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文化发展规划的一个重大项目,建立国家艺术基金并使之在当代艺术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在这战略决策指引下,从2014年开始实施,国家艺术基金积极作为,介入当代艺术生活,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方面,逐渐建立起了一个有效运作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经过五年的发展,“国家艺术基金”作为我国艺术领域权威性、学术性、专业性的高层次艺术资助项目,已累计资助了5109项,在中国当代艺术创作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其中,对当代音乐创作与表演以及文化传播更是产生了极大推动作用。源于此,笔者通過对近年来音乐创作与传播交流的成功案例进行梳理,在总结既往经验基础上,能够更好推进本项工作,同时也期待能给申报工作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
一、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资助总体情况概述
在艺术的诸多门类中,“音乐”有着其特殊的美学特征和社会作用。“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资助,也成为近些年孕育音乐创作的沃土,涌现出大批被广泛认可的优秀作品,同时也将青年艺术家的经典创作推广到更多地区,在艺术创作与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地协调推动作用。
(一)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申请资助特点和变化趋势
五年多来,艺术基金共资助音乐类项目七百余项,其中包含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小型舞台剧等多种音乐艺术形式。
音乐类项目申请资助有着某种特殊性。总体来看,音乐类项目受众比较广泛,可以借助其强大的社会影响紧跟时代发展和国家文化艺术导向,从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当然,部分音乐项目申请资助也有着其局限性,例如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的完成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舞台设备,尽管这一方面在普及性上不及小型剧项目,但是正是这一国家资助计划的实施,使得原本发展相对困难的大型舞台艺术有了新的机遇和资助来源。经过五年的发展,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申请特点也有了较为清晰的脉络。
1.首先从申请数量来看,自2014年起,该项目资助首年便涌现出大量的音乐类作品,如大型剧目立项资助81项,(其中歌剧11部、音乐剧5部、交响乐2部、民族管弦乐2部);小型剧立项资助100项,(其中室内乐8部、歌曲6首、合唱6首、民乐小合奏3部、独奏曲2首、小歌剧1部、重奏曲1部)占比总申报量的1%。从项目申请数量上来看,音乐类项目开篇元年就有了一定的关注量。
2016年开始,申报主体不再受限,同一单位、机构申报项目数量等亦是这样,同时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不再设立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项目,这一修订,体现了基金资助原创性、源头性、基础性项目的原则,也为更多的艺术作品及艺术家提供了创作机会。
2019年,由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组成的大型舞台剧和室内乐、歌曲、合唱、独奏曲等组成的小型剧中音乐类项目在总立项数目中比例升至2.8%,尤其是合唱、重奏、独奏、民乐小合奏等增幅比例明显。此类小型剧的报送多为基层艺术单位,由此,也体现出音乐类项目逐渐趋于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导向。
2. 从项目申报题材来看,近五年来,音乐类项目申报题材均较好地反映了我国文艺园地百花竞放、硕果累累,繁荣发展的生动景象。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历史性的讲话,他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国家艺术基金正是这样的一个号角、一面旗帜,在文艺工作领域起到了引领导向作用。
据《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统计,2014年“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丝绸之路”“美丽中国”“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题材以及2016年以后,在以上题材的基础上脱颖而出的“戏曲”成为热门题材并延续至今。
3.作为青年音乐家资助项目,不仅可储备专项艺术后备人才,更有利于构建和促进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使其年轻化、专业化和系统化。正如青年学者黄宗权所说:“我们经常有这样的焦虑,现在是快速断裂的变革时代,优秀的文化在快速裂变的过程中丢失了。当下的创作有没有与更广义上的中华文化引起共鸣建立连接?这是我们务必要思考的。”{1}因此,音乐创作人才培养是中国艺术发展根基,是提升全国音乐艺术发展水平基础,尤其少数民族和地方音乐人才培养,对于传统音乐的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是提升国家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展示国家优秀文化的必由之路。
国家艺术基金5年间共资助艺术人才培养项目57项,共21个地区获得资助,范围极广,其中华北24项、西南11项、西北9项、华东6项、华中4项、华南3项。省份比重北京19项,四川、新疆共5项、西藏、广西等11地各一项。申报主体有中央院团、高等院校、专业学会、地方文化机构以及民营演出团体这5个类型,高等院校获批36项、中央院团获批5项、专业学会3项、地方文化机构获批5项、民营演出团队获批8项。由此看出,高校在艺术类人才培养中占有绝对优势。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发挥引导扶持作用,通过项目资助有效改善了音乐创作的生态环境,对促进音乐的创作专业化、传播广泛化、人才年轻化迈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资助实施趋势评述
五年间,立项的七百余部音乐类项目涉及我国大部分省市,其中陕西、湖北、内蒙古、浙江、河南、四川等省区近些年申报数量增幅超过50%。总体而言,文化艺术类机构、高校相对集中的省市相关政策措施相对完善,辅助材料更为完整,预算填报更为规范,因而增幅较大。人口总数不足千万,艺术机构、高校较少的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不足,导致增幅较小,发展相对薄弱。这也是在日后工作中应不断改善和协调的部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音乐类项目在发展中日趋完善。音乐人才培养均有一定周期性,已获批青年音乐家在一定时期内不会重复立项资助。因此,在选取资助对象上更加需要体现战略感,坚持满足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求并重,在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闭环”显得更加重要。
二、国家艺术基金音乐类项目介入当代音乐生活的主要表现
国家艺术基金是国家管理、资助、扶持与引导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新平台,也是文化旅游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对艺术基金来说,资助项目是手段,推动出精品力作,出优秀人才是目的”。{2}
因此,对于发展音乐创作的多元立体支持模式、促进音乐表演的多举措创演机制以及加强音乐新锐发展的持续渐进纵深突破,促进了大量优秀音乐类项目的出新,也使音乐创作、演出,青年音乐人的培养达到了一个历史新高。
在鼓勵音乐原创作品涌现的同时,国家艺术基金自2015年以来,从切合人民群众需求,符合时代精神的角度出发,提高公众参与度,开展一系列展演活动,同时逐步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扩大影响力,采取多元立体的支持模式鼓励音乐类创作项目的问世。主要涉及歌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和小型舞台作品等体裁。
因此,五年来受助的41部歌剧作品体裁类型包括中国原创歌剧、中国民族歌剧、综合类型歌剧等,其中原创歌剧共25部,占总比重61%。题材类别是考察歌剧主题内容的重要指标,其中历史故事题材作品27部、神话传说题材作品5部、红色题材作品5部、名著改编题材作品5部。受助单位分布广泛,涉及18 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事业单位26 部,国有企业10部,部队系统单位2部,民营企业3部。由此可看到,事业单位(含院校)和国有企业(含地方演艺公司)成为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的主力军。此外,还在项目的基础上资助了滚动项目,其中歌剧3 部,对歌剧进一步提高和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批优秀作品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广泛影响。
交响乐资助项目也体现了广泛的参与度,33部作品中院团占20部,院校占7部,演艺公司占6部,申报主体分布于19个省市自治区,覆盖面相当广泛,其中原创作品30部,占91%,改编作品3部,占9%,中国原创特征鲜明。从题材看,充分体现了国家艺术基金所倡导的社会导向,关于历史/神话、现实、民族的主题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些作品在体裁形式上也有突破与创新,除传统意义上的12部交响乐作品以外,还有11部交响乐与人声以及2部协奏性质的作品。既有西洋管弦乐与中国民族乐器融合的编制,也有交响乐与戏曲、交响曲与多媒体结合的作品。
在诸多音乐受助体裁当中,民族管弦乐资助的作品最为贴近人民群众生活。它分布于华北、东北、西北、西南等18个省市,但团体类项目申报主体多来自中央民族乐团、中国歌剧舞剧院、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等国家或省级一流乐团,体现出这些单位在创作资源、人才储备、专业能力等方面的雄厚资本。南京、包头等市级单位有项目得到资助,代表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政策从国家到地方的倾斜,也反映出基层地区在文化艺术发展上的高度重视和审美追求。这些作品多是基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器乐表现形式,审美追求、音响表达、情感认同上具有显著的民族性特点,表现内容也更贴近人民生活。
作为国家艺术基金重点扶植的项目之一,近些年来,小型器乐作品创作,在独奏、重奏、民乐小合奏及室内乐几种体裁在数量上呈现越来越平衡的趋势。中国文化题材的作品占大多数,其中传统文化题材占23%,地方特色民俗民风题材占27%,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象征写意型”较为突出,占36%。这说明在国家艺术基金引导下,创作主体能根植中国文化,立足大众,扎根生活,从中汲取养分。他们对中国文化不仅限于山水风景的描绘,而是以景抒情,将自身情感体验转化为更内在的意向化音乐语言,并积极探索具有中国风格的时代作品。从以上音乐类项目近些年的发展新情况来看,经过多年的项目支持,各项项目在音乐创作方面都有了可喜的成果积淀。
(一)多措并举的创演机制
通过多种手段、多样创作演出机制来促进国家音乐表演事业的发展,推动经典作品的海内外传播交流演出,是国家艺术基金专项资助收获显著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走出去”项目。2015年至2017年共资助项目72个,全方位推动了我国新创舞台作品在国内外的广泛传播。舞台艺术作品推广传播项目的获得者多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中中央直属单位就有16家。从最终呈现效果看,这类集中高端专业资源的机构所推选演出质量较高,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在国家艺术基金大力资助下,借助于国家大剧院、上海大剧院等众多国内高规格歌剧院,各级文化部门对歌剧艺术创作高度重视,使得中国的歌剧创作、演出、制作和推广均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产生了巨大的辐射效应和影响。如广州交响乐团委约作曲家、指挥家谭盾为庆祝梅兰芳京剧艺术一百二十周年而创作交响乐《霸王别姬》,于2019年1月在瑞士的日内瓦、苏黎世、卢塞恩三场交响音乐会上亮相,并应中国驻欧盟使团邀请,参加在欧盟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的中国海外“欢乐春节”活动。
由河北省歌舞剧院演艺有限公司创排的民族管弦乐《大河之北》,以河北的风土人情为原型,通过琵琶、扬琴、竹笛、二胡等多种乐器的组合演奏,以丰富的演奏技巧和独具特色的地方文化魅力,全景展现河北的悠久历史和独特灵韵。该作品于2019年8月在塞罕坝机械林场文化广场上演,来自林场的干部职工、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群众和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共千余人观看了演出。
聚焦“中国梦”“一带一路”等政治热点的作品,既有立足历史、展示古代中国文明繁荣风貌的题材,又有谈古论今、体现文化和精神传承一体、不断进步发展的题材,从本质上都体现了中国人民包容开放、开拓进取的精神追求。部分少数民族音乐作品依托本民族、本地区的音乐文化和社会背景,选用铜鼓、马骨胡、独弦琴等民族特色乐器,加以大胆组合、重新编配,民族特征显著。应当说,这些作品在题材上都反映出继承传统、创新发展的艺术诉求。
(二)持续渐进的纵深突破
国家艺术基金对艺术人才培养的资助上,涉及指挥、创作、理论、器乐表演、声歌类表演、传承、综合艺术等7大类别。获资助项目包括声歌14项,器乐13项、理论7项,创作7项、综合艺术6项、指挥5项,传承4项,地域性传统音乐人才培养项目有26项。所有这些项目不同于艺术院校的人才培养体制,它们更为灵活地组织实施,以特需、急需为出发点,以尽可能全面的资助为目标,以表演类人才资助为主要方向,如上述数据中27项占比46%,体现了表演艺术重要性。带有地域性的传统音乐人才培养资助项目26项,占比26%,体现了国家艺术基金对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视。
青年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的重要工作之一,5年间资助128人共128首(部)作品(每项10万元)。从项目申报主体年龄结构来看,35—39岁年龄段立项率为最高,占比47%。项目申报主体工作单位中院校立项率为最高,占比94%,项目覆盖面广,已有25个省市获得资料资助,其中以华北地区、北京市占比最高,分别是38%和29%。按项目题材分类观察,专注于传统文化题材项目立项率最高,占总量的44%。按项目体裁分类观察,管弦乐体裁创作项目立项率最高,占总量的17.1%。
从歌剧创作方面来看,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至2018年间共资助歌劇41部,资金约为1亿5千6百万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及解放军文艺团体和相关艺术机构。这些项目在各个层面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可喜局面,全方位推动了我国的歌剧创作。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说到:“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国家艺术基金对这些不追求纯粹商业效应的音乐创作进行资助,在当代社会显得尤为重要。从宏观方面来说,它能优化当前音乐文化发展的生态,培育严肃音乐土壤,推动音乐艺术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的融合,进而推动我们国家音乐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从微观上来说,它能充分激发广大音乐工作者的艺术创造力,鼓励保障音乐家们创造出更多的优秀作品。
{1} 黄宗权《中青年音乐家在当代中国音乐发展中的角色与使命——青年作曲家与理论家对谈》,《音乐艺术》2017年1期。
{2} 蔡武理事长在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22日。
[本文为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基于国家艺术基金视野的音乐传播研究”(编号:18BD076)阶段性成果。]
刘立明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规划处副处长
(责任编辑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