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街道居民 议事制度化规范化

2019-11-04 02:41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浙江人大 2019年10期
关键词:议事人大代表街道

8月14日至15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还安排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等11个单位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大会交流发言。

上期杂志摘登了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等5个地方人大负责人的发言内容,本期《权力殿堂》刊发杭州等6个市、县(市、区)的发言稿,以飨读者。

这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新任务,突出高质量高水平,展现大担当大作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大工作定方位、把方向、明任务、落责任。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学习会,组织学习领会,推动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委的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品格、雷厉风行抓落实的担当,为我们各级人大作出了示范。

省委《意见》提出,要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让我们深受鼓舞。近年来,杭州市积极探索推进城市基层治理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2018年11月,杭州市委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初,全市92个街道紧扣“议事”这个关键,用好“会议”这个平台,盯住“实效”这个目标,全部开展了这项工作,基本实现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文件的初步学习,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基层人大工作遇到的新课题

街道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础平台,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是落实新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出台有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对加强和规范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杭州190个乡镇街道中,92个是街道,占48.4%;980.6万常住人口中,712万在街道,占72.7%。街道已成为基层政权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对杭州来说,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离不开街道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强,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就强。

二是适应新变化的需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杭州不少乡镇尤其是近郊的大乡镇、富乡镇先后改成了街道。全市92个街道中,撤镇建街形成的所谓“翻牌街道”有49个,占53.3%。这些街道撤镇建街后,依然实行“准一级政府”预算管理。2018年,这49个街道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有42个,占85.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1亿元以上的有36个,占73.5%。这些街道没有了原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如何对街道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可用财政资金等开展监督,缺乏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办事处工作“监督缺位”、街道财政支出“监督不力”、工程项目“监督不够”等不是个别地方的现象。

三是实施新要求的需要。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杭州2018年初首次在市和13个区县市、98个乡镇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街道没有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街道办事处也不是一级政府,而且杭州的街道类型众多、情况不一,“翻牌街道”、纯城区老街道和设在各类功能区、开发区的街道,在管理体制上不尽相同。这对如何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推进街道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地来自群众、造福群众,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

       二、 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真正打通

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杭州在推进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工作中,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核心要义。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市委明确,街道居民议事制度是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人大街道工委具体负责,围绕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和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事项,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基层协商的议事制度;街道居民议事会议成员人选由各村、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推荐,街道党工委研究确认;要求区、县(市)党委和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是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在每年2次居民议事会议上,大家围绕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生态环境、民生实事等,认真参与公共决策、开展民主监督,群众对街道事务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既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始终严格依法依规。不同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街道居民议事会议是由人大街道工委具体组织的协商民主议事平台。它的一项重要原则是“议事不议人,议事不决事”,可以投票但不是选举,可以举手但不是表决,可以讨论但不是审查。为加强对居民议事会议成员的监督管理,强调要建立居民议事会议成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和居民议事会议成员的联动机制,通过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带动、促进居民议事会议成员的有效参与,确保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运行。

三、 坚持效果导向,着力增强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实效性

制度好不好,关键看实效。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基层同志普遍感到,建立街道居民议事制度,有利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今年初,全市92个街道产生的5693名居民议事会议成员中有1768名各级人大代表,占31%。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当然的街道议事会议成员参与其中,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动的宣传,也有效扩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影响力。有社区居民说,“真心觉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离自己很近,人大制度就在身邊,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二是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称心。建立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后,每年街道居民议事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使民生实事“大家商量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时,通过组织好跟踪监督,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真正把群众所需、所盼、所忧之事办好,充分体现“政府干的,就是百姓盼的”。今年,全市92个街道共确定民生实事项目591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危旧房整治、幸福养老等一批民生项目落实落地,为老百姓增加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人大工作更加规范运行。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实施,为人大街道工委联系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更好发挥了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能作用。不少街道人大工委的同志说,“有了居民议事会议制度,我们围绕大局干本职,越干越有劲。”同时,居民议事会议制度也为正在开展的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提供了有效的工作载体。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这次学习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努力为全省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作出杭州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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