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翊 图:本刊资料库
博物馆与生俱来的公共属性,决定对其馆藏文物的展示需考虑对公众的传播与分享。因此,借着当今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的东风,一些“前卫”的博物馆选择将其馆藏文物进行数字化,并通过互联网对公众开放,促进其传播,对此,困扰业界多年的博物馆馆藏文物版权问题将面临怎样走向?对个人和机构而言,又如何利用这些博物馆共享的资源?
北京故宫博物院将在端门建“数字馆”满足公众对文物多元化的观赏需求
今年7月,故宫博物院推出“数字文物库”,公开186万余件藏品的基本信息,还精选5万件高清文物影像上线,让观众可以在其官网随意浏览、观赏。不仅如此,未来上线的藏品数目还将不断刷新。此举迅速引发一片欢呼雀跃,对众多“故宫迷”、艺术爱好者、业内人士无疑是重大利好,不少学者指出,这将极大满足公众欣赏、学习、研究文物的需求,也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故宫博物院此次“大手笔”可谓紧跟国际潮流。近年,欧美一些博物馆已经开始尝试将其馆藏文物数字化,并向公众公开,已逐渐形成为一种新兴趋势。例如,荷兰国立博物馆早在2016年就率先把大批自家藏品的高清无码图像直接在网络上公开,包括伦勃朗的《夜巡》、梵高的《自画像》等名作。这些画作在网上可以自由欣赏,不仅能随意拖动,还能免费下载,荷兰国立博物馆很快圈粉无数;2017年,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紧随其后,也将其所收藏的、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37.5万幅画作公之于世,公众只需要登录博物馆网站便能找到,这些画作在左下角标注OA(Open Access,开放获取),可以下载、复制、更改,甚至用于商业用途;同一年,台北“故宫博物院”也跟上国际这股前卫做法,免费释出大量典藏文物的图像供学习、研究乃至商业使用。
上述三家博物馆的如此“慷慨”,可谓高风亮节。对于一家博物馆来说,能迈出这一步并不容易。他们都在网站上增加了开放获取的板块,供公众随意下载,而且一般不要求使用者注明图像来源。这些公开的图像无论是专业人士或是业余爱好者,只要有需要,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并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分享这些公共领域艺术品的高清图像,不管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这些图片,均不会产生任何版权问题。
这样的资源共享迅速激发业内人士的广泛讨论,要求国内其他博物馆也对其馆藏文物数字化并进行网络共享的呼声渐高。而此番北京故宫博物院推出“数字文物库”,从某种层面上看,也算是一种敢为人先的表率。将自家文物搬上网络,公众足不出户,便可看尽天下好物。但也有其他声音认为,如果随便翻一下手机,便可观赏文物,又有谁会走进博物馆?对此,其实不必过于担忧。荷兰国立博物馆就表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相反,他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通过这个项目了解到博物馆内的馆藏珍品,感受到艺术品的魅力,明白艺术品的价值。当人们来到阿姆斯特丹的时候,就一定会想与这些艺术品面对面。
实际上,博物馆藏品通过网络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后,不仅不会减低公众参观博物馆的欲望,反而还会增加他们走进博物馆的欲望。越是容易看到艺术品的影像,人们越会产生强烈的与它面对面的渴望,如今法国卢浮宫的镇馆之宝《蒙娜丽莎》面前,每天都挤满参观人群便是最好的例证。至少在现阶段,艺术品的影像技术再先进,也无法完全取代现场参观带给观者的视觉感受。毕竟,在博物馆观看原作与观看图像是截然不同的体验,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那么,国内其他各大博物馆又是否会陆续跟随故宫博物院的做法?一位省级博物馆的信息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博物馆馆藏资源开放,不能一蹴而就,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尤其对于各大综合性博物馆,在共享之前,将馆藏海量文物进行数据化,就绝非一朝一日可完成的,以故宫“数字文物库”为例,其开放的背后,是其馆内工作人员持续数年的文物大普查、信息整理等繁琐工作。另一方面,馆藏文物在线上对公众开放,不仅仅开放其高清图像,还包括其文物信息,这些内容都需要经过严谨的整理与严格的把关,毕竟一旦对公众开放,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息的真实、客观。
博物馆向公众共享馆藏文物的图像资源,将产生哪些积极意义?首先藏品高清图片的免费开放,不仅使博物馆美术馆自身的公共教育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增强了各馆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官方网站的访问量和活跃度都将大大提升,是博物馆在数字化浪潮中实现自身职能使命的重要举措。
故宫数字文物库
博物馆的收藏,其重要的属性之一就是被观看
博物馆开放的数字图像资源就如同一座巨大的矿山,对个人而言,对馆藏文物的研究与学习提供极大便利,高清的图像可以随时随地对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鉴赏,尤其是一些不常进行展出的文物,就可以通过线上获得满足。对一些大型综合性博物馆而言,其海量的文物收藏在大多数时候只能静静放置于库房,只有在与之相关的临时展览,才能获得“出场”机会。现有展厅条件无法满足展品的实体展示,这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如北京故宫博物院,不但有着庞大的古代宫殿建筑群这个不可移动文物,更有着180余万件可移动文物藏品。尤其是一些脆弱的国宝级书画,一旦展出,通常都被指“百年展一回”,由此引发万人空巷的“故宫跑”现象。因此,博物馆将文物藏品数字化并共享给公众,在一些方面能够弥补实物展品无法展出的遗憾。换言之,今后不用“故宫跑”也能通过线上观赏名画。
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娄玮表示:“在今后的一两年内,我们要在端门建设一个故宫数字博物馆。参观者可以不受故宫闭馆时间限制,在闭馆后仍然可以在这里集中欣赏到数字故宫的各种虚拟展示节目,而且身处这片伟大的建筑群之中,与周围的环境、氛围融为一体,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观众的触觉、听觉和视觉感受。”
当然,对博物馆共享的馆藏图像资源,还可以有更多利用,比如用于制作家居装饰画、美化日用品的设计等。荷兰国立博物馆就十分鼓励人们利用这些高清图像进行再创作,希望艺术作品能为人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其馆长维姆·贝维斯就表示:“我们不在乎这些图片被如何使用。这些藏品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被观看。开放图片只是进一步扩展它们的这项功能——在教学中使用,把它们转发给朋友,或者写一些关于它们的文章。我们不希望人们只能在博物馆里观看这些物品,我们希望与参观者建立联系。公共收藏领域的艺术作品版权限制应该被取消。在大多数国家,著作权的期限是艺术家去世之后的70年。博物馆藏品应该属于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至少在文化用途方面。”
谈到博物馆文物图像的运用,就涉及版权问题。长期以来,博物馆藏品图像的版权问题一直困扰业界人士,这里有必要做一下理清。
首先,应明确作品原件(如手稿、绘画)作为有形的物,其财产所有权与作品的版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人对两者经常混淆。博物馆作为收藏单位,自然对其收藏的作品原件享有财产所有权,但不一定享有版权。版权一般属于该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多数情况下是作者,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无法确定作者或其继承人的作品,其版权由作品保存人享有。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博物馆。),我国法律规定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为50年,故对大多数有明确作者的古代文物,博物馆并非其版权拥有者,但享有所有权,故可以对其馆藏文物进行拍摄或授权其他机构或个人对其进行拍摄。对单幅书画藏品的数字影像而言,由于书画藏品本身由博物馆收藏、保管,数字影像由博物馆出资制作,博物馆有权针对数字影像的商业性使用收取合理的费用,这也是目前博物馆界的通行做法。
所以,博物馆在藏品图片的授权与使用中常陷入争议和法律争端,因此,荷兰国立博物馆、大都会博物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选择主动开放文物影像,使文物所承载的文化价值得以传承。这一做法既明智又惠民,其后续发展值得进一步关注,可能由此催生了博物馆藏品影像授权和利用的新模式。
但需要指出的是,不是每一家公开馆藏数字图像资源的博物馆都免费开放给商业用途,这是值得业界注意的。
比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数字文物库”,在其官方主页中声明,对于个人、学术研究、教育等非商业用途使用图片,可以通过提交影像授权《申请函》联系获得授权;商业用途的使用不仅需要获得书面许可,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图片使用权费和图片制作费。北京故宫博物院也对学术科研和商业用途加以区分,分别制定了两种《故宫博物院影像资料使用合同》范本。
大英博物馆也采取类似做法,虽然该馆也在去年公开其馆藏文物图像,但对其馆藏品数字影像的使用有着更为严格的保护,规定除了事先获得书面授权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电子出版物或互动媒体形式使用图片,图片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电子或数字复制、发行或传播。大英博物馆将馆藏品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享受著作权保护。大英博物馆“图像授权使用条款”指出,除了许可证另有规定外,大英博物馆仅授予馆藏品图像作品的权利。图像授权条款明确规定,对馆藏作品数字影像的所有商业性使用必须获得授权,并且对使用方式和使用范围作出了详细限定,包括仅允许在许可产品上使用图像;不得以任何可能被视为欺骗或误导的方式使用图像,使用不得造成对大英博物馆的声誉或形象的不良影响;不得以任何导致与大英博物馆图像构成竞争的方式使用或许可使用图像;使用应严格遵守大英博物馆关于被许可人使用和应用图像的形式和方式的指示。根据规定,每张图片的使用必须附有授权信息,如果没有注明授权信息,将导致额外增收50%的费用。
因此,对于博物馆公开其馆藏文物图像资源,需要理性、辩证地看待,看清其官方声明对于商业用途一项的规定是否免费或是否需要获得其官方书面许可。至于博物馆是否应免费开放给商业用途,目前国际上也同样存在争议,甚至有博物馆逆其道而行,反而呼吁加紧其馆藏文物图像版权的保护,这些都仍待后续观察与探讨。
荷兰国立博物馆开放的伦勃朗画作的高清文物图像,观众甚至可以下载作品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