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定律”的启示

2019-11-19 19:48刘建明
共产党员(辽宁) 2019年4期
关键词:从政唐太宗定律

文/刘建明

在一个荷花池中,第一天荷花开放得很少,第二天开放的数量是第一天的两倍,之后的每一天,荷花都会以前一天两倍的数量开放。如果到第30天,荷花就铺满了整个水池,那么请问:在第几天池塘中的荷花开了一半?可能有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第15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只有到了第29天,池塘的荷花才开一半,而在最后一天荷花才会开满整个池塘。这就是著名的“荷花定律”,也叫“30天定律”。

显然,这个定律形象地诠释了“行百里者半九十”的古语。设想一下,如果人们的目标是走完100里,那么走完90里时,也只能算是走了一半。假如在剩下的最后10里路程中懈怠了,没有坚持走到底,那就必将功败垂成,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因此,一个人无论是做事还是做官,都要善始善终,慎终如始,否则,就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众所周知,荷花常常被人们视为清廉的化身,而“荷花定律”所蕴含的廉洁寓意更是值得领导干部警醒和深思。作为领导干部,理应以“荷花定律”为鉴,读懂廉洁寓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走好“最后一公里”。

反观现实生活,少数领导干部好比池中荷花,初入岗位时也都是豪情满怀,积极上进,谦虚谨慎,清廉自守,取得了许多扎实的业绩,赢得了上下的一致认可。但是,随着地位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由于缺乏持之以恒的坚定信念和慎终如始的自律能力,结果渐忘初心,在第5天、第15天甚至是第29天的时候放弃坚守,自甘堕落。从吃一次饭、打一次牌、拿一次卡、收一次钱开始,让感情代替党性,让公心让路于私情,并心存侥幸,以“不为人知”放纵自己,以“小节无碍”宽恕自己,以“下不为例”原谅自己,结果守不住为官做人的底线,一步步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近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高发的所谓“59岁现象”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些领导干部在即将离任之时,眼看升迁无望,便滋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大肆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赃枉法,不是重晚节而是重晚利,完全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跌倒在从政之路的“最后10里”,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古人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又云:“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的确,善始容易,善终不易;虎头不难,蛇尾常见。早在贞观年间,唐太宗就多次与大臣探讨善始慎终的问题,贤臣魏征说:“自古帝王初即位者,皆欲励精为政,比迹于尧、舜;及其安乐也,则骄奢放逸,莫能终其善。”后来,魏征给唐太宗上《不克终十渐疏》,指出唐太宗的志业与贞观初年相比,在十个方面都出现了今不如昔的变化。由此可见,无论明君贤臣,自古至今,慎终如始一直是摆在为政者面前的一道考题。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能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到最后还像开始那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他的一生就很平安,没有败事可言。此语可谓精辟独到,发人深省。

作为领导干部,如果只能善始而不能善终,无疑是一场人生悲剧。选择了为官从政,就要做一个善始善终的好官,无论走得多快多远,始终不忘为什么出发,常回望来时的路,坚守住自己的本色和初心,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认真走好“最后10里”。唯其如此,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才能既不愧党,也不愧民,内不愧心,在从政路上行稳致远,真正收获荷花满塘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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