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神经康复科,福建 厦门 361000
痉挛型脑瘫(Spastic cerebral palsy,SCP)是脑瘫常见类型之一,其患病率约占脑瘫总人数的60.0%~70.0%,通常伴有运动功能障碍及四肢与骨盆控制力差等临床表现,不仅影响患儿正常发育,还加重家庭与社会心理与经济双重压力[1]。目前临床尚无完全治愈SCP特效药物,多以康复治疗为主,以达到减轻患儿功能障碍的最终目的[2]。核心稳定性训练是现阶段SCP常用康复治疗方案,有助于减轻患儿步态异常,提高其平衡能力,但其在改善SCP患儿肢体功能方面研究较少。中医认为,脑为元神之府,肾藏精主司生长发育,而SCP主要病理机制在于脑络受损、肾精不足,故治疗应从补脑通络、填髓补肾等方面着手[3]。而补肾健脑针法有补肾气、充髓、健脑之功。基于此,笔者选取84例SCP患儿,经分组对比,观察补肾健脑针法+核心稳定性训练对粗大运动功能、平衡功能、肢体活动及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SCP患儿84例(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联合组各42例。两组基本资料[月龄、病程、性别、病变部位、粗大运动功能分级(GMFCS)]均衡可比(P>0.05),见表1。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1.2 诊断标准 ①西医诊断标准:均符合《小儿脑性瘫痪的定义、分型和诊断条件》[4]中SCP诊断标准,并以锥体系受损为主;②中医诊断标准:均符合《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5]中SCP诊断标准。
1.3 纳入标准 ①均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并经生化电解质检查、血尿便检查及染色体等实验室检查证实为SCP;②月龄6~42个月;③监护人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1.4 排除标准 ①存在代谢紊乱或内分泌异常等疾病者;②因颅内疾病所致运动功能障碍者;③合并肝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者;④合并活动性癫痫、精神发育迟滞、先天性心脏疾病者;⑤近24周内实施矫形手术或A型肉毒毒素神经阻滞术者;⑥监护人存在沟通障碍、意识不清或精神行为异常。
1.5 方法 对照组:实施核心稳定性训练。具体方法如下:①头部控制训练。医护人员陪同下,指导患儿俯卧于巴氏球上行俯冲锻炼,并实施仰卧起坐锻炼。②坐位平衡锻炼。通过屈曲髋关节、垂直伸展脊柱锻炼,达到提高骨盆稳定性、改善腰腹肌力目的。③爬行训练。引导患儿适应手膝支撑四点跪位,垂直加压其髋部,注意加压程度在患儿可承受范围内,同时教会其四肢爬位与下肢交替运动。训练过程中应遵循简单到复杂、静态到动态循序渐进原则,若患儿无法独立完成训练,则实施被动辅助锻炼,提供言语指令与方向性支持,辅助训练强度以患儿可做出最大努力为宜。5次/周,连续治疗12周。
联合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补肾健脑针法治疗:体针选取身柱穴、肾俞穴、大椎穴、太溪穴、命门穴。头针则应用四神针,分别于百会穴前后(1.5寸左右)刺入;智三针,分别于前发际与头正中线交界处左右(3.0寸)刺入;脑三针,分别于脑户穴及左右(约1.5寸)刺入;颞三针,分别于耳尖入发际2寸与左右1寸刺入。刺入时,注意针与头皮夹角呈20°~30°,迅速刺入,捻转针旋转,200次/min,捻转180s后,留针30min。连续治疗12周。
1.6 观察指标 ①以Gesell发育量表[6]评估两组发育情况,其中优:运动功能与痉挛程度完全或基本达到正常标准,且发育商上升≥15分;良:运动功能与痉挛程度得到显著缓解,且10分≤发育商上升≤14分;差:未达到优、良标准。将优、良计入发育优良率。②应用粗大运动功能评定表(GMFM)[7]从站与立、坐位、行走与跑跳、卧位与翻身及爬与跪5个维度对两组治疗前、治疗12周后粗大运动功能进行评测,得分与粗大运动功能成正比。③以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MAS)[8]对两组治疗前、治疗12周后下肢肌张力进行评定,将评价等级量化为1~6分,分值与下肢肌张力呈负相关。④使用平衡功能量表(BBS)[9]对两组治疗前、治疗12周后平衡能力进行评估,共0~56分,分值与平衡能力呈正相关。⑤使用儿童功能独立性评定量表(WeeFIM)[10]从社会认知、行走、括约肌控制、交流、转移及自理能力6个维度评测两组治疗前、治疗12周后功能独立性,总计18~126分,分值与功能独立性成正比。⑥使用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分)对两组治疗前、治疗12周后脑瘫患儿日常生活能力进行评估,共计100分,得分与日常生活能力呈正相关。
2.1 两组发育情况比较 治疗12周后两组发育优良率比较,联合组95.24%高于对照组78.57%(P<0.05)。见表2。
表2 两组发育情况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
2.2 两组粗大运动功能 比较两组治疗前站与立、坐位、行走与跑跳、卧位与翻身及爬与跪5个维度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联合组治疗12周后站与立、坐位、行走与跑跳、卧位与翻身及爬与跪5个维度评分较对照组高(P<0.05)。见表3。
表3 两组粗大运动功能比较 分)
注:与对照组治疗12周后相比,*P<0.05。
2.3 两组MAS、BBS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MAS、BBS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联合组治疗12周后BBS评分较对照组高,MAS评分较对照组低(P<0.05)。见表4。
表4 两组MAS、BBS评分比较 分)
注:与对照组治疗12周后相比,*P<0.05。
2.4 两组ADL、WeeFIM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ADL、WeeFIM评分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联合组治疗12周后ADL、WeeFIM评分较对照组高(P<0.05)。见表5。
表5 两组ADL、WeeFIM评分比较 分)
注:与对照组治疗12周后相比,*P<0.05。
SCP以锥体束损害为主要特征,可增高支配肌肉张力,诱发姿势异常与肢体不协调,若未及时纠正,长时间痉挛可严重限制患儿运动协调功能与平衡能力,影响患儿正常骨骼发育[11]。因此治疗SCP关键在于尽早实施康复训练,以促进痉挛肢体血液循环。常规康复训练虽可增强下肢肌张力,但其整体疗效欠佳,无法有效改善粗大运动功能。而核心稳定性训练在运动过程中通过调节四肢与骨盆肌肉姿态,刺激上下肢肌肉,能有效提高肌肉灵敏度、协调性,最大限度增强骨骼力量[12]。但SCP患儿仅单纯应用核心稳定性训练,效果单一,需与其他疗法相结合,以期达到临床理想效果,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与功能独立性。
中医学认为,SCP发病机理在于先天禀赋羸弱、精血不足致使筋骨失养;后天肝肾脾胃俱损致使气血生化匮乏,因此治疗SCP重点在于醒脑补肾、舒经通络、理气滋阴[13]。补肾健脑针法主要分为体针与头针两部分,有补脑充髓、补肾理气之功。本研究针对SCP患儿实施补肾健脑针法+核心稳定性训练,结果发现,治疗12周后联合组发育优良率95.24%高于对照组78.57%,且站与立、坐位、行走与跑跳、卧位与翻身及爬与跪5个维度评分较对照组高(P<0.05)。提示二者联合能显著促进发育正常,提高粗大运动功能。原因在于,补肾健脑针法中四神针、智三针能调节感觉功能,增加动脉血液灌注量,促进智力发育,改善情感功能,而大椎穴、命门穴均归属于督脉经腧穴,能调动十二经阳气,直接作用于脑髓、脊髓,与核心稳定性训练联合,能有效改善视听、颈肩部活动、平衡等大脑神经功能,刺激大脑潜能,抑制病理反射,提高视觉理解与应急能力,调节运动协调能力。此外,补肾健脑针法中脑三针、颞三针能改善肢体运动,提高平衡功能,与核心稳定性训练联合,不仅能提高患儿控制能力,强化其平衡功能,还能进一步增强其日常生活能力。本研究还发现,联合组治疗12周后ADL、WeeFIM、BBS评分较对照组高,MAS评分较对照组低。说明补肾健脑针法+核心稳定性训练应用于SCP患儿,能有效减轻步态异常,提高平衡能力,增强日常生活能力与功能独立性。
综上,补肾健脑针法联合核心稳定性训练应用于SCP患儿,能有效促进发育正常,减轻步态异常,提高平衡能力与功能独立性,增强粗大运动功能与日常生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