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蔡江南
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成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诊所,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从2009年开始的新一轮医改始终把“强基层”作为重要内容,政府也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体系的形成。
从许多国家经验来看,医生诊所是基层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民办的小型医生诊所。这些诊所靠近居民居住地或者工作场所,医生与居民及其家庭形成了长期持续的联系。这种医患关系,使得医生更加重视自己的品牌和声誉,有助于避免一次性陌生人交易产生的服务质量不高、诱导需求、过度医疗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医生诊所也提供了一种直接的激励,医生的服务态度和质量是赢得更多病人、获得和提高收入的重要保证。医生开办诊所在许多国家都非常方便,只要是合格的医生即可申请开办诊所,这意味着医生的就业权利。一些医生同时在医院和诊所中工作,医院工作便于提高技术水平,诊所工作便于与病人保持密切联系,在收入上也能提供一种更为灵活和直接的补充。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了严重依赖大型医院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生诊所的开办。同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主要依赖市场准入作为控制手段,为了避免医生诊所引起的医疗质量问题和医患纠纷风险,医生诊所的开办受到很多限制。至今,许多地方医生开办诊所仍然是重重障碍。
此次新发布的文件中,就医生诊所的开办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改革措施。例如,简化了准入程序,由执业许可改为备案制管理;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对医生资质和能力的审核。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措施,接下来关键在于如何保障落地。通常来讲,造成文件落地难的原因有三个:在一些重要的概念上缺乏清楚的定义,造成不同人有不同解释;文件过于抽象宽泛,没有执行细则,没有说明问责对象、权力执行的归属、解释权的归属;文件缺乏权威,即使不执行也没有处罚和问责。希望诊所试点意见在实施中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当然,随着医生诊所开办大门的打开,管理机构监管的责任和能力也需相应提高。依靠信息技术及时收集和公布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数据,是对医生诊所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于违反规定和不合乎医疗质量的医生,要进行警告和处罚,严重的可以吊销医生行医执照和诊所开办执照。
我们希望,医生诊所可以为医生执业开辟一个新的重要机会,使得更多医生可以从事多点执业,提高医生的阳光收入,使得医生在我国成为一个受人尊重的、体面的、有吸引力的职业。当大量受过良好教育、同时具有医疗临床经验的医生来从事医生诊所的工作时,病人才更愿意去基层就医看病,分级诊疗的实现才更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医生诊所是促进分级诊疗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