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 吴若楠
从欧盟征收73%的反倾销税,到印尼征收87%的反倾销税,再到巴西、阿根廷、沙特等国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陶瓷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的范围已从发达国家市场扩展到新兴国家市场,出口形势严峻。在此背景下,梳理中国陶瓷产品出口遭遇的一系列反倾销案件,总结其特征及成因,进而探讨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自2001年印度首先对华未上釉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以来,中国陶瓷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国家或地区来看,先后有13个国家或地区对中国陶瓷产品发动反倾销,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印度和阿根廷,各4起。其次,从年份来看,2011年、2012年、2015年和2016年这四年中国陶瓷产品遭受反倾销数量最多,分别达到了3起。再次,从反倾销的实施结果看,2001—2018年的24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19起经法院裁决实施了最终措施,3起无措施结案,其余2起则正在调查。在19起实施了最终措施的案件中,因反倾销措施期满而终止实施的有5起,其余14起至今仍在实施。在这14起其中,8起反倾销措施期限未满,另6起因发起国根据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裁定继续延期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后,从措施的具体形式看,19起实施了最终措施的案件中仅有2起以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相结合的形式结案。国外征收反倾销税率最高的案件是2011年的印尼陶瓷餐具案,中国全部涉案企业被统一征收的反倾销税高达87%[1]。没有实施最终措施的3起案件都被裁定对进口国国内产业不存在损害,因此终止调查并免于实施最终措施。此外,截至2018年12月底还有2起案件仍处于反倾销调查阶段,尚未作出终裁。
我国的陶瓷产品出口充分发挥了比较优势,即依靠廉价的陶土资源和丰富的劳动力进行陶瓷生产并出口,从而在国际市场上获取低成本竞争优势。这种生产方式虽然能使我国陶瓷企业短期内获得出口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收益,但长期来看,不利于我国企业提升陶瓷产品的生产技术。长期以来,我国陶企集中优势资源扩大产能,却忽视了技术创新和对于研发的投入,从而导致我国的陶瓷产品缺乏创意和设计、更新换代缓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此外,我国陶瓷企业只重视生产而不培育品牌,难以获得品牌溢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意大利、西班牙陶瓷企业选择将我国的佛山、景德镇作为其生产基地。这表明我国部分陶企已经具备了生产高质量陶瓷产品的技艺。然而,由于缺乏区域品牌包装,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只能贴牌出售。在这两个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陶瓷产品只能定位于中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出口单价不高。以瓷砖为例,2017年中国出口美国的瓷砖平均单价仅为9.7美元/平方米,而西班牙的平均单价约为13.5美元/平方米,意大利瓷砖的平均单价则高达21.2美元/平方米。低价销售易造成倾销的嫌疑,从而导致国外对我国出口的陶瓷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表1 中国陶瓷产品遭受反倾销案件汇总(2001-2018)
价格承诺是贸易救济中对反倾销税的一种替代措施,其确定的价格提高或进口数量限制以消除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的损害为限[1]。对比反倾销税来看,价格承诺对被诉企业造成的影响较小,因而采用价格承诺方式结对被诉企业更为有利。但是,只有被诉企业积极应诉和主动承诺,反倾销案件才有可能被裁决为“价格承诺”。由表1可以看到,在19起实施最终措施的案件中仅有2起涉及价格承诺,这说明大部分陶瓷企业的应诉态度不积极或者在应诉中不懂得运用价格承诺争取对自身相对有利的裁决结果,最终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国外反倾销调查屡屡成功对其他国家产生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各国竞相效仿,中国陶瓷产品遭受的反倾销调查随之增多。例如,欧盟曾在2011年针对中国瓷砖征收了 69.7%的惩罚性关税,涉案金额高达7亿美元,2013年又对中国陶瓷餐具征收了13.1%~36.1%的反倾销税,两次案件均涉及上千家企业[2]。在欧盟的“示范效应”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哥伦比亚、阿根廷、巴西等也开始对中国陶瓷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价格上升和我国政府环保力度的加大,陶瓷企业经营成本快速上涨。为解决生存问题,2008年以来大量陶瓷企业走出国门,在生产成本较低、市场更为广阔的印度、马来西亚、越南投资设厂。陶瓷企业走带动我国相关技术、装备制造与生产方式的大量输出,这促进了本土陶瓷产业的发展,“培养”出大量竞争者。以印度为例,据统计,印度瓷砖产量已由2011年的6.23亿平方米上升到2016年的8.71亿平方米,超越巴西成为世界第二大瓷砖生产国和消费国。随着产量的增加,印度国内的陶瓷生产部分替代了从中国的进口,同时也促进了出口的增加,2016年印度瓷砖出口量为1.86亿m2,同比增长38.8%。随着印度陶瓷产业的发展,中印两国在产品种类和出口市场方面相似度增加,竞争愈演愈烈。现阶段,印度陶瓷在非洲和中东地区颇受欢迎,出口潜力不断增长,特别是在对沙特的陶瓷出口上已经与中国形成了竞争关系。此外,印度陶企更是加速占领欧洲、韩国、越南、巴西等市场。而这些地区正是中国遭受反倾销后退出的市场。除了印度,哥伦比亚、阿根廷等国的陶瓷行业也发展迅速。在此背景下,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陶瓷产业,相继采取反倾销措施打压中国陶瓷产品的出口。
中国要想摆脱陶瓷产品“低价出口”的困境,必须加快技术创新,努力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出口陶瓷产品与本土陶瓷产品的互补性,从而避开激烈的竞争以及由此导致的贸易摩擦,降低我国陶瓷产品“被反倾销”的概率。从企业层面看,转变发展方式是关键。大型陶企应适度缩减产能并增加研发创新投入。一方面要开发新型陶瓷产品,如艺术陶、环保陶、电子陶等,以满足国际市场的高端需求;另一方面要创新营销手段,挖掘现有陶瓷产品的新用途、新功能,增加销售量。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但可以通过模仿实现产品升级、通过优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避免恶性价格竞争。而政府能做的则是保障有效的制度供给。政府应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信贷资助鼓励引导陶瓷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速中国陶瓷技术的升级换代。同时政府和企业应强化合作,探索机械化智能发展新模式,降低陶瓷行业的污染和能耗,推动中国陶瓷产业转型升级。
我国陶瓷产品出口的瓶颈是缺乏有影响力的国际品牌。部分陶瓷企业有技术无品牌,生产的高质量产品不被国际市场认可,只能低价出售,从而增加了“被反倾销”的风险。面对残酷的现实,中国陶瓷企业必须在做好产品的基础上培育自主品牌。我们可以学习意大利、西班牙陶企的经验,借力民族文化,培育自主品牌。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传承和享誉全球的陶瓷文化为我国陶瓷企业开发民族品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陶瓷企业应充分挖掘这一优势,增加产品的文化内涵,推出具有“中国风”的陶瓷产品,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此基础上实施差异化策略,定位于进口地企业尚未涉足的细分市场,从而避开激烈的竞争,减少贸易摩擦。政府可以设立品牌基金、组织品牌论坛为我国陶瓷企业开发自主品牌提供资金和技能支持,同时也可以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构建跨国合作平台,把中国陶瓷产品推向更大的市场。
中小企业是我国陶瓷行业的构成主体。这些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处理突发情况的经验不足。因而在“被反倾销”时不懂得利用相关规则争取对己有力的裁决,从而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基于此,我国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加快构建完备的陶瓷行业预警机制,助力中国陶企有效应对风险。这一机制应具有以下三种功能:第一,搜集并发布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进口地的反倾销法律法规和国内外陶瓷产业的基本情况,从而帮助国内陶瓷企业迅速把握市场动态。第二,风险识别。在分析已有信息的基础上对进口国的市场行情、政策倾向进行预测,及时发现反倾销的苗头,督促企业做好防范。第三,风险应对。一旦收到国外反倾销立案的通知,及时通知涉案企业填写调查问卷,以最大限度减少时间延误,争取抗辩机会。同时利用强大的信息平台,帮助我国陶瓷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应诉材料、联系好律师,提高胜诉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