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小明
摘 要:本文在阐明建设工程计价签证存在的必然性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计价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形式,提出了计价签证有效控制的具体做法。
关键词:工程、签证、管理
1 前言
建设工程计价签证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阶段的计价活动中,对合同价款以外属于签证范围内必须签证的书面备忘文件。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条表述为:“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包括临时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以及材料价格的变动签证等 。计价签证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
由于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日益扩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波动频繁,合同难以对未来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计价签证而最终以调整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场签证错综复杂,问题较多,致使签证价款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工程结算超预算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计价签证的管理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计价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由于计价签证受到各种人为因素和可变因素的影响,使得签证价款难以控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施工合同对工程签证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或虽明确了但具体操作规定没有细化,造成施工过程中签证的依据不足,签证的范围和标准不能准确把握。
(2)承包方为了自身施工方便或其他原因考虑,任意修改已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确认的施工方案,而签证人员对由此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进行了签认。
(3)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标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在装饰工程中比较常见。
(4)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交叉签证,这类签证在土方挖运、障碍清除、拆迁工程中较为常见。
(5)签证内容描述过于简单,给承包方在结算中高估冒算提供了机会。
(6)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由于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有关政策性调整都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有些承包方任意调整签证时间,以获得额外利润。
3 计价签证的有效控制
(1)签证人员的确定。计价签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应委派综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具有造价专业知识并长期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工程开工前,承发包人应当就双方签证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行使职位的权限和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内明确。计价签证人员包括承发包人双方及项目监理单位,任何一方更换签证人员或者调整其职位权限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
(2)计价签证的范围。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现下列变更情形的,应当进行计价签证。
①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设计缺陷或错误、施工工艺的调整、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进行的调整、材料品种规格的替换、设备选型的变化等。②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批准施工进度的变更。包括发包人不能按变更后的进度计划完成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完成的责任,以及采取赶工措施缩短工期,导致承包人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赶工费用。③合同中没有包括的新增分部分项工程。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更。
(3)计价签证的依据。主要有:
①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投标文件;②施工合同;③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通知书;④经各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即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定期和不定期的工地会议上研究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议或决定;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或拖延需要进行奖罚的文字记录;⑥市场行情资料,如市场价格、物价指数、汇率等;⑦政策法规文件,包括国家法律、法令或工程所在地政府规范性文件。
(4)计价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签证的依据、变更类别、签收人的签名及日期、具体工程部位、施工方法、具体尺寸、材料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价格(或综合单价)、合计金额、签证人员签署的意见、签字和日期、单位公章等。
(5)计价签证的要求。签署计价签证单时,必须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要素完整,具体要求有:
①签证单应按单项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数字编号,并且与其他技术签证分别编号,防止重复或遗漏;②工程名称必须与合同的单项工程名称相一致,涉及建筑群的应按单项工程栋号分别标注;③签证依据,应把依据的编号(或文号)、签发日期或事件发生日期均应书写清楚;④变更类别,必须注明变更价款属合同以内还是合同以外的内容;⑤签收人的签名及日期,签收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签证人员,日期应具体到年、月、日;⑥具体工程部位,应详细说明变更项目在工程的准确位置,包括构件编号、标高、轴线、桩号等;⑦具体尺寸,应按图示尺寸或丈量尺寸,是丈量尺寸的必须由双方签字,必要时可附上计算式;⑧材料品质,内容要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或标号、型号、品牌、质量等级、颜色、生产厂家或产地等;⑨数量及计量单位,要数字计算无误,书写清晰,与实际情况相符,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相符;⑩单价的确定必须与合价的计价方式一致,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按综合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按定额单价;?签证人员签署的意见、签字和日期,签证人员签收后,对签证的内容作出同意、不同意或修改意见。签字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签证人员姓名,日期必须是签署意见的具体年、月、日;?单位公章,加盖的公章必须是承发包人双方单位的法人公章,仅盖基建处(部、科)、項目经理部等内部印章无效。
(6)计价签证的程序。计价签证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填写、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负责签收,并在签收栏上签字。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或当属计价签证范围的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变更合同价款的签证,报发包人进行审查确认。发包人应在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到签证后14天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签证作出同意、不同意和修改的答复意见,逾期没有答复的,签证视为已被认可和生效。经发包人确认的或者发包人逾期没有答复的变更合同价款的签证,可以作为工程计价依据。变更签证的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在收到工程变更或当属计价签证范围的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合同价款的签证的,则视为该工程变更或事件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计价签证价款的确认。当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单价或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超过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可适当调低价格,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可适当调高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该项目价格,发包人依据市场行情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综上所述,要做好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必须加强计价签证的管理,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规范计价签证的操作,不断提高现场签证的水平和质量,把计价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 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