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张尖兵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属于人大或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典型错误】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大。
②(2013·海南卷·12)④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
③(2019·北京卷·31)①从市民中抽选人民陪审员,满足了公众行使国家权力的诉求。
④(2013·安徽卷·6)③全国人大决定国家的一切事务。
【典型错误】
①一府一委两院都是我国的权力机关。
②(2016·江苏卷·16)④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③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专责法律监督机关。
④(2015·四川卷·4)③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⑤(2019·全国Ⅱ卷·16)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高”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是裁决民事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的工作方式创新。
⑥(2014·四川卷·5)④政府通过科学行使立法权提高决策水平。
⑦(2016·全国Ⅰ卷·17)C 决定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权力属于人民法院。
⑧(2019·全国Ⅱ卷·17)①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的作用在于:提高司法工作的独立性,完善基层政府组织结构。
“领导”内在包含着“监督”,所以“领导关系”同时也是“监督关系”,但“监督关系”不一定同时是“领导关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属于领导关系同时也是监督关系的有:①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②上、下级监察委之间的关系;③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④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⑤中共与一切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属于监督关系但不是领导关系的有:①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关系,②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典型错误】
①(2015·上海卷·2)B 上海市政府接受上海市人大领导;C 上海市政府与上海市人大互相监督;D 上海市政府接受上海市人大的命令。
②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的各项职权之前可以加“最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之前不能加“最高”。
【典型错误】
①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②(2015·福建卷·25)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最高决定权。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立法机关。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权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其中,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行使;行政立法权由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级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政府行使;授权立法权由国务院,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可见,并非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具有立法权,也并非所有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具有立法权。
【典型错误】
①(2011·重庆卷·32)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唯一的权力机关。
②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
③(2018·江苏卷·14)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④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具有立法权。
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具有立法权。
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典型错误】
①(2019·上海卷·3)A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B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D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均体现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监督权。
②(2019·全国Ⅱ卷·16)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两高”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是行使最高立法权的积极探索。
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等。人大不能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也不能行使人大的职权。
【典型错误】
①(2015·江苏卷·14)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审议权。
②(2019·北京卷·30)③人大行使质询权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
③(2019·浙江卷·20)①人大代表享有决定权。
④(2017·全国Ⅲ卷·17)③该代表通过上述行为行使自治区人大代表的立法权。
⑤(2019·天津卷·2)②人大代表行使了提案权和决定权。
人大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典型错误】
①(2019·江苏卷·16)AD 人民政协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②(2011·江苏卷·17)D 人民政协拥有部分重大事务决定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可以依法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政协委员的职责是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典型错误】
①(2012·天津卷·7)AB 政协委员依照宪法和法律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质询权。
②(2017·北京卷·31)②③“请予审议”意味着全体与会代表和委员可以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职责。
【典型错误】
①(2019·天津卷·1)B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②(2019·江苏卷·17)②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
①2015 年以来,全国各地高考试题涉及本考点的情况统计如下表。从中可以看出,本考点是高考的高频考点。
②试题考查的知识点,聚焦于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主体的性质、地位、职权。
③试题素材全部选用了重大时政材料特别是国家实行的新举措。
①强化“主体”意识。区分人大、一府一委两院、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主体的性质、地位、职权,切忌张冠李戴。
②关注本年度重大时政与教材知识的契合点。
(2017·全国Ⅰ卷·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 年10月12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增加其他内容,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个别候任议员的闹剧引发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 年11 月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
【解题思路点拨】审行为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行为对象:包括解释所指向的对象和解释作出后所影响的对象。据此,可以将设问分解为:①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解释?②为什么要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为解释的对象?③这一解释作出之后可以对哪些对象产生影响,带来什么重要意义?对于问题①的回答,需要运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职权的知识。对于问题②,从材料第一段、第二段提供的信息可知,对于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宣扬“港独”主张时,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并没有明确,从而需要做出解释。对于问题③,根据材料信息可回答如下:蓄意宣扬“港独”主张——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影响香港立法会的正常运作——维护香港法治秩序;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做出解释——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
【参考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