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璋与案件当事人交流沟通,耐心化解疑惑,解答法律问题
坐牢还能领取国家发的养老金?台州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由于部门之间信息不畅通等原因,部分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后养老金却未停发,违规发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台州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经全面排查、追索,累计办理此类案件共475件,涵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等三类人员447人,涉案金额560余万元。
据了解,目前涉及的国有资产大部分已追回。台州五部门出台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封堵相关漏洞。专家认为,该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有必要在更大范围内展开专项排查。
2018年10月,台州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朱贵亚等人在查阅大数据资料时,发现泮小龙从判刑收监执行开始,养老金一直未停发。
据调查,1952年出生的泮小龙,在2012年年满60岁时开始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2014年,泮小龙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刑期从2014年10月至2023年10月。泮小龙作为退休人员,退休时每月领到养老金2828元,且逐年上涨。到去年10月发现时,泮小龙每月能领到养老金3650元,累计已领取养老金16万余元。
虽然发现的是个案,但让朱贵亚一下子警觉起来。还有没有其他类似情况?
朱贵亚与业务部门一起,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软件,设定“犯罪时年龄50周岁以上”“一审判决时间2015年1月1日以后”等特定条件,从仙居3000多条刑事案件数据中,排查出50周岁以上的判实刑人员31个。
第二步,他們将刑事数据库与养老金发放数据库对接。在仙居县社保中心配合下,逐个核实31名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初步查出23人应停发未停发,2人判实刑后被监外执行不需要停发,3人在省社保系统排查下已移交本县停发,另外3人未曾领过基本养老金(分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未到,或者未曾缴纳养老保险等情况)。
依据相关规定,被判刑人员收监执行期间,必须停发基本养老金。
办案检察官核实时发现,由于社保等部门缺少判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仙居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成功办理浙江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经研判,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表示,针对基层检察院发现的线索,从2018年12月开始,台州市检察机关及时组织了全市范围的排查,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监督主管部门停止违规发放,并追回相关损失。
经过近半年的系统排摸,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类似案件共475件,涵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等三类人员447人,涉案金额560余万元。截至目前,相关人员已停发并追扣、调整基本养老金,已追回360余万元。
同时,台州尚有千余名50周岁以上外市人员在台州犯罪的线索,需要移送给各地人社局核查。
台州相关部门领导综合研判后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主要是部门数据信息不共享,无法掌握涉刑退休人员情况。
为寻根治源、封堵制度漏洞,台州公、法、检、司和人社局五部门已联合出台《台州市涉刑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对这一领域工作进行规范。
“五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机制,加强数据共享与信息对接,将为相关规定在实践中落实提供保障。”台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主任武东说,联合处置机制可解决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追回难等问题,形成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五部门还将以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序。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肯定。
孔璋认为,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侵害国家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平,危害了司法正义和法治严肃性。法律专家建议,应尽快打破“肠梗阻”,在全国范围构建起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封堵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
( 崔 瑛 罗闻哲 邓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