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菁菁
人大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检验人大工作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意愿是否得到体现、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换届以来,在湖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忘为民初心,扛起人大使命,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做起,多听群众“心里话”、多看群众“身边事”、多算群众“生活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抓“关键小事”,督“民生大事”。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便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念。垃圾分类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今年,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打好履职组合拳,全力推动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上海、金华等地的先进经验,跑遍三县两区,实地察看23个乡镇(街道)、25个行政村(社区)、8个垃圾处理单位,召开座谈会34次,推动市政府出台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监督推动”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切实加强立法保障。及时修订《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设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专门条款,督促《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有关条款的落实。专门推出3期“立法大家谈”电视节目,在《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开展依法推进垃圾分类有奖答题竞赛,为推动垃圾精准分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强化监督支持。在组织调研视察和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依法作出推进垃圾精准分类的决定。举行推动法规实施、监督垃圾分类“三化”工作启动仪式,加强上下工作联动,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人大协同开展垃圾分类监督的强大合力。认真组织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支持促进政府稳步推进统一分类标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处置标准、统一治理体系、统一保障机制的“五个统一”工作。
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了280人次的垃圾分类代表培训,开展了全市五级人大代表进联络站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接待活动。建立代表“网格化”监督体系,发動代表通过联村(社区)、联楼道、联户等方式,就近就便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积极助力所在村(社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抓住“8·15”湖州生态文明日这个时间节点,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协助召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万人大会”,举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的启动仪式,市、区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现场宣读倡议书。同时,人大机关积极带头示范,常委会领导、专工委负责人和人大机关干部作为垃圾分类志愿者,上门入户进行宣传,营造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全民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生动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面对新形势,对标新要求,结合湖州实际,唯有突出实干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扎实履行好法定职权,才能为促赶超、强法治、惠民生更好地贡献人大力量。
抓好“关键小事”,依法履职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直是湖州人大努力追求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