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对我来讲,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对它有强烈的依赖性。它给了我生存的勇气和希望。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可在我的梦想中,我却是一个无拘无束、激情飞扬的人。文学为我打开了生活的另一扇窗。有一家刊物曾问过我:如何解决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我是这样说的:“石头和石头碰撞激烈的时候,会焕发出灿烂的火花。现实是一块石头,理想也是一块石头,它们激烈碰撞的时候,同样会产生绚丽的火花,那就是艺术的灵光在闪烁。”的确,我认为理想与现实冲突得越激烈的时候,人的内心所焕发的艺术激情就更加强烈,这种矛盾使艺术更加美轮美奂。所以生活中多一些磨难对自身来讲是一种摧残,对文学来讲倒可能是促使其成熟的催化剂。但任何人都情愿放弃文学的那种被迫成熟,而去拥抱生活中那实实在在的幸福。
我是一个很爱伤感的人。尤其是面对壮阔的大自然的时候,我一方面获得了灵魂的安宁,另一方面觉得人是那么的渺小和卑琐。只要我离大自然远了一段日子,我就会有一种失落感。所以这十几年来尽管我工作在城市,但是每隔三四个月,我都要回故乡去住一段时日。去那里的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写作,只是因为喜欢。那里的亲人、纯净的空气、青山碧水、宁静的炊烟、鸡鸣狗吠的声音、人们在晚饭后聚集在一起的闲聊,都给我一种格外亲切和踏实的感觉。回到故乡,我心臆舒畅,觉得活得很有滋味。
其实乡村是不乏浪漫的,那种浪漫不是造出来的,而是天然流露的。城里人以为聚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闲谈是浪漫,以为给异性朋友送一束玫瑰是浪漫,以为携手郊游是浪漫,以为坐在剧场里欣赏交响乐是浪漫,他们哪里知道,农夫在劳作了一天后,对着星星抽上一袋烟是浪漫,姑娘们在山林中一边采蘑菇一边听鸟鸣是浪漫,拉板车的人聚集在小酒馆里喝上一壶热酒、听上几首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乡间俚曲是浪漫。我喜欢故乡的那种浪漫,它们与我贴心贴肺,水乳交融。我的文学,很多来自乡间的这种浪漫。童年的时候,我很喜欢在冬天起床后去看印在玻璃窗上的霜花。它们看上去妖娆多姿,绮丽明媚。我常想寒风在夜晚时就变成了一支支畫笔,它们把玻璃窗涂满了画。我能从霜花中看出山林、河流的姿态,能看出花朵、小鸟和动物的情态,能看出形神各异的人的表情。但往往看着看着,由于阳光的照耀和室内炉火的温暖的熏炙,这霜花会悄然化成水滴而解体。我知道有一种美是脆弱的,它惧怕温暖,当温暖降临时,它就抽身离去了。我觉得我的生活呈现的就是这种美,它出现了,可它存在得是何其短暂!
我不该为了生活的变故而怨天尤人、顾影自怜,我应该庆幸,我曾目睹和体验过“美”,而且我所体验到的美消失在温暖中,而不是寒冷中,这就足以让我自慰了。
(节选自迟子建《在温暖中流逝的美》。
题目为编者加)
灵光一闪
生活中处处存在美,只是有的时候,我们因为缺少发现而错过了很多。如果你能像迟子建那样,发现美,然后靠近它,欣赏它,生活就一定会变得无比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