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凤仪
我当年在英国做穷学生时,有缘结识了对夫妇朋友。这对夫妇中,丈夫姓卢。卢太太有位弟弟叫彼得,比我们一辈年轻得多,在我眼中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弟。
有一天, 我到卢家吃晚饭,小弟在场,把我拉至客厅一角, 阴声细气地说:“凤仪姐,能借我几十镑周转吗?因为……”
借款理由我现在无法记起了,只记得当时感到他实在言之成理,况且借款期只一个月而已,我于是很爽快地答允下来。
小弟又一再叮咛:“请你千万别让我姐姐知道,你知道她很凶!”
我连忙点头。
卢太太并非凶,而是性子硬,做人甚有原则,我们相识日子不浅,知道她是个宁愿自己吃亏,非迫不得已不愿意麻烦朋友的人。如果知道小弟为了芝麻绿豆之事开口求借,必定骂他个半死。我这人对于朋友,有时也过分纵容,能迁就的不会斤斤计较。如此一来,绝对不觉得借几十镑给“小孩子”有什么大不了,当然懒得跟卢太太提,免她连我也噜苏在内!
如此这般,钱是借出去了,结果过了还款日期,仍听不到小弟有“声气”!
刚好那时,我要由英赴美工作。俗语有云:“上屋搬下屋,唔见一箩谷!”何况由一个国家搬至另一个国家,还不是去求学,而是就业。换言之,不好意思伸手问父母要旅费津贴,就在这种“一阔三大”,不得不“穷人思旧债”的情况下,我只有硬着头皮,顾不了尴尬,摇电话去追小弟还钱。
当年鼓起勇气向小弟追债时,未开口,自己先面红耳赤。所以说,如果自己的环境未曾宽裕到可以完全把借款一事置诸脑后,其实应该在朋友求助时,硬下心肠推却,先小人后君子是条很有道理的道理。
小弟当时答应尽快把钱存回我的户口去。结果,我赴美一年,银行寄来的账目始终令我失望。
那时我开始略有觉醒,知道还债与感情问题,同样都不是勉强得来的一回事。尾随不舍,双方只有撕破脸的危险,趁机表现潇洒,反而风度翩翩。世上很多事物人情的得失,不能以账面值计算!于是,我再没有写信去追讨这笔当年在我的经济能力层面上,属于可观数目的款项。
翌年,我自美国回到伦敦去度假,自然去探访卢家。小弟一见我,为之一愕,讪讪地不知如何应对,我却兴高采烈地跟他畅谈别后生活。我觉察到每逢我开始一个话题,他都略为紧张,恐妨下一句就会要他解释为何不还钱似的!
我多次想开口告诉他,既往不咎了,今后毋须耿耿于怀。可是,话到唇边,却又吞回肚子去。一则我认为事过境迁,愈提愈糟,何苦坏了自己修养?二则我下意识地想利用这种沉默,去让小弟得到一个比训他骂他一顿还深刻的教训。因为没有出招的武林高手笑哈哈地望住那个心里有鬼的人,通常是最高招数,让对方因猜测何时才出致命绝招所能引起的恐惧,并不易受,谁叫他出尔反尔!
事隔十多年,前两个星期,在酒会上碰见小弟,那些业务上的朋友还替我们介绍,我笑盈盈胸无城府地说:“唏!我是老姐身份,当年在英国看着他长大呢!”
真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小弟在十多年前曾有过的那份尴尬表情,立即一式一样呈现眼前!当年的错,“还债”至今,连我这当事人都看着难过。
做贼心虚与理直气壮,从来都是云泥之别!山水有相逢,当正直者从容大方跟你讲“哈罗”时,理亏的一方连正眼都不敢回望!明眼人一看便知。
人前人后,终日诚惶诚恐,不知当年歪行会否被揭,这种心理压力,永无宁日。
所以,做人千万不要欠“债”。
因为欠人债,心理负担极大,一生一世也会不安乐,必会得不偿失。
还债容易,心债难还。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