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二十一世纪就是信息化的时代,伴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我国的发展也带了极大的便利。在飞速发展的时代中,尽管信息技术带了许多的便利,但是也要认识到,信息技术的使用使得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商业上也进行了很大的变革,之前的商业模式一般是租一家店面,进行实体经营,现在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进行营销,所以在这个时候微商开始兴起。微商是通过移动社交媒体从而产生的新的电商,它与淘宝是截然相反的商品贩卖模式,本文通过对微商和淘宝电商为代表的传统电商比较研究,着重分析微商营销的利与弊。
关键词:微商营销;淘宝电商;利弊
引言:2014年以来,我国微商经济正式兴起,涉及的人数、行业以及市场份额呈急剧上涨趋势,已成为助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传统的营销模式相比,微商经济具有成本低、运营便捷以及门槛要求低等优点,并促成了微商经济的覆盖领域迅速走向多元化,从起初的化妆品为主延伸至食品、服饰、房地产、保险理财等产品,打造了“微商+”的产品营销形态。近年来,通过微店、公众号、快手、抖音等形式销售商业产品的现象比较多见,在微商经济的市场份额中占据着越来越多的比重,微商的发展对于淘宝电商的发展也是一种冲击,微商再短短的时间中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不仅仅是现在科技的发展,和自己的特点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为了更加形象生动的阐述了微商的优势与短板,分析微商的优劣之处,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微商与淘宝电商的对比分析
在营销主体方面,微商是个人或者是小团体,但是淘宝电商现在逐渐有企业和品牌开始进驻。微商方便进行兼职,但是由于是小团体,就是十分难以做大做强。微商的平台是微信。为即时移动社交软件,主要功能为与亲朋好友进行语音聊天和主要功能是为电商和消费者提供交利用朋友圈来发布实时互动信息,而淘宝电商的平台则是淘宝网或天猫。为专业电商平台,位电商和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交易平台。在商品发布渠道方面,商品发布主要为微信朋友圈,辅以微信小店、微信公众账号以及一些线下方式。而淘宝商家则是以淘宝和天猫的后台系统进行发布商品信息。在进行与顾客交流的时候,微信的方便程度远远高于淘宝电商的阿里巴巴平台,还可以进行线下的交流,而淘宝商家几乎没有线下的交流。微商所用的交易方式多樣化,比如说:微信支付、支付宝、有时还可以进行线下交易,而淘宝商家主要是支付宝进行交易。微商所贩卖的东西主要是面膜、化妆品、以及代购的产品等等,没有支付宝那么丰富的商品,而淘宝商家种类繁多,价格低廉。微商进行贩卖的商品来源主要是从代理处购得,而淘宝电商主要是通过自主渠道购得[1]。微商的主要目标客户是主要为20- -35岁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女性,初期以熟人为主,成熟后逐渐以陌生人为主。而淘宝商家的目标客户是较微商客户群更加宽泛, 并且近年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客户绝大部分为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微商的优点在于目标明确,且有一定的消费能力。熟人营销模式,目标客户的女性,但是劣势也是十分明显,目标较为单一,容易损失潜在客户,开发新客户较难。微商的评价系统是朋友的口口相传,可信的程度较高,但是一般不可见,淘宝商家的商品直观可见,但是十分容易造价,可信度较低。微商进行促销的方式较为分散,宣传依靠微商自己,没有什么大规模的促销活动,但是淘宝电商依靠平台,促销活动较为集中,而且是网站的统一宣传,规模也是十分的大,十分有利于销售[2]。
二、微商的相对优势
(一)微商营销不受时间限制,方便兼职
微商进行销售的是利用微信的移动客户端,和其他的电商营销方式不同,微商的售卖只是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而淘宝电商需要长时间的在电脑旁边进行和顾客的交流,微商的便捷的方式受到许多的空闲时间充足的人的欢迎,比如说白领、全职妈妈、在校学生等等,这个成为了他们进行兼职提高自己收入的嘴角选择。
(二)线上线下的结合,渠道丰富
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购买没有任何价值的商品,微商想要客户购买自己的商品,必须要让客户了解商品的价值。现在很多的网络巨头都是白手起家,就能够在当下创造巨大的财富,主要的原因是这些网络巨头可以给客户提供相应的价值。通常来说,微商进行售卖不会止步于线上的销售,还会拓展线下的售卖,这样的方式体现在了微商营销活动的许多地方,比如说商品前期的推广宣传、和用户之间的联系,以及交易的完成等等。而一些头脑灵活的微商甚至推出了线下免费体验的方式,之后再进行线上的购买。这样的购买方式和淘宝电商单一的依靠营销模式相比,对于用户来世更加的灵活和方便,提高了他们的体验程度,而且对于产品的退换率也会大大的下降,节约了微商的人工成本。因为用户在网上进行购买,依靠的仅仅是网上单一的图片和文字,不会有直观的感受,而且图片也有可能是美化后的,而微商这种新型的购买方式,增加了用户对于产品的了解度,减少了客户对于产品错误的估计,提高了客户的美誉度,增加了用户的黏性,提高了自身的销量,对于微商的前景发展有着极大的提高,这样就具有了初步的O2O模式[3]。
(三)微商和客户有着人际关系
如果微商想要在客户身上完成一大笔订单的话,就需要设置每一个营销环节,就算是与客户建立信任感时,也需要设置多个环节。首先,让顾客明确自己付出的代价非常的小,也可以获得的回报却非常的多。然后微商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指导,最后微商与客户完成交易。在完成交易之后,微商也需要引导客户帮助自己发展新的客户。而且微商和目标客户是微信好友,而大多数的微信好友是通过手机通讯录当中添加的,如此看来,微信中的好友和自身现实世界的朋友有很大的重合。这也体现出了微商营销主要是以好友为主的交易方式。而且,如果客户认可自己的产品,也会给自己的好友进行推荐,这样就会产生链式的传播形态,为微商提供更多的客户。和淘宝电商陌生人的营销相比,这样的熟人营销方式会更加增加用户的黏性[4]。
(四)微商依靠数据提高销售
现在的社会是科技社会,微商在大数据时代中,利用信息资源,可以挖掘出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充分了解一个人的生活習惯,个人爱好等等,这些都蕴藏在自身每时每刻所产生的数据中,如果可以将大数据中的信息进行丰富的挖掘,对于公司来说会研发出更加符合用户感受的产品,而对于服务行业来说,掌握着更加丰富的数据意味着对于用户了解,可以跟好的服务于用户,微商利用自己进行售卖的商品总结出许多数据,这样就可以为以后的售卖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会推出更加时候消费者的商品。而微商获取数据的方式多样化往往会代表用户的消费需求,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微商的相对劣势
与淘宝电商相比,微商的兴起时间较短,时间短就意味着不成熟,所以说,微商自身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而且与淘宝电商相比,行业整体也存在差距,下面针对微商行业的一些劣势进行分析,为以后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
(一)以微信作为交易平台开展业务存在局限性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社交软件的微信也随之进行升级和完善。然而,以微信作为交易平台,开展网络交易等业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微信是社交软件,以娱乐、社交为宗旨开展各项功能,而并不是专业的网络交易软件。其次,微商们只能通过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能获得商品信息的客户仅仅局限于微商的微信好友,而不是大范围的网络客户。因此,微商与淘宝等网络交易软件相比,流动客户较少,只能发展固定客户。除此之外,在朋友圈内发送一些消息时存在文字权限,因此微商要想拓宽客户范围,只能依靠固定客户拉拢其亲朋好友的方式[5]。
(二)支付手段多样化,不利于集中管理
在使用淘宝等网络交易软件进行买卖时,客户只能通过支付宝进行付款,这种方式便于商家对营销资金进行管理。然而,通过微信作为交易平台的微商们在进行买卖时,不仅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也可以通过零钱付款,还可以进行线下支付等方式。这一付款方式虽然增加了客户的消费体验,并且方便了客户进行付款,但是对于商家来说,支付手段过于多样化,不但不利于集中管理,同时还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三)产品单一且价格过高,缺少竞争优势
现阶段,通过微信进行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人们较为常用的购物方式,在这一背景下,微商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但是,相对于淘宝等商家来说,微商所经营的产品大多以品牌化为主,因此这便导致产品较为单一,而淘宝以通过开店铺的方式进行营销,可以同时选择多种品牌进行售卖。其次,微商大多将这一行业作为副业,且微商基本是以个人化或者小团体进行经营,因此相对于淘宝电商来说,缺少了很多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介绍产品的时间。除此之外,是产品的成本问题,由于微商产品的成本较高,因此这也导致产品的价格随之增高,这与以廉价著称的淘宝来说,缺少了竞争优势[6]。
(四)营销缺乏统一管理,受众范围较小
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为了促进产品的销售,会定期举行售卖活动,通过降低商品价格的方式来促使客户进行购买,比如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街等促销活动。然而微商的营销方式多以个体为主,因此这便导致营销缺乏统一管理,微商很难开展如双十一、双十二相同的大型促销活动。并且,即便是开展促销活动,也多以个体商户为主,缺乏轰动性,并不利于吸引客户,可以说收效甚微[7]。
(五)缺乏监督机制,市场管理体系不完善
以淘宝为主的网络交易平台都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体系,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商品存在一些问题或者需要调换都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进行退货、换货。即便是商家拒绝进行协调,消费者也可以进行投诉进行维权。然而微商却没有相对完善的监督机制,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产生纠纷,消费者无法通过投诉、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并且,微商具有不固定性,即便是在商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生问题,消费者都很难再找到微商进行协调[8]。
结束语:
凡事都具备两面性,微商亦是如此,与传统的淘宝电商相比,微商还在发展阶段,自身在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了更好的促进微商行业的发展,需要每一位微商的努力,以诚信为基础,提高每一位微商的自身素质,这样的话,才能有助于微商整体行业的提高,在未来的商业浪潮中取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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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阳阳.移动互联网时代微商的利与弊分析[J].江苏科技信息,2017,02: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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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肖思吟.微信电商营销模式探析[D].华中师范大学,2016.
[5]程欢.微商营销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16.
[6]杨亚静.浅析微商营销渠道的创新与发展思考[J].商场现代化,2015,09:61-63.
[7]钱方圆,钱明珠,严慧慧.浅谈微商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论,2016,07:88-90.
[8]华进,陈伊高.注意力经济环境下微商营销的黏着力探析[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03:72-76.
作者简介:
郑璁(1965.08-),女,汉族,湖北武汉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中共党员,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管理教育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