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在党员管理工作中,扎实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通过实时登记、分类管理等方式,练就甄别党员“火眼金睛”。
“差异化”设定管理标准。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各类型党员不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党员划分为年老体弱党员、流动党员和普通党员等类别,实行分类管理。对年老体弱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通过党组织与其联系掌握的情况进行赋分。“科学化”设置积分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标准,通过科学设置基础项、民主评议项和贡献奖励确定最终积分项目。从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遵守政治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列出负面清单,实行扣分制。对作出突出贡献党员列出加分标准给予一定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民主评议在年终时根据评议结果进行赋分。“稳妥化”运用积分结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实时登记、季度汇总、半年公榜、年终总评”等,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重在过程管理、重在日常教育、重在警示激励,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等次、各类表彰、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