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林
“买18 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前段时间这条新闻几次登上微博热搜,甚至一度占据第一的位置,引发公众对一些“鸡贼消费者”的关注。媒体随后又曝光了不少相关案例,让公众看到这样的“鸡贼消费者”还不是少数,商家吃了不少哑巴亏。有人买了衣服穿完寄还给商家,有人用完赠送的“小样”要求退货……据报道,去年“双11”期间,阿里巴巴通过云标签、规蜜等商家保障工具,处理了上万笔涉及使用虚假单号的退货申请。
这让我想起过去常讲的一句话——“消费者是上帝”。我一直认为,这句话在道理上讲不通,凭什么消费者就是上帝了?消费者和商家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关系,一个买,一个卖,一个提供服务,一个为服务付费,双方在人格和契约上完全是平等的,过度强调某一方是“上帝”,容易扭曲这种关系,形成实质的不平等。防范商家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当然是万分必要的,但也不必把消费者当上帝和天使,把商家当“魔鬼”一样防着,谁说消费者就不会侵权和欺诈呢?
消费者不是上帝,法律才是,诚信才是。对那种“买18 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人,就应当让他付出相应的代价,让与他可能有交易关系的人都知道,此人缺乏“商业信用”。5年前,阿里巴巴在内部建立了消费者网购诚信数据模型,该模型根据消费行为的变化而更迭,比如商家履约方面,需要考量是否按时发货、品质是否有问题等;消费者方面,需要考量是否诚心购买、是否存在“薅羊毛”嫌疑、是否骗退款等。也就是说,没有只考量商家,也把消费者纳入了“诚信数据模型”之中。
这就是公平的制度安排。这样才能在商业支付中推进诚信文明,既让消费者权益有保障,也让商家权益有保护。商业交易层面的这种“诚信数据模型”设计,可以在全社会为推进诚信文明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目前,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熟,多项居民个人信息都开始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如信用卡不按时还款、不交水电费、不交物业费、高铁霸座等等,都会进入系统成为失信污点,办很多事情都会受到影响。比如,某人上了交通系统的失信黑名单后,高铁票、飞机票都不能买了。这个系统在数据收集上还需要不断完善,很多日常交易的信息尚未纳入其中,如网购“薅羊毛”的行为,很难在数据上进行捕捉和界定,更难以与诚信系统挂钩。当下中国的征信体系已经形成一张网,把很多信息都“网”进去了,但有的“网眼”还是太大,多数庸常的失信行为未能被“网”入其中。
互联网企业推动建设的“诚信数据模型”,可以成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移动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不仅体现了一个人的消费习惯,也体现一个人的诚信水平。现在“芝麻信用分”越来越被看重,“淘信用”可以看作是淘宝天猫商家的“芝麻信用”,其分值反映卖家在淘宝网合规经营的意愿与能力,包含经营历史、违规记录、买家关系、资质承诺等维度。这种数据对维权也很有用,你的每一次买卖都被记录,平台向买家和卖家提供权益保障时,除依据既定规则和双方举证外,还会看买家和卖家过去的行为,如果你的信用分很低,你就很难被人信任。
形容一个人的失败,最不可救药的描述大概是:这个人的信用已经完全破产了。信用破产,意味着没有人再敢相信他,他说的话没人相信,做的事没人相信,没人愿意跟他合作做生意,银行不愿意给他贷款,朋友不愿意借钱给他。归根到底,诚信是最大的财富,没了钱可以再挣,没了房子可以再买,没了信用就真是一无所有了。
消费者不是上帝,信用才是上帝,诚信才是上帝。有了这种信用体系的保障,从商家和用户的交易,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会更有确定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