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如何,体现着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效性。岱山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不断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还制定出台了《岱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实施办法》。
过去,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由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后,对其办理情况疏于监督,也没有再次进行审议评价,引发了审议意见“一发了之”“一转了之”等现象。自2014年开始,岱山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确定专人负责督促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在收到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稿后,通过制发“审议意见与落实情况对照表”,条目式地列出审议意见和所落实的情况,并进行对照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按时进行办理;是否按照审议意见所列内容进行反馈回复,有否遗漏;办理结果是否符合审议意见所提的要求等,确保办理效果,切实让审议意见落地生根。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一至两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再听取、再审议,直至落实到位。2019年4月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便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对重点问题清单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