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旬邑县规模养殖场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9-10-21 21:58赵文妮高飞娟
畜牧兽医科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防护监管对策

赵文妮 高飞娟

摘要:保障陕西省旬邑县养殖业稳定发展,提高养殖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防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该文就旬邑县养殖场监管中存在监督体系不完善、技术支撑能力弱、养殖户法制观念淡薄、个人防护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监管协同作用、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力度、增强养殖户学法守法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的建议,以期提升监管效能。

关键词:规模养殖场;监管;防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08.021

0 引言

随着我国畜牧业建设的深入推进和政府的扶持激励,畜禽养殖呈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发展,规模养殖已成为旬邑县畜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但规模养殖场从建设和监管方面,大都有“重发展,轻保护”思想。一些养殖场自主强制免疫未有效落实,兽药饲料购进和使用不合规,无害化处理不规范,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落实不到位,养殖生产不合规,防疫不到位,严重阻碍养殖业稳定发展。落实养殖场监管措施,督促养殖场将免疫、防疫工作落实,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1]。

1 存在的问题

1.1 养殖场地域间发展不均衡

旬邑县有规模养殖场78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达30个,与温氏集团合作的生猪养殖场19家。辖10个镇,其中土桥镇、太村镇等2个乡镇的规模养殖场均超过了10个,土桥镇最多21个,这2个乡镇规模养殖场占全县规模养殖场总数的47%。养殖技术先进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分布在土桥镇、太村镇、清源镇3个镇,存栏量高,出栏量大。旬邑县处于平坦地带的一些小规模养殖场,虽然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但由于建场较早,接受先进的养殖技术的能力差,养殖科技含量低,养殖方式很难转变。由于环保问题,旬邑县养殖场呈现向偏远的沟壑山地处搬迁的现象,山沟地带虽然交通道路不便,但新建的养殖场规模化程度高,接受先进养殖技术的能力强,科技含量提升较快,导致养殖呈现地域间不均衡发展的现象。

1.2 监督体系不完善

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包括机构、职责、设施设备、人员队伍以及执法依托的法律、规章等内容,这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为执法机构和人员履行法定权力提供重要保障。旬邑县养殖场监管由县所和2个检查站人员负责,由于人员外调,致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执法人员学历偏低、畜牧兽医专业、法律专业人员偏少。全县的养殖场监管工作实际由县所和2个公路检查站的22名职工实施。除承担养殖场监管工作外,还负责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和生鲜乳监管、公路检查站驻守等方面的工作,工作量沉重。由于人员不足,所有人员都有自己的责任片区。但目前动物卫生监督体系不完善,尤其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还缺少切实可行的措施,造成一些养殖场主对执法人员的监管不重视[2]。

1.3 技术支撑能力弱

旬邑县实验室一直未投入使用。养殖场监管过程、产地检疫仅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和电子体温计。动物疫病的发生多有潜伏期,多数官方兽医不是畜牧兽医专业,缺乏兽医专业素养,很难用肉眼和经验做出准确可信的判断。全所大专以上人员比例不足40%。执法人员普遍缺乏法律和兽医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以实践为目的执法培训太少,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缺乏专业知识,又没有实战经验,导致在执法中出现不懂法、乱执法,或只检查、不立案的现象。

1.4 养殖户法制观念淡薄

养殖户法律观念淡薄,逃避监管,导致养殖场日常监管困难。第一,兽药使用不合理。养殖户在管理中,不能结合动物发病情况,按剂量、疗程、不良反应等控制兽药剂量,私用兽药、过量使用退热剂等随意用药的情况,造成药物残留和中毒,损害动物健康,更影响人体健康。第二,疫病预防控制不到位。国家强制免疫不能有效落实,消毒不及时、不彻底,消毒池、消毒设备、消毒通道形同虚设,消毒药品单一,消毒药品不按规定配比使用。第三,不重視养殖档案建立。少数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潦草、填写不实。一些养殖户在报检时,随意填写几行,只为应付检疫员检疫前查看养殖档案。更有养殖户在报检前匆忙填写日期超前的现象。

1.5 个人防护不到位

人畜共患病是威胁检疫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主要隐患,如炭疽、结核病、布病等在检疫人员中感染病例时有出现。检疫员在进入养殖场监管、检疫时,因疏忽未带防护服及口罩、手套,或嫌麻烦不穿防护服、不带口罩、手套,或佩戴防护用具不正确等,非常不重视个人防护。防护用具佩戴不到位,有可能成为动物疫病病毒的携带者,而检疫员经常出入多个养殖场,可能造成交叉感染。

2 对策

2.1 加强监管协同作用,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执法人员对养殖场监管的协同作用,监管人员要与养殖场管理及生产人员、动物疫控中心人员、镇(办)防疫员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养殖生产、防疫、疫病防控、兽药饲料购进和使用、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消毒药品购进和使用情况等信息,确保疫病防控到位,投入品正确使用,动物疫病诊断治疗规范,养殖管理程序合理、检疫申报和无害化处理合法合规。另外,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做到因需培训,采用典型示范、案例分析、现场操作等多种形式,增强实践能力。

2.2 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力度

加强养殖环节监管是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保障。要做好以下5方面:第一,要切实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记录,对免疫、兽药使用、消毒情况、补栏(出生和调人)、调出、死亡情况必须如实填写生产记录,凡未如实填写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第二,要严格产地检疫出证。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操作,通过临栏查看、可疑测温、仔细观察、静听心率等一系列规范检查,做好尿检,同时客观分析,科学研判,做出是否出证的决定。第三,要建立定期人场核查工作制度,官方兽医每年要至少2次进入养殖生产区,具体核查存栏补栏动物数量,判定养殖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依法打击未经检疫调出动物和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调运种(乳)用动物的违法行为[3]。第四,对养殖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出整改意见,勒令限期整改,及时督察整改情况。第五,对养殖场存在问题持续不改正的要进行立案处罚。

2.3 增强养殖户学法守法意识

为使广大养殖户理解养殖场监管工作的性质并认识到其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工作,应加强动物卫生监管职能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印发宣传材料、对养殖户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班等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养殖户理解并接受监管,知法、懂法的同时更加守法,提高其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2.4 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第一,在日常执法中,检疫员要增强个人防护的安全意识。杜绝因疏忽等不穿戴防护用具。第二,使用防护用具时要规范穿戴,清洗消毒。第三,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具的物资储备,杜绝不按规定使用、使用后不消毒、一次性物品反复使用的问题。可采用产地和屠宰检疫、疫情处置临场发放的管理办法。

3 结束语

动物疫病发生严重影响养殖业发展,加强养殖场监管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1]张贤平,韩芙蓉.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4,30(10):41.

[2]龙云,谭聪灵.规模养殖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兽医导刊,2013(S1):57-59.

[3]杨更善.规模养殖场在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养殖技术顾问,2014(4):272.

作者简介:赵文妮(1989-),女,本科,助理兽医师,研究方向:畜禽养殖场监管及动物产地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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