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
近日,笔者从山西省工信厅了解到,为推动山西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西省科技廳、山西省工信厅、山西证监局联合实施《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方案》。
计划从6月开始,由券商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开展科创板推荐报送。并根据证监会要求,结合山西实际,主要按照略低于下列财务指标来选择重点入库企业: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同时,要求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并由注册会计师分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科创板上市企业享受山西省内相关扶持政策,组建专家服务队,做好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对符合“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