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朔城区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四措施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力领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区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随时听汇报、当日做批示;每次区委常委会议召开前都征求纪委是否有议题,多次旗帜鲜明地在全区性重要会议上公开表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并付诸实施,最大限度激发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进取意识。今年1-6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7次,始终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区委常委会议上区委主动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集中听取五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二是强力发挥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调整区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建立了区委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配备正科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为区纪委监委专门增设内设机构——综合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区委主动接受区纪委监督,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区委常委“一对一”联系监督制度》,紧盯各区委常委“工作节点”和“生活节点”,精准开展日常监督。
四是真诚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区委始终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充分信任、选任上重用倾斜、生活上真诚关心。今年以来,全区共提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3批次,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配齐选强了巡察队伍,乡镇监察员全部落实了副科待遇,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进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