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婷婷 李春雨
2019年7月,巴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两个区级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这是该区继去年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后,再次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该区还创新制定了《巴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操作办法(试行)》,探索将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
2018年,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预算开展绩效评价。
通冠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过较为激烈的竞争后,被票选为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而区城市管理局的“巴南区2017年雨污分流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区城乡一体发展中心的“巴南区城乡一体发展项目”也被确定为2018年接受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据了解,确定这两个项目是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原则,对2017年已经实施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梳理后研究决定的。
“通过第三方评价,用评价报告披露的问题倒逼用款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好钢用在‘刀刃上。”该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同年9月至11月,通冠会计师事务分成两个工作小组,同时对两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2017年雨污分流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方案要求,对9个雨污分流及管网建设子项目进行现场抽查评价(子项目共14个,涉及资金2500万元),抽查个数占总项目个数的64.29%,占总资金量的87.97%。
区城乡一体发展项目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方案要求对13个子项目进行现场抽查评价(子项目共58个,涉及资金4234.73万元),抽查个数占总项目个数的22.41%,占总资金量的72.41%。
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
评价报告显示,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等次均为“良”。其中,“巴南区2017年雨污分流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存在初期概算不够精准、科学;成本偏离度较高,个别立项投资概算流于形式;部分项目建设完工滞后严重;后期污水处理配套建设缓慢或镇区三级管网建设进度较慢;污水收集率仍有待提高等问题。
“巴南区城乡一体发展项目”则存在项目管理资金有待加强,一体中心未建立项目明细核算账,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拨付资金,部分镇街对收到的项目资金未建立明细核算账,各镇街未及时报送城乡一体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前期审核不严格;项目管理不到位,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建设内容不一致,多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建立保障机制,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无保障,部分项目由于项目业主资金链断裂,致使后期未发挥相应效益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整个评价工作的核心。区人大常委会将此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和绩效评价报告转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主任会议报告。
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落实意见的专项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部分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评价结果应用与财政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尝试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可以说,通过第三方绩效评价,将用款单位放在“显微镜”下,将发现的问题放在“聚光灯”下,倒逼相关部门用好、用活預算资金。
出台办法强化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促进政府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巴南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出台了《巴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操作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了评价结果的运用,规定评价工作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应将评价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绩效评价的书面审议意见转区政府及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被评价项目单位等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大常委会议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要建立绩效评价后续跟踪制度,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该办法还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应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引导、改进、激励作用,加大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差的项目,建议区财政局及时调整预算,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评审时调减相关预算,同时提请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适时向社会公布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同时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增强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理念。
巴南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第三方绩效评估中的“程序不规范、专业力量不足、结果运用不好”等问题,确保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