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把党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和试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规范了征地程序;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将有关条款中的“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態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