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夏妮
8 月8 日早上,左眼总是比右眼后睡醒,我打开微信。
“安妮,一个坏消息。”尼蔻发的。我问她什么消息,她说她不知道怎么说,给我转发了学校发来的邮件。
汤姆斯死了,美国的7 日这天,还没过他三十九岁的生日。
暑假之前最后一天的电影课上他看上去很兴奋,比平时任何时候都开心。
“这是你这学期的最后一天,对我来说也是啊,我当然更高兴。”他说。
“暑假的话,我去徒步,再去华盛顿我父母家,他们要搬家,我和我弟都去帮忙。其他没什么大计划。”我问他暑假打算干什么,他答说。
“祝你夏天快乐,回来见。”
我们学校给家长的信里写道:“汤姆斯先生过世了,我们为他祈祷。”
美国许多新闻媒体都在报道他的死,而新闻标题大多是:“威斯康星州老师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尸体被发现。”
他用匕首捅了自己几刀,自杀身亡,他的浴缸里灌满了水。
他和妻子安娜是今年初决定离婚的,在7 月时办手续。她也在7 月底告诉我们学校,在2009 年当她依旧是汤姆斯的学生时和他有了恋情,而这违反了禁止师生恋的法律。学校报了警,汤姆斯被逮捕并照了相,各个新闻用的都是那张警方公布的照片。
照片里他的胡子很长,没戴眼镜,眼睛是暗淡的绿,皱着眉头。
“我从来没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过如此的悲伤。”尼蔻说。
想到被血染红的浴缸,我突然想起我常和他开关于“我要喝你的血”的玩笑,这是上学期我们课上每个人都知道的“梗”,泰勒还把一个输血袋画到黑板上。这听上去很哥特,汤姆斯喜欢哥特的东西——爱伦·坡以及乌鸦。他总给我们读他最喜欢的爱伦·坡的那首诗,乌鸦在暴雨的午夜敲开房门,重复着:“永不再。”
这天很漫长,外面的天从浅蓝到深蓝到紫,就是不黑。我站在阳台上盯着流动的高速公路,感觉他没有死。尼蔻跟我说她睡不着觉,她也觉得汤姆斯没有死,只是辞职去当作家了。
上学期有一次我无意间发现汤姆斯用笔名开的博客,他写他如何恨他的工作,面对傻×的学生,还得批改他们的傻×论文。
他真正想做的是当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像史蒂芬·金那样能卖很多书的作家。
“我以后要在纽约的长岛买一栋很大的别墅。我有很多故事,只是它们还没有被写出来。我想当一个作家,我并不想教一堆无聊的高中生如何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
他同时写到他如何在十五分钟内接到三家出版社和杂志社的退稿信。
“在我家,专门有一个盒子用来放我收到的退稿信,满满一盒子,我在那盒子上贴了一个纸条:杰出之作。”
汤姆斯是个神秘的人,他每天下午3点钟一放学就没影了。他一年四季都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上课时挂在他的椅背上。他的右耳一直戴着一个小耳环,骑着摩托车上下班。他的桌子很乱,每天早上他都会在学校马路对面的甜甜圈店买一杯咖啡。他不喜欢扔掉喝完的白色咖啡杯,或者他压根就没喝完过。他的桌子的左边和右边分别放了两瓶荧光色的汽水,只剩下一小半。那两瓶饮料好像从学期一开始就已经在那儿放着了,估计等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它就会蒸发完了,神秘地消失在空气中,像化学实验室的什么溶液,或是像他一样。
高一的时候我只见过汤姆斯两面,都是他匆匆走过,背着黑色的小提琴盒。还有一次是全校的文艺演出,他用插了电的小提琴拉了爱尔兰民歌。当时我不知道他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以为他就是来表演的。
汤姆斯个子不是很高,差不多一米七五,一年四季穿着黑色军皮靴。深绿色的衬衣塞进裤子。他的眼睛是绿色的,不过随着不同的天气改变颜色。他教高年级的高级英语课和创意写作课。上课的时候他喜欢坐在桌子上,踩着凳子。他从不用课本,也不怎么做板书,只是讲。他脑子里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知识,他好像知道一切。他讲着课经常跑题,开始讲他过去当兵服役的事情,或是开始讲哲学。有时他讲的笑话能让班上的人笑出眼泪,特别是有些姑娘。
每天吃完饭的午后就是他的课,感觉听着他讲就像飞出这里的窗户看到远方了一样。我上他的课不戴眼镜,就模模糊糊看着他所在的方向,常常看看表,课1 点14 分结束。唯一一节我想让时间慢一点儿走的课。
这天他又跑题了。
“我真渴。”我说了一句,中午吃得有点干。
“怎么你又要喝我的血了是吗?”汤姆斯问我。我坐在第一排,他每次都会听到我说的话。从上次我跟尼蔻聊到我觉得“喝有趣的人的血”很酷之后,汤姆斯就常用这个问题来开玩笑。不过上周图书馆管理员老太太听到他说的这句话后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们,他解释说这是我们课上的笑话。
“有时候我怀疑我都不是真实存在的。”本杰明说。本杰明是年级里的“怪胎”,他喜欢恶作剧,并做出一些让人惊讶的事情。戴着大框眼镜和牙箍,有时候喜欢抠完鼻子自己把鼻屎吃了。他是汤姆斯的妻子安娜最小的弟弟。
“那我们就聊聊哲学吧,今天,那部小说先放着,明天再讲。”他说。
“有人知道‘Cogito,Ergo Sum’是什么意思吗?”他问。
没人说话。
“这是笛卡儿说过的一句拉丁名言——我思故我在。他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剩下的却是虚无。”班里很安静,汤姆斯从坐着的桌子上跳下来,走到白板前开始画一个时间轴,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到尼采,并用简短的语言介绍了他们的理论和之间的纠纷。
哲学听上去很有意思。
“很多哲学家都被当时政权的权威利用来煽动群众,比如人人都知道尼采说的那句‘上帝死了’,但其实那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他的作品《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主人公说的。然而这种误解是很常见的。”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就出去了。
他的妻子安娜最近生病了,可能是她医院那边的电话,我们在猜发生了什么。汤姆斯是十年前刚开始在这里教书时认识安娜的,她当时是高二生,上他下午的英语课。安娜在我们学校的爱尔兰民乐乐团里吹长笛,汤姆斯是乐团指挥,也拉小提琴。汤姆斯每隔一年就带一组学生去爱尔兰旅游、拍电影,那时安娜也去了。安娜大学毕业两年后他们结婚了,安娜自己设计了婚纱。
“我姐说汤姆斯有时候精神上对她很暴力,控制欲太强。听说他当兵之后就这样了。”本杰明说。
我盯着前面的白板发呆,白板上的两边是两句中文版本的叶芝的诗,汤姆斯很喜欢的诗人,也同是爱尔兰的后裔。他上学期让我抄在白板上,很多人问他那是不是他写的,他说我哪能写得了,安妮帮我写的。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汤姆斯还有一个习惯就是从来不擦白板,那两句诗就一直在那里,有几个字被磨花了。
上高二的时候,一天英语老师汤姆斯像往常一样,上课铃打了好几分钟才快速走进教室,吃完午饭后,下午的第一节课。他的课时间过得很快,我不停地转过头,看左边墙上的钟,下午一点十六分下课。
他进门后黑色的朋克皮夹克上带着烟味的风进入了我的鼻子。我觉得好闻。这天他看上去好像有点不一样,绷紧了的脸。虽然他平时说话前的脸都看上去很生气,但这天确实不同。
“现在,全部人,排成一行,由高到矮。”他说。
全班12 个人,平时的座位是围着一个大圈坐的,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朋友旁,教室就被不自然地分成了几部分。汤姆斯说这是地球,我们每个人的社交小圈子都是一个大洲。我通常和尼寇、艾丽萨、泰勒坐在一起,教室最那头,与世隔绝的角落。我喜欢这个角落。艾丽萨和泰勒是两个黑人女孩,她们喜欢写东西,看艺术电影。艾丽萨尤其喜欢日漫,她的梦想是上东京大学。
我们坐着不动。
“我再说一遍,每个人现在起来,在教室中间排成一行,由高到低。背对我。”
他现在在我们身后走着,看不到他,但能感觉到他看着我的背。有人在说悄悄话,有点笑声。
“从此刻开始,如果谁,任何人,讲话的话,这个人的学期总成绩将降到F。”人们突然安静下来,窗外一只灰色和棕色斑点的鸟在叫。
“你们的前方是加拿大,你们今年都18 岁,现在你的国家在征兵,点到了你的名,你要去越南,为美利坚合众国打仗。”
我听到他在我们身后走路的声音。他的黑色皮靴子听上去很涩。
“去征战就代表着你肯定会杀死至少一个人,一个生命。”又是停顿。
“所有人听着,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前面就是加拿大的领土,你完全可以逃过去,不用去越南打仗,不用杀死任何人,没有被杀的可能。但这意味着和你的家人永远分别,和自我放弃美国公民的身份。二,去应征,去越南打仗,有可能会杀死人,或被人杀死,但你为了你的国家,是光荣的。”停顿。
“现在听好:如果你愿意选择去加拿大的,迈前一步,并坐到你正前方的座位;如果选择留到美国的,转身,坐到后面的座位。”
这时有人开始动了。
“停!我还没说开始选。”这是一个漫长的几秒。
“开始选。”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尼寇,看到她有点转身的意思。于是我也转身了。
班里有四个人迈前了一步,坐到对面的椅子上。
汤姆斯坐在了教室中间的位置,跷着夸张的二郎腿,手在弄着他军式皮靴的鞋带。
他像是变了一个人,空气安静。他眼镜后面的眼睛是绿色的,没有波动的血管,或是湖。这时他转向那四个选择逃亡加拿大的学生。
“玛丽,请你讲讲,你为什么背叛你的国家,逃去加拿大。”玛丽是高二年级学生会会长,总是穿着红棕色的丝袜和红棕色的裙子和红棕色的鞋子,和红棕色的发带,她还有红棕色的痘痘。
她开始哭,用手抹掉眼泪。“因为我不能背叛我的信仰,我是天主教徒,我不能杀人,我……”她哭得说不出话。
汤姆斯的脸没有任何变化,“于是你就背叛你的国家。”他不等玛丽回答,眼睛平静地转向第二个人。
“内特,请讲讲你选择做一名逃兵的理由。”内特是一个矮个子的金发男生,他精通电脑,常年只穿一件蓝色外套。
“因为我喜欢吃加拿大枫糖浆。”好几个人笑出了声。汤姆斯的脸没有动,他像是翻了一下白眼一样地转移了目光。这时没人敢笑了。
他现在开始问艾丽萨,喜欢日本的黑人女孩,总是戴着各种颜色的假鼻环。
“因为我相信人权,我有权利决定我不去,就像当时黑人民权运动的时候那些勇敢的人一样。所以我选择坐在了这边。”她说话的声音很轻。
“那么照你的意思说,你自己的权利比这个国家——美利坚合众国还重要得多?若每人都这么想,那这个国家就散架了。你这是自私的表现。”汤姆斯从来没有在课堂上这样刻薄地说话过。于是更安静了。
这时他转过来面向我们这边,选择留在美国的。我现在有点后悔,因为我并不是美国人,我选择为美国去杀越南人,这是一个尴尬的处境。
他一个挨一个地问了我们这边的人为什么选择这个。统一回答都差不多是因为自己是美国人,这是自己应该尽到的责任。问到我的时候汤姆斯停住了,他没有问我,直接跳过。心跳很快,我松了一口气。
“你们中间,哪些是因为社会舆论的压力而选择留下来的,举手。”几乎全部人举起了手。
“那好,你们两方现在辩论,开始。”
辩论会的全程我盯着对面小窗户外面的一棵树,看它被风吹着动,我听不见那声音。我把左腿压在右腿上,跷着二郎腿,穿着靴子的脚在出汗。长时间,我的右腿膝盖被压红了一片,出了汗。我从有点后悔到非常后悔,不应该选这边。我感觉我是外来的人,我不属于这里,这个上课活动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这方的论词越说听上去越像法西斯的理论。
对面小窗户外面的那棵树,顶部的树叶非常黄,到下面一点就绿了一些。我不知道它的年龄,它长得和三层楼一样高。我在想象如果我在战场上杀了人,那么我死后的灵魂会去哪里,这么想的话,我发现被杀死貌似更好一点。
这节课是这学期最长的一节英语课。那棵树还是摇摆着,近视和散光的眼睛加大了它摇摆的程度。我的嘴因为长时间闭着而感到有点麻。
下午放学时我在储物柜前收拾书包。汤姆斯走出教室准备跑下楼,他看到我,笑着说,你今天课上貌似很安静啊。我说,对,因为我发现我并不赞同我们这边的论词。汤姆斯的习惯是,和人说话时就走路,总让别人追着他边走边说,也是一种节省时间和提高效率的方式。他撇嘴笑了笑说,那就是你的问题了。我还想跟他多说一会儿话,他已经跑下楼去了。我又走回他的教室,从窗户那儿看到他过马路,到对面那家甜甜圈店的停车场边点燃一根烟。
汤姆斯的葬礼在8 月15 日举行。
这一天是尼蔻十八岁的生日,她那时也不会在密尔沃基,而我在中国。小时候我常想人死了之后是不是能知道活着的人在干什么,心里在想什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汤姆斯估计知道这几天任何事情都能让我想到他。
晚上,我面对着墙躺下,感到背后很凉。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出装满血的浴缸,汤姆斯的脸。他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我还记得高二上他的高级美国文学课时,他唯一给我的一篇九页的关于美国梦和现实主义文学的调查论文写了一句评语:“你思想的高度是超群的。”他总鼓励我,语法并不是写作最重要的东西,不要让语法的小错误带走了你的自信,你有想法,你有独特的想法,然而这就足够了。那篇论文原版我一直留着。
我本还很期待高四上他的电影课,他教会了我怎么写有质量的论文,怎样写剧本、拍视频、剪辑,以及做自己。我真希望开学路过他的教室时,我还能再看到他那老样子的乱桌子,带着烟味的皮夹克挂在椅背上。
今夜月亮是圆的。
推开学校的大门,一股熟悉的味道,像老年人袖口的味,又像旧了过期的创可贴的味。大家都说这是天主教高中特有的味道,这是个抽象的概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说。
我到图书馆领了高四的课本,走上二楼,左转。前面就是汤姆斯老师原来的办公室。他的门前堆积了一堆黑色的垃圾袋,那都是清洁工收拾出来的。一位新老师来接他的班。我和尼蔻在垃圾袋旁停下,翻开那些袋子,里面有很多过去学生交的论文,装着教案的文件夹,还有些没用过的画图纸。
“这是什么?”尼蔻问,她拿着一个旧鞋盒,有点重。
打开盒子,那是一个老的手风琴。
“这应该是汤姆斯老师的吧,这是他房间里收拾出来的。他们马上就要把这些都扔了。”我说。
“我们把这个偷偷拿回家,当作对他的留念?”尼蔻问。
我有点吃惊,因为她从来都不是干这种事的人。
尼蔻看周围没人经过,便把它装进了书包。
我很好奇新来的老师是怎样的。不过我知道不管这个新老师怎么样,汤姆斯无论如何都是无法代替的,他是第一个教我哲学的老师,第一个能欣赏我的想法的老师。
我探了个头,汤姆斯曾经的办公室的座位摆得很整齐,一切都很整齐,有点陌生。一个红发、有点胖、脸发红的中年白人女性坐在他的桌子前。
“老师好,我是安妮,我下学期上媒体II 这堂课,听说你教,所以过来打声招呼。”我说。
“嗨,你好。我真高兴,欢迎欢迎。你几年级的?”她挤出过于夸张的笑容,脸看上去更红,肉堆积在一起。
“高四。”我说。在我跟她说话的时候,尼蔻四处打量这个教室,这里被她贴满了花花绿绿的海报。她可能想通过这些装饰带走人们对汤姆斯的记忆吧。
“我还是感觉汤姆斯没死。他好像一直都还在。”出来的路上我跟尼蔻说。
早上第一节课之后,每个人排队进入礼堂,学校里最凶的几个老师抱着手臂盯着说话的学生,和那些下巴动着嚼口香糖的人。高三的人坐在礼堂最前面右边的地方,大家为了避免和不熟悉的人坐在一块儿,故意拖慢脚步等自己的朋友,然后一起坐下。
我转过头找尼蔻。她走路的姿势还是像往常那样一晃一晃,有点别扭,梳不开的金发卷成一团。
她显然没有发现我在等她,眼神望着别处。她很少正眼看着谁,总是斜着眼睛看未知的地方,一个点。她一年级前做了眼部手术,她曾经厌恶读书,她眼睛总是疼。在我后面走着等着坐下的人越来越多,我不再放慢脚步,走向一排稍微靠前的位置坐下。我旁边坐着罗蕤琳,一个来自深圳的女孩,她的刘海有点潮湿地贴在脑门上,黑边眼镜。
我们前面一排是年级里受欢迎的女孩。她们大多不是很瘦,厚重的粉底和画得挑起的眉毛。她们中有黑人、白人、墨西哥人。一般情况下学校里不同的人种是分开玩的,中午吃饭时推开食堂门看到那些桌子,通过肤色就能区分开。但她们是混合的,有着同样的追求。
这次的神父来自阿根廷,他说英语时带着一种卷舌音:“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阿门。”他说到“门”的时候加了重音,西班牙语的读法。他穿着紫色的袍子,离得太远,被前面的脑袋挡住,加上我近视但又不戴眼镜,所以不确定他长什么样。
我盯着前排人的后背,耳朵吸收声音。
学校的合唱队在前方左边唱歌,穿着统一的绿色的袍子,光滑的质料。我也喜欢盯着唱诗班里每一个人的脸发呆,想别的事情。我觉得我在下面盯着他们其中的一个,没人会发现。唱诗班里有四个中国人、一个越南矮个子男生、三个墨西哥人、一个黑人,剩下都是白人。灯光打在他们头顶,不同人的轮廓被光溶解。白人的眼窝是黑的,灯光被凸起的眉骨挡住,我不知道我盯着他们看的时候他们会不会发现,因为我看不见他们的眼睛具体在哪儿。光直接落在一个中国男孩的眼皮上,让他的眉毛显得很淡。我能看见他的眼睛,他的眼珠在动,不确定他看向什么方向。
神父讲道时,我感到有点困,坐在隔着走廊的对面一排的几个中国男生没有频频地歪着脖子点头,他们睡熟了。
领圣体时,我为了出去排队,挨个把这一排的人叫起来。
很窄的位置,我扒着前排座椅靠背弯着腰出去。我只吃了圣过的面饼,没有喝金色杯子里的葡萄酒。学校的人太多了,穿白衣的辅祭者用绣了红色十字架的白布擦了杯沿后递给下一个人。
学校望弥撒的好处是不用跪下。没有地方可以跪。我坐在椅子上,看到对面靠走廊坐着的穿黑色衣服的中国男孩西蒙两手握着佛珠,嘴里在说着什么。
“天主保佑你们。请大家祈祷。”神父说。
西蒙嘴里一直念着,指头用力捏着深色木头做的光滑的佛珠。平时我没有见过他念佛经的样子。
西蒙抬头盯着在最前面的神父。他闭上眼睛,低下头,手捏着念珠伸进口袋。弥撒结束时,神父从中间的地毯走出礼堂,举着很高的木头十字架。西蒙的口袋还动着,手不停地捏着那串珠子。
毕业的时候,西蒙的父母也从中国来了。西蒙手里还握着那串佛珠,藏在我们高中的绿色校袍的口袋里。毕业典礼还在学校的大礼堂里举行,庆祝活动持续两天,这是圣多米尼克会私立高中的古老仪式。信佛的西蒙的父母婉拒了进入大礼堂的邀请,一直坐在外面的走廊上,等西蒙出来。
这周是返校节舞会周。今年的舞会主题是星球大战。学校走廊的墙上被贴上各种颜色的星球大战电影的系列人物。高四的每个人的名字都用彩色的漆刷在了学校玻璃门上。
返校节的第一天是睡衣日。每人可以把睡衣穿来学校,包括老师。其实好像没几个人真正穿自己睡觉时的衣服。他们只是穿条宽松的裤子或拖鞋。高一时的这一天,我差点就穿了睡衣,我妈给我买的老太太版带着红花的套装。
有人把夸张的卡通眼罩戴到额头上,打着这个造型的幌子可以上课睡会儿觉。我现在刚完成三角函数的数学测验,交卷后发现还有十二分钟才下课。坐在我前面的黑人女孩是啦啦队队长。
她穿着一件白色睡袍,但没有系上,露出里面的一个吊带和很短的格子短裤。这样老师也没法说她违反学校的穿衣规定。
每天数学课的白板上都会有人写一个段子。前两天是“你愿意被我吃掉吗?因为你是我的甜甜圈”或者“你体育真好,因为你每天都在我的脑海里跑来跑去不停息”,还有“你是个电梯吗?因为你升华我的心灵”。
第三节物理课时,尼蔻问我用中文怎么说“我不在乎”,我告诉她可以说“管他的”。于是她开始不停地说,我说我很累或者很饿,她就说一句“管他的”。听上去她在说西班牙语。上周我们在学校对面路边的咖啡馆坐着休息,她让我教她中文并试着发音。她学得很慢,可能和她说英语大舌头有点关系。旁边桌子坐着的一个人转过头,问我们:“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你们在说法语吗?我会一点儿法语。”
中午吃饭前,我在储物柜前收拾东西。我储物柜旁边是这个学期新转来的女生,她叫艾米丽。她总是画着很浓的眼妆,皮肤很白。她舅舅是我们学校的心理学和历史老师。
“嗨,艾米丽。周末过得咋样?我看到你发的那张你和你男朋友的合影了,哈哈。”
“嘿。挺好的。我和他和好了,有些事就那么发生了,你懂的。”虽然我不太清楚她在暗示什么,我还是装着我懂她的意思了。
“哦,哈哈,是的,确实是这样的啊,没错。”
“给你看。”她把她的睡衣T 恤拉下,她的胸部和脖子有些红色的印子,好像被人打肿了一样。然后她笑了。
“哇哈哈哈,艾米丽!”我还是搞不清她在说什么,隐约猜到,但并不是很确定。我没有再问她,装着我懂了好像显得更好一点儿。
中午吃饭时我们聊到为下周六准备的返校节舞会的裙子。
“看,像我,有些裙子款式很好,但我的胸根本塞不进去。”
艾米丽说着,一直捏自己的胸。
“呃,这种体验反正我是从来没有过。”我说。
“它总是抖来抖去,太烦了。”她接着说。
饭桌上几个女生交换了下眼神。
“哎,不信你摸!”她拉着坐在她旁边的奥利维亚的手要放到她胸上。
“啊,别别别,可以了艾米丽。”
艾米丽笑了一下,露出不齐的虎牙,拿起她啃了一半的梨开始吃。
周五的天看上去比平常灰暗一点儿。乌云飘浮着,压低氧气。有几只鸟飞过学校对面的教堂——没有尖顶的教堂。
宗教课上我坐在窗边。有一只棕色小狗被主人牵着散步,坐在我前面的女孩看到了,尖叫起来。
秋天。
我一直感觉夏天还在,直到发现叶子变红,变黄,要么直接掉光。街边的树中总有几棵比其他的对季节更敏感。我现在坐在创意写作课的角落,从三楼的窗户看外面,有一棵接近金色,还有一棵是绿的,剩下两棵秃了。我看不到树顶,窗户不够大。我把手机偷偷藏进笔袋里,保罗还没睡。他总是给我发语音信息,我戴上耳机假装在听歌。创意写作课上是可以听歌的,因为老师说如果这让我们更能集中注意力写作的话。
“夏天过去那么久了,乌鲁木齐也开始冷起来了。我想你。”
他貌似半醒半睡。
密尔沃基的冬天是漫长的,上次去中餐馆吃饭后拿到的小饼干里的幸运条上用中文写着:“夏天”。外面的雪差不多到小腿,放学后我坐在学校餐厅靠窗的高凳子上,盯着雪花被风吹乱再打在玻璃上发呆。
保罗已经半个月没跟我说过任何话了,他突然消失了,不再发任何动态,也不再回复我的信息。我知道冬天到了。我唯一能看到的是他的听歌记录,有时候通过看他听了什么歌来判断他心情如何,但这段时间他听的都是没有歌词的歌。昨晚我睡不着,看了他夏天时在山上跟我说的那部叫《梦之安魂曲》的电影,果然夏天是最好的时候,男主角和他喜欢的女孩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慢慢睡着,又或者偷偷潜入谁家的天台上俯瞰城市。到了冬天,男主角吸毒过量被截肢,他的母亲也住进了精神病院,他爱的人也不能再待在他身边。我本来想着看这部电影助眠,但看完发现更睡不着了。
晚上吃了土豆泥,几根水煮的没放任何调料的豆角,和一块不是很咸的鸡胸脯肉。我坐在书桌前打算复习西班牙语,明天考试。这是我第二年上西班牙语,因为我高一那年没选外语,现在课上的人都是高一和高二的充满活力的低年级学生。西班牙语老师留着过短以至于在眉毛以上的刘海,她牙齿很齐,被牙箍人工矫正过的不自然的齐。
我盯着台灯,黄色的光,灯罩里贴着的透明塑料标签用英语和西班牙语写着:中国制造。我知道我得开始背单词了,拿起手机,没人找我。我发现一个黑色的小飞虫在飞,围着温暖的灯。我等着它停在我桌子上时用食指摁死了它。我盯着它的尸体发呆。我又看了看手机,没人找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拖延,下午4 点回到家先睡到5 点30 分或6 点,吃饭,精力充沛地坐在书桌前发呆。直到9 点或10 点再开始写作业。这让我觉得二十四小时的一天不够用。
11 点,我开始把各个时态的动词词尾转换,背。我背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很厉害,能专心这么久。我看了一眼手机,有人找我。是和我同年级的罗蕤琳。她给我发了条语音。
“安迪突然要走了。今晚12 点要出发去芝加哥奥黑尔机场,凌晨4 点的飞机回国。”
安迪是一个来自银川的男孩,他留着齐刘海,总是温柔小声地说话。他和每个人的关系都很好,我常有不会做的物理题就问他,他会耐心地给我讲。
我问罗蕤琳为什么安迪要走,她说她说不出口。后来她告诉我安迪在中国学生宿舍里,给另一个来自浙江的中国男生——卡尔的水杯里放了过量的安眠药,卡尔睡了两天没起来。
醒来被送去医院检查,发现了体内残留有安眠药。
安迪和卡尔的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打游戏。
我问安迪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做。他说,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我问他这样做是因为他恨卡尔吗,他说不恨。
这件事发生后,中国学生公寓的主管不打算告诉我们学校,自行处理。他们说这样能保护安迪,让他回国待一学期,明年开学再来。卡尔说这其实是杀人未遂,可以判二十五年。但他不打算追究责任,为了保护安迪。这不是安迪第一次这样做了,只是这次药量放得有点过头。
我给安迪打了个电话,这时11:30左右。我告诉他我很舍不得他,并会等他回来。他告诉我别担心,并说再见,得出发了。
我看到卡尔发了一个朋友圈:别太难过,自己放松一下,不要让自己压力太大了,爱你,宝贝。
我以为这是给他女朋友艾拉说的,但在评论区看到安迪说,谢谢。卡尔和安迪差不多高矮,说话温柔,义气,喜欢帮别人的忙,喜欢叫别人宝贝。
我坐在桌前盯着那个小飞虫的尸体,一个翅膀翘了起来。
我想不通为什么卡尔和安迪关系不差,但安迪想毒死他,而他不但原谅了安迪还告诉他别担心。
太晚了我打算干脆不复习了,明天上别的课时再看看吧。
宗教课时罗蕤琳坐在我旁边。她一直在发呆。
“昨天我找卡尔问了,他跟我说了很多事。但我说不出口。我的世界观崩塌了。”
这节课快结束的时候她在Word 文档上打了:“安迪喜欢卡尔。”这时打铃了。
安迪2014 年刚来美国读高一时,卡尔比他高一级。安迪从那时就喜欢上卡尔了。卡尔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之间的事,他开始和艾拉谈恋爱,对她很好。卡尔和安迪老会半夜一块儿打游戏,打到快天亮,眼球布满血丝,到学校上课时睡觉。卡尔总避免和安迪有任何太近的接触。
安迪买了一些安眠药,他一开始是为了治失眠。去年是第一次,安迪把安眠药放进卡尔的水杯里,卡尔喝了。安迪脱掉他的衣服,进入他,拍照。当卡尔在别人面前故意疏远安迪的时候,安迪就拿出手机看那些照片。之后卡尔和他女朋友艾拉分手的那个月,安迪把相片发给他,告诉他他得负责。
这次是安迪第三次给卡尔下药,用量过多,放进红色罐装的旺仔牛奶里让卡尔喝了下去。卡尔醒来后去医院检查了原因,同时检查了是否被强奸,结果是没有。
安迪离开美国的夜晚是除夕前三天,密尔沃基很冷,但没下雪。卡尔送他到中国学生宿舍的走廊尽头,吻他,道别。
新年那天安迪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祝我新年快乐,今天他和爸妈一块儿包了饺子。后来我还问了他几道物理题,问了他最近怎么样。
接到我们学校给他的拒绝信后,不知道他还用不用微信了,他只是再也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