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双丽
选题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BABYZEN Y0Y0” 牌童车深受国人喜爱,见有利可图的不法分子因此盯上了这个品牌。2018年6月,“BABYZEN Y0Y0”商标权利人报案称,发现数家网店销售假冒的 “BABYZEN Y0Y0” 牌童车。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2018年10月中旬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嫌疑人李平、曹力、王志等六人在全国多个省市一举抓获,并在其各自的经营地查获待销售的带有“BABYZEN YOYO”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李平见“BABYZEN YOYO”童车有利可图,遂从他人处购入假冒的 “BABYZEN YOYO”婴儿车架及配件,并以单价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向曹力销售290套假冒童车。掌握了货源的曹力积极寻求销路,以每辆1050元的价格向淘宝店主王志、许军分别售出170辆和40辆。
据介绍,李平相当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供货商,曹力类似于分销商,许军、王志、均属于零售商,本案是近幾年办理的销假类案件中,较为少见的连同供货商、分销商、零售商一网打尽的案例。
据悉,为了还原事实真相,本案中公安机关在核实销售情况时,采用了全国协查、追根溯源的方式还原了案情,同时避免了被告人以刷单为由逃避惩罚或者因刷单导致的销售额虚增。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冒“BABYZEN YOYO”注册商标童车案中的李平、曹力、王志等六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仿冒知名童车非法牟利,侵害了商标权人知识产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检察机关一直都对此类犯罪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王冠,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
编辑:杨皓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