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梦珂
南开大学 天津市 300071
(1)基金持股存在趋同性
证券投资基金在当今的资本市场上较为活跃,且不断发展,逐渐走向国际市场。在证券投资基金中,主要分为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其中开放式基金是主流,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实际上,开放式基金拥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及特点,能够为广大居民理财带来较大的利润财富,是非常重要的投资渠道。交叉持股、从众现象、持股集中等情况在目前开放式基金发展过程中较为普遍,主要原因在于真正具备投资价值的产品少,久而久之,基金持股呈现趋同现象。常见的具体问题包括:第一,“坐庄”现象,即少数部分机构投资者共同持有某一个个股的现象。第二,交叉持股现象,部分企业持股存在交叉,且程度较严重,当大盘出现明显下调的情况时,由于抗跌性较弱,导致风险明显增加。
(2)人员管理能力弱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行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但是就我国目前基金的现状来看,专业的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员比较缺乏,面对理论知识及实战经验的双重高要求,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初期,就存在不少基金管理人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这与人员素质及能力有着重要的相关关系,也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阶段,在开放式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的工作主要在于发现投资目标,大多是价值低估的企业,并通过相应的投资组合方式进行投资,尽可能规避风险。但在这一过程中,部分基金管理人由于实践经验不足,理论知识薄弱,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导致面临的风险较大,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3)人员道德风险问题
在开放式基金运行过程中,常见的经营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投资顾问等等,这些管理者属于被委托代理人,基金是委托人,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且经营管理权是独立于基金所有权的。由此可见,管理人只是作为受委托人进行资金代管,能够实际进行决策权,同时不承担基金风险,导致其有可能掌握足够的条件和机会为自己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基金财产安全。因此,管理者的道德素养是基金内部重要的影响因素,必须充分重视。
(1)投资渠道较少
我国目前基金的品种仍然比较单一,投资渠道较少,金融衍生品虽有但数量也非常有限。与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起步较晚,速度也较为缓慢,金融衍生产品种类少,难以规避股市下调风险。从实际上来看,金融衍生品工具的极度匮乏,对基金经理人来说,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管理能力难以得到锻炼。久而久之,在这种环境影响下,我国证券市场上无法通过做空的方式来获取收益,投资者只能以做多的方式实现收益。基金投资亦是如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时,基金净值受到严重影响,必定大幅下滑,此时必定遭遇赎回,导致市场难以稳定。
(2)缺乏风险规避工具
我国由于开放式基金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且由于技术缺陷,导致规避风险的工具欠缺,市场整体风险较高。开放式基金由于自身特点及性质的要求,意味着其本身不能进行风险较高的投资事项及活动,并且,风险管理在其运行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对基金影响较大。通常来说,我们把基金投资市场中可能的风险根据特点及影响因素等归类为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其中,非系统性风险目前可以适当进行规避,例如分散投资、建立投资组合等方式。而系统性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必须通过设定的规避工具来降低风险。
(3)法律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
证券投资市场必须通过法律进行行为规范和监督,才能保证市场秩序稳定。目前我国对开放式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仍然较少,不够健全,对于市场操作行为尚未进行严格规范,许多投资者抓住法律漏洞进行操作,进而谋取私利。现阶段,对证券市场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尚未能形成统一、完善的体系,这为基金管理、运作等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4)投资主体结构欠缺合理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自然人投资者的数量要远远高于机构投资者数量,在参与者中,数量悬殊较为明显,导致投资主体结构不够合理,有所偏颇。对外而言,与发达国家的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在本国市场所占比例较低。近些年来,我国虽然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有了一定的成效,但并不明显。因此,投资主体结构单一,且不够合理,是当前重要的问题,必须逐步进行优化。
(5)组织形式单一
我国目前基金的组织形式较为单一,仅有契约型基金。在国际上,除了契约型,还有公司型,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公司型基金。在这一环境下,我国基金管理体制中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基金持有人缺乏实际利益载体,难以得到真正代表,导致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初期,就存在不少基金管理人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这与人员素质及能力有着重要的相关关系,也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阶段,在开放式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的工作主要在于发现投资目标,大多是价值低估的企业,并通过相应的投资组合方式进行投资,尽可能规避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环境。首先,必须加强立法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现存的《证券法》、《投资基金法》等与开放式基金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一步改革、完善。其次,细化规章制度。对于基金发起设立、投资范围限制要求、信息披露义务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真正对基金实行监管,使得基金管理的开展有章可循、有理有据。再者,加强自律管理。目前主要通过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及自我约束,在开放式基金实际操作中,部分道德问题、品质问题需要通过人员的自我监管来解决。就我国证券市场而言,行业自律的监管模式尚未能实施到位,这与我国长期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行业间的制衡协调机制欠缺,导致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为基金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开放式基金存在于市场、服务于市场,就必须具有良好的营销环境,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开放式基金的设立、运作等阶段,都离不开市场营销,基金管理人要加强服务意识,坚持“客户至上、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变传统陈旧的服务理念,融入现代元素,更加注重销售模式及服务质量。我国可以通过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基金营销方式,结合本国国情进行调整,逐步提高营销能力。与此同时,要以民众的想法、民众的需求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提供更多能够真正服务民众、贴近民众的销售渠道,提高交易便利度,方便交易的进行和完成,拓宽投资者范围。我国在具体基金运行过程中,可以在基金管理公司中开设客服部,及时与群众进行交流,加强营销,稳定客户群体,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营销网络。
开放式基金的运行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绩效、产品种类等,从实践结果来看,绩效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也是能够充分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原因,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基金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发展,业绩评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是对于管理人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这意味着建立健全业绩评估制度必须成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才能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从而推动证券市场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与逐步与国际接轨,更多参与国际市场运作,再加上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资本流动的限制对比以往有所放松,也使得基金逐渐国际化。我国自从加入WTO以后,对全球资产分散化投资需求明显提高,尤其是机构投资者,需求量越来越大,为此,进一步开放投资基金市场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满足投资者需求的必然途径。在开放式基金运行中,不可否认的是,业绩是对投资者最大的吸引。而实际上,投资者的基金申购、基金赎回未受限制,可随时进行,这就意味着对基金经理人的要求更加严格,对能力的要求更高。为了进一步满足国际化发展要求,防御海外市场冲击,需要培养一批专业的、优秀的基金管理人才,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投资技术,加强基金管理,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及管理效果。同时,我国应加强对外交流及国际合作,符合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及需求,使得基金管理逐步实现国际化。
总的来说,我国开放式基金目前仍未成熟,需要不断发展进步。开放式基金作为重要内容及未来发展趋势,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和关注,及时发现问题及漏洞,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培养优秀人才,逐步完善市场机制,推动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