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玮志 (广东医科大学 人文与管理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
当下,人类已经进入消费时代,消费思维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艺术领域的最大特征就是消费文化的崛起。对于“消费文化”这个概念,通常概括为“消费社会的文化”,是人们的消费行为在文化上的体现,即用文化的形式表现大众的消费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主要通过文化符号的重新生产和组织来展示当下大众的生活体验。
在消费文化的语境下,文化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产业化特征。该特征是商品的重要特点,从而决定了文化逐渐成为一种商品,其生产、传播和消费都遵循着市场规律进行。娱乐性和消遣性逐渐代替了审美性和使命感,形成了消费文化,由此催生了网络文学。网络文学是一种文学形态,互联网技术是其产生和存在的技术支撑,带有鲜明的消费时代特征,是消费文化与网络文化相结合的产物。由于网络文学表现的内容和形式都以大众的生活和心理为主,因此,其以大众文学的形态存在,是一种全新的媒介传播形式,与传统媒介传播形式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它契合了当下互联网时代的用户消费特点,从而得以飞速发展;二是视觉化特征。丹尼尔·贝尔曾说过:“当下,传统的印刷文化正在变成视觉文化,这是真实在发生的事情。”[1]视觉文化快速崛起,替代文字进行文化表述,文字的力量则逐步减弱,这就是消费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最明显的莫过于图片、影像文化的盛行,文字文学阅读快速减少。因此,将网络文学改编成电影作品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电影《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问世掀开了网络文学与电影艺术结缘的序幕。同名小说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后获得了优异的票房成绩和广泛的好评。此后,网络文学逐渐进入电影导演的眼中,多部网络文学作品相继被改编成电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讨论,如《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山楂树之恋》《杜拉拉升职记》等,网络文学成为电影取材的宝库。网络文学与电影艺术的结合,对文学乃至文化的创作和消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互动性消费模式替代了传统的单向生产消费模式,极大地推动了大众文化的发展,进而推动着当下的文化转型。
在消费文化语境下,各种文化形式都带有程度不等的消费属性特征,尤其以网络文学最为明显,由此决定了其改编成的电影也具有消费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文学以表达大众文化心理为主,以引发大众情感共鸣为手段,以青春化为主要风格,达到消遣化和娱乐化的目的。题材类型十分丰富,涵盖了当下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进行电影改编时同样秉持着消费文化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获得高票房成绩为目标。例如,网络小说《悟空传》是一部人气极高的网红小说,深受年轻人的追捧,网络点击率很高。电影制片方精心展开改编,主打玄幻色彩,从而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收获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另外,网络文学还有着资源海量的优势。题材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故事来表达网络社会带给人们各方面的冲击以及引发的变化。例如,《请你原谅我》这部网络小说就以“人肉搜索”为主题展开故事描述,展示了当代社会中的众生相,被改编为电影《搜索》。由于故事题材的新颖性、表达手法的独特性,使得该电影受到了市场的欢迎,成为当下低迷的国产电影市场中一颗闪亮的星星。从效益的视角来看,网络文学与电影结合是一件双赢的事,通过资源共享,不但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发展,也较好地解决了国内优秀电影剧本资源匮乏的问题。
网络文学的作者多为业余写手,与文学网站通过签约的方式进行合作。写手与网站的收入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付费阅读”收入;另一部分是作品被他人改编成其他的文学形式而支付的版权收入。无论哪部分收入,写手与网站都以分成的方式进行分配。在当下“全版权营销”时代,各大文学网站都建立起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与专业编剧相比,网络文学写手的版权费用很低。尽管近年来有所提升,但对于制片方来说,购买网络文学的改编版权费用依然比较划算,能够节约大笔的资金。因此,就版权营销角度而言,网络文学能够有效降低电影的制作成本。例如,《杜拉拉升职记》在版权营销上就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部职场小说被改编成多种形式,包括电影、话剧、电视剧等。曾有调查显示,有近8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自己对网络文学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作品感兴趣。这表明,网络文学改编影视剧市场空间很大。由此可见,网络文学的版权经营和多元开发有着极大的潜在价值。网络文学改编成电影,既能够实现文化资本增值,也更符合消费文化的属性。
在传统文化模式下,作者在纸上挥洒笔墨,写出自己心中的所想所感,而读者通过书本来阅读故事、体验情感,两者之间形成“创作—阅读”的模式,这是一个文字单向传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文艺作品中的内容以及其中包含的情感和价值观念,即使可以评论,也只是发生在作品完成并被受众熟悉之后,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从而使得评论的能动性丧失;而在现代文化模式下,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多种媒介上接触各种文化形式,参与文化的传播和消费,了解和评论文化作品,从而参与到文化产业的各个环节中。甚至在很多时候,他们引导着文学作品的生产和推介,真正促成了以受众为导向的文学生产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创作者与受众形成了“创作—评论—再创作”的模式,这是一个双向传输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创作者要把握大众的文化需求,从而选择创作题材。同时,在创作过程中还随时与网友展开互动讨论,考虑他们的意见,吸收他们的想法,从而调整创作内容,甚至改变故事的走向。而在作品完成之后,网络人气往往决定着作品能否被改编成影视作品,从而实现自身文化资本的增值。
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电影,受众群体都是“参与性消费”的一分子。在网络经济盛行的当下,网络流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经济乃至行业的主要标准,文化市场更是如此。而电影制作方改编网络小说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小说的网络点击量。人气很高的热门网络小说拥有大量的网络“粉丝”,这些人一方面会成为网络电影观众;另一方面会参与到影视的改编中,通过表达自己的看法来影响电影改编、策划宣传,甚至角色的选择。在这样的氛围下,电影市场也发生着变化,制片方也更加注重与受众的交流沟通,通过多种媒介形式了解受众对作品的看法和建议,并积极满足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以此获得良好的票房和口碑。因此,在消费文化语境下,文化创作方与受众通过新媒介工具构建起了“交互”环境,使得后者能够参与到文化创作中,突破了传统文化语境下单纯的客体身份,成为文化产业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在文化产业链条中的影响力,形成了受众的“参与性消费”模式,这也成为消费文化的重要价值标准。
社会商品极其丰富是工业化时代最大的特征,这很大程度上缘于产业化生产模式的形成。大众的各种需求都能够得到很好满足,这就促使大众的消费欲望在不断提升,冲动性消费日益扩大,与供给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形成了“需求—生产—再需求—再生产”的滚雪球模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化也就不可避免。文化成为一种商品,与传统的文化含义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看,网络文学与电影也符合“生产—需求”的互动关系模式,因此,都进入了文化产业化时代,成为两种文化消费品。实践表明,电影改编网络文学已成为一种双方相互促进的行为。
由于受到电影界的关注,网络文学的创作方式逐渐发生了改变,形成了“潜剧本写作”的方式。网络文学出现和存在的基础是互联网平台,其本质是一种大众文化,是大众的消费需求与文化产业营销的共同结果。由于生产方式的特殊性,网络作家比传统作家更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此外,网络文学的竞争十分激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文学生产力,网络作家才能够在这个领域生存下去。因此,网络作家会积极主动从社会现实中汲取素材,并将商业融入写作策略当中,这是传统作家所无法比拟的优势。随着众多网络文学作品被成功地改编成电影作品,电影改编市场的需求也快速增长,从而推动着网络文学产业生产力的提升。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促使网络作家有意识地改变写作方式,模仿电影剧本进行网络文学创作,“潜剧本写作”模式由此出现。首先,在题材选择方面,主要追逐电影市场的热门题材;其次,在故事情节安排方面,注重戏剧化冲突,增强故事的场景效果;再次,在主人公的塑造方面,无论是人物的形象,还是语言、动作都依照影视剧本写作的模式——这样的写作方式便于进行影视剧本的改编,降低改编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作品对电影制作方的吸引力,使得作品更易被影视公司看中。另外,不少网络文学网站为了推广自己网站的作品,成立了专门的编剧公司,对自己网站的文学作品进行剧本改编。而不管是“潜剧本写作”方式还是电影剧本改编,都是文学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改造提升,其结果是能够更好地实现文学增值,以满足消费文化需求。这已经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趋势。
所谓“产业化”,就是在特定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某种产业为了提升经济效益采用“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1)“产业化”概念,http://wiki.mbalib.com/wiki/产业化。,从而满足市场的需求。对文学的产业化发展,电影改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例如,2006年,网络小说《盗墓笔记》在网络上开始连载,获得了众多网友的追捧,点击量居高不下。2007年,该小说出版后成为畅销书。随后,该小说被陆续改编为多种文化形式,包括影视剧、话剧、漫画、游戏等,实现了全版权运营,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通过该案例可见,网络文学要积极与多种媒介展开合作,走文化产业化道路。自称为“全球华语小说梦工厂”的国内知名的盛大文学网站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经过多年的运营和发展,该网站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区驱动型网络文学平台,形成规模化、系统化、标准化、组织化的网络文学创作模式,尤其是在电影改编方面形成了更富有针对性的生产模式。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网络文学改编的影视剧以盛大文学网站最多;2012年,盛大文学售出版权作品超过一千部。(2)盛大文学公司概况,http://www.cloudary.com.cn/introduce.html。这种生产模式可以说是全面地诠释了“文化产业化”这个概念。
几千年来,传统文化一直被视为文化精英,处于社会的主流文化地位,具有高雅的审美性和高度的使命感;而大众文化则始终处于文化的边缘地带,被视为“不入流”的文化。因此,两者是一个相对立的概念。无论人们对于这种定位持什么态度,只要社会强调文化的精神审美功能,大众文化就要处于下风。网络文学属于大众文化形式,电影则属于主流文化形式。通过电影的改编,网络文学的末流地位得以改变,从而成为一种主流文学形式,与传统文学分庭抗礼。当然这与当下的消费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文化已不再是高居神坛之上的神秘之物,逐渐具有大众化的特点,从而带上了娱乐化的审美特征。传统精英文化的审美范式逐渐消解,其权威地位也逐步丧失,文化不再是精英文化的“一言堂”模式,正在走向多元化。就网络文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具有文学性和审美性不断提高的特点。与早期的网络作品相比,近年来的网络文学作品质量和创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更多有较高水平的网络文学作者参与到了网络文学的创作中。初期的网络写作主要为一些业余的作者,他们普遍学历较低,文化素养较差,也未接受过写作训练,从而决定了作品水平的低下。而随着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其经济效益日益凸显,从而吸引了不少具有较高文学水平的写作者加入,作品的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二是网络文学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日益规范。随着该市场的逐步规范,涌现出更多的优秀网络文学作品,受到了大众的关注,获得了较高的流量效益。
就国产电影的发展历程来看,国产电影在改革开放后才开始了真正的发展,先后出现了多部优秀影片,如《红高粱》《活着》等,这些影片都改编自传统文学作品,由专业作家创作而成。进入21世纪后,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剧成为潮流。一方面,是网络文学拥有大量的拥趸;另一方面,网络文学的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升,适合用电影这种主流文学形式表现。如《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楂树之恋》这两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都改编自同名网络小说,可以说是我国当下网络文学的最高水准,从而受到众多观众的喜爱。在网络文学的冲击下,主流文学也展现出变化的态度,主动与网络文学展开交流。各类正统文学大奖也不再将网络文学拒之门外,允许网络文学参与评奖。一些知名的网络作家被吸纳进入中国作家协会。另外,在版权保护方面,网络文学也被纳入了文学保护的范围。可见,网络文学与精英文学不再是相对立的关系,而是互动互补,共同繁荣发展的关系。这其中,电影市场的推动作用功不可没。但毫无疑问的是,文学性和审美性是精英文学与网络文学的共同评判标准,任何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必须具备这两个特质,才能成为电影市场的优质文学资源。
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需要一个好的剧本。尽管现代文学也成为一种消费商品,但依然具有自身的文化特性,使其与普通消费品区分开,这就是其中包含的审美性。网络文学要想持续地被电影所青睐,一样需要信守审美的属性。因此,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审美性,网络文学才不会被电影所抛弃。这就要求网络文学创作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学修养和写作水平,关注现实社会,敏锐抓住社会热点,引导积极健康的价值观,构建一个健康的文学生态,从而提升作品对电影公司的吸引力。
另外,电影创作的自身规律也是电影选择网络文学进行改编时,一个需要重点考量的因素。因此,要考虑后者改编的难度。路易斯·贾内梯曾经说过,对于一部艺术作品而言,如果在某种艺术形式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将其改编为另一种形式很难超越原著。以《傲慢与偏见》为例,该小说被多次改编成电影,但成绩却都不够突出。此外,由于形式对内容的限制,一些著名的电影也很难改编成小说,如《公民凯恩》和《假面》。因此,考量一部网络文学作品能否成功进行电影改编,要依据电影的创作规律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关注到作品表达的方方面面,从而确定改编策略,即选择“松散改编”还是“忠实改编”方式,对改编的成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综上可知,当下,网络文学与电影市场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通过文化策略与商业策略相结合,构建起一个互动消费模式,从而促成了双赢的效果。这种模式体现为充满活力,并具有可持续的特点,为二者的长久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也是网络文学与电影发展的正确趋势。可以说,网络文学与电影实现产业化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过程仍然有曲折,还需要整个文化界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