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生
不得强制流转宅基地强迫农民“上楼”
《法制日报》 2019年9月22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区、市)规定的标准。
通知明确,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