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2019-11-06 03:25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9年9期
关键词:请示报告组织纪律因公

节假日出游前,这件事千万别忘了!

小长假,想去哪?黄金周,怎么走?不管去哪儿、去干什么,如果你是党员干部,有件事千万别忘了:给组织汇报个人去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则》也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除了因公出差、出访要报备以外,周末或节假日离开本地区外出或者外出逾期也要报备;要报备的内容包括外出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以及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等。各位党员干部一定要弄清楚这些制度和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猜你喜欢
请示报告组织纪律因公
《因公檄按游黄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若干规定
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乌合之众
习近平党的纪律建设思想
省级综合性医院人员因公出国特点与管理对策
广州五十周岁以上禁因公出境培训
2006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提高标准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请示报告制度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