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技泽
摘 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施工监理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主要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组织协调相关方面的工作,以供广大同仁交流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协调
1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项及其复杂而且量又非常大的工作。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对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作组织协调管理。这种观点的提出,很好的推进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进行,也为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2 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及其重要意义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是指为了实现项目目标,监理人员所进行的监理机构内部人与人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以及监理组织与外部环境组织之间的沟通、调和、联合和联结工作,以达到在实现项目总目标中,相互理解、信任、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的工作。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组织协调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只有通过积极的组织协调,才能实现整个系统全面协调控制的目的,才能最终得以实现项目目标。
3 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主要有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3.1 守法
必须在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对于监理工程师,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3.2 公正
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地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这样才能最终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3.3 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
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4 与相关各方组织协调的要求
4.1 所属部门的协调条要求
与所属监理单位各部门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交流组织协调的成败关键和难以处理的的组织协调问题,让大家出谋划策,共同解决难题,同时要接受监理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挥,执行既定的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反映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必要时可请监理单位领导出面进行协调工作。
項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首先要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教育和培训,帮助监理人员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思想水平,在安排工作时要职责分明,对其成绩要予以肯定。搞好各层之间关系,各专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使项目监理工作和谐、有序、高效的进展。
4.2 与建设单位协调的要求
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要充分理解工程总目标和建设单位的意图,增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帮助建设单位解决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当建设单位提出某些不当的要求时,不可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态度,只要不是原则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先执行,再找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方式加以说明和解释,原则问题不宜硬顶,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产生误解。
4.3 与设计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应与其做好工作交流,工作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如监理工程师认为设计中存在缺陷,可积极地提出意见,供监理工程师参考,不要盲目指令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施工。
4.4 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
监理单位依照相关的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条件,促进合同目标在最佳状态下实现,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应了解和协调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信息。理解承包单位苦难,并热情的帮助解决困难,促进承包单位能热情的完成施工任务。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一律拒绝验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都应加强联系与理解,互通信息。
4.5 与政府单位协调要求
政府部门是建设工程监督与指挥的部门,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地执行政府部门发布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反映情况,接受其指挥,总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承包单位的威慑作用,共同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5 提高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协调措施
5.1 充分利用权责体系,提供监理组织协调水平
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经常会遇见一些非常棘手的监理问题,而遇见这些问题,往往要求利用权责体系去解决。对于工程施工来说,肯定会有清晰的权责划分,各个职务必然有对应自己的责任与权力,而只有实现有责、有权、有职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有效运转。因此在工程建设之初,首先业主对监理单位进行了授权,然后监理单位在清晰的掌握具体的监理内容及整体监理目标之后,与业主做了协调,并进一步明确了权责,这样该工程整个体系权责更加清晰,监理工作具体实施当中,就能严格根据有关合同内容及法律规章,清晰自己的职责与义务,最终有效的做好了整个监理工作。
5.2 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宜的方法来提高组织协调水平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协调工作影响因素多,这就要求监理部门工作人员具备较为全面的知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方法来对问题进行处理,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展开,最终保证工程建筑监理整体目标的实现。
5.3 建立合理科学的沟通机制
面对现阶段人际、企业、政府三者的关系,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建立合理科学的沟通机制,这是工程和谐建设的前提,可以鼓励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进行有效沟通。监理人员再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的时候,一定要把握以下内容:①一般情况下,人们特别容易根据第一印象而对其进行归类,然后再通过对这类人的特点进行判断和推论,导致产生爱屋及乌、以偏概全的偏差。监理人员一定要排除第一印象,处理问题时不能被假象欺骗,同时,还要注意控制自身情绪。形成第一印象后,主体的情绪可能会对个人的评价有所影响,主体产生的情绪变化,还会引发对方态度的变化,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产生影响。因此,维护好的心境、创造好的时机,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环节。②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很多,比如互相的行为、个人喜好、互相理解和感知等。人际关系亲密性、深度以及稳定性的调节器是相互之间的喜爱。
6 结语
总之,监理要想做好协调工作,必须顾全大局、有原则、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并注意方式方法,要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建立自己的威信,使他们双方都认可监理,协调工作才能真正达到目的。现阶段,监理在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协调工作就更加显得重要,所以协调工作的方法与灵活性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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