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 晋
纪检监察部门是我党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从严治党、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下,也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力度和执行力度。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新体制的冲击以及各种不良社会文化和思想的渗透,都对当前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加之党的十九大中对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更是加大了工作的难度和迫切性。如何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管力度不够、队伍结构滞后等问题,就需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从自我做起,从思想上转变,从行为上改善,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任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推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当前,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如下:
一是缺乏正确认识。某些企业忽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容易得罪人”,是领导和职工之间的“夹心板”,致使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往往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或者仅仅局限于指标任务的完成,形式主义严重。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行政编制较少,却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会由于这种待遇与工作量的不平等而产生工作消极情绪和“干活多、酬劳少”的心理落差。
二是监管力度不强。由于各级部门之间缺乏相互监管的主动性,加上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规章制度不够规范,造成人员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以权谋私,而企业对违法行为的处置不够严厉,随意性大,都导致了内部监管力度的削弱,让不法人员有机可乘。
三是队伍结构滞后。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老龄化严重,知识结构、业务技能也缺乏更新和创新,工作状态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下的工作需求。企业用人注重的是学历而非实践能力和经验,他们对自己的定位很高,姿态也高,工作却是纸上谈兵,没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素质水平、业务技能都有待提高。
当前,国有煤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采取以下策略:
一是加大各方重视,从思想上予以转变。从企业角度看,企业要重视起该项工作,不仅要设置专门部门、相应的专业人员,也要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绝对的支持。同时,要强化对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公告栏、内部网站等各种新旧媒体上公布工作近况、惩处标准等,让职工们都能感受到该工作的重要性、覆盖范围的广泛性以及惩处力度的严厉性,从根本上约束和规范职工思想和行为。从国家层面看,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出台相应的法律条款等,让该工作的法治色彩和属性呈现出来,并将工作中涉及的内容、职责、领域等用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而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从体制上提供保障。制定相应的工作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责任的划分,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以便更好地做出评价和选拔。着重突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加大反腐倡廉的支持和重视,严格惩处各类腐败行为,从源头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部门应对企业进行综合、全面的管理,共同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互相沟通和交流,从而平衡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共同发展,相互制约的目的。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从态度上提供保护。对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处罚程度也要张弛有度,对于不是中饱私囊、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情节恶劣的经济违法行为,部门都要对其进行教育,并给予他们一定的改正机会,让他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愧疚之心,从而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对恶意诋毁、睚眦必报的小人之举要认真查处,排除一些有损企业健康的干扰和障碍。对干部群体要实施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少犯错误,也能有效地保护国有资产。
四是落实人员建设,从队伍上提供基础。定期将党的先进思想和意识通过开会、集中学习等形式,提高综合素质,通过举行与外界单位之间的辩论探讨、交流等活动,提升业务和学习。同时,进行政治教育,使从业人员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和历史使命,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能,正确行使主体的权力和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增加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度落实监察责任,由此让企业的员工能够在高素质、高觉悟的队伍领导下充分发挥出各自的潜能。
纪检监察工作是反腐倡廉和党风建设的重要监管手段,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国有煤炭企业要直面现状,从制度、人员建设上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使从严治党战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同步进行,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