建议与意见,携手家长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最后,当幼儿出现排斥兄弟姐妹,心情低落时,教育者就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使其了解拥有兄弟姐妹的益处。同时根据幼儿的叙述因事为制引导与帮助其摆脱不良情绪,树立正确意识。儿童都是天真与敏感的,他们需要及时的引导与帮助,因此社会需要加强对教师的训练与指导,使幼儿教师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可以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引导。
家长应该明确自身的责任,了解家庭教育对于儿童发展的重要意义,建立和谐的家庭氛围。首先,家长应该主动通过书籍、网络了解正确的子女观与教育观,了解幼儿在这个阶段的身心发展状况,了解自己孩子的性格特点、气质类型,做到因材施教。其次,家长在对待所有孩子时要尽最大可能做到公平。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的提醒自己做事要公平,要留意每个孩子的感受,不能因为孩子比较小就忽略他们的意见与情感需求。最后,家长要多与教师进行交流,实现家园合作,共同促进儿童发展,用心去学习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父母,真正做到站在孩子的立场考虑问题,尊重孩子,爱护孩子,引导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会逐步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全面二孩政策应运而生,并受到了国家与社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而其带来的结果就是非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加。面对这一现象,社会各界必须关注非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携起手来加强对非独生子女家庭的监护人进行育儿方面的教育辅导,同时关注非独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保证其拥有健康的心理快乐的童年。尊重是教育永远的主题,儿童需要正确的引导,相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所有非独幼儿都将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