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风
2018年7月10日,“‘缘梦行动 爱促团圆2018年四川认亲大会”在成都举行,来自成都、绵阳等地的六组儿童被拐家庭骨肉团聚。而在这六起儿童被拐案中,有两起是熟人作案,其中一起是被拐儿童母亲的结拜姐妹所为。事情发生在1980年,当时家住绵阳市三台县的小男孩向明才4岁。向明的母亲有个情同手足的结拜姐妹杨某。一天,杨某表示想带向明到河南去玩,向明的母亲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好姐妹带孩子出去玩,有什么不放心的?正好让儿子见见世面!可是,向明被带走多天后,仍没有回来,向明的父母开始着急,猛然意识到儿子可能被拐卖了。相关线索显示,杨某把向明带到了河南新乡。向明的父母赶紧前往新乡寻找,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杨某。但杨某矢口否认向明曾跟她在一起。向明的父母懊恼不已,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了一番调查,但由于当年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只能靠人力走访,案件进展缓慢。直到30多年后的2018年,公安机关经过全国DNA信息系统比对,最终确认向明被拐卖到了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位邱乡,已改名叫韩玉林。被拐卖38年后,向明终于跟父母团聚!
另一起儿童被拐案,始作俑者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竟然是孩子的亲爷爷。1991年,家住成都市郫都区的蔡连书与丈夫胡凤刚因家庭琐事争吵后,负气出走。当时正值农忙时节,胡凤刚不得已把年仅2岁的女儿胡冬梅寄养在爷爷家。胡冬梅的爷爷与老伴是二婚,老两口对胡冬梅并不欢迎,嫌她太吵,照看起来很麻烦。几天后,在老伴怂恿下,爷爷把胡冬梅送到都江堰一个朋友家。没过多久,胡冬梅就被拐卖了,经多次转手,最终被河北省邢台市一对夫妇收养。蔡连书得知女儿丢了,与丈夫都很后悔,开始四处寻找,但一直无果。直到2018年,经全国DNA数据库比对,分离27年的一家人才得以团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中,利用熟人关系作案是一大特点。
同样,在很多儿童被性侵案例中,“熟人”的身影也频频出现。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女童案,就是典型的熟人参与作案。2019年6月30日,一名9岁女童在上海一家酒店被王某猥亵,而中间的“牵线人”周某居然是受害女孩妈妈的朋友!周某当日跟受害女孩的妈妈谎称要带女孩去上海迪士尼玩,女孩的妈妈不假思索就同意了。她万万想不到,周某会把孩子带到上海某酒店并遭王某猥亵。事后,受害女孩跟母亲哭诉,母亲立即报警,案件引发全国关注。
中国儿基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女童保护”2018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监测媒体报道案例共317例,其中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210起,占比高达66.25%。这里所说的熟人包括亲友、老师、邻居等。
除了被拐和性侵,因轻信熟人,还可能让孩子陷入更危险的境地,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7月份发生的杭州女童章子欣被租客带走并最终遇害的惨剧让人悲愤、扼腕。此案的致命点同样是相信熟人。其实,带走章子欣的两名租客原本并非孩子的熟人,他们把自己变成“熟人”的过程,简直就是一个连环骗局。章子欣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千岛湖景区附近的淳安县千岛湖镇清溪村。一天,村里来了两个自称夫妻的广东口音的人,以酒店太贵为由,在章子欣的爷爷奶奶家租房。而在此之前,这两人经常到章子欣奶奶的水果摊买水果,并不时给章子欣买零食。在带走章子欣之前,两名租客跟章子欣及其爷爷奶奶混得很熟,章子欣很黏这两个人,为他们后来顺利带走章子欣创造了条件。7月6日,两租客以带章子欣到上海参加朋友的婚礼并在婚礼上当花童为由,带走了章子欣。按理说,让两个不知根底的人带走孩子,简直匪夷所思,可章子欣的爷爷奶奶覺得跟两名租客已经很熟了,完全没有警惕,直到租客未能如期带章子欣返回,才发现事情不妙。只可惜为时已晚,悲剧不久便发生了:章子欣不幸遇害,两名租客随后自杀。
2019年,从6月30日到7月6日,短短一周内,两名儿童被熟人带走后出事,一人遭猥亵,一人丧命,无疑给广大家长敲响了警钟:熟人正威胁儿童安全,需严加防范。
毫无疑问,熟人作案因带有欺骗性和迷惑性而更容易得逞,但根本原因还是家长和孩子缺乏安全意识,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嫌犯一般就是利用家长无防范之心,儿童年幼无知来虚构事实,或以钱财引诱和甜言蜜语哄骗,取信于儿童及其监护人后实施作案。
几年前发生在驻马店市的一起儿童拐骗案,被拐儿童居然是大白天在大街上被“熟人”从妈妈怀中骗走的!在“骗”的过程中,“熟人”使出了小恩小惠做糖衣炮弹,让这个妈妈丝毫不设防。出事当天,原本妈妈抱着一岁半的孩子在家门口晒太阳。同院租住的一名房客带着一男一女两个“朋友”从外面回来,热情地跟她打招呼,约她一起去逛街。年轻妈妈欣然同意,抱着孩子跟三人一起来到一家小商品市场,一路上有说有笑。其间,租房客给小男孩买了一只棒棒糖和一套衣服。逛了一会儿,租房客很随意地跟孩子妈妈说:“累了吧?我帮你抱一会儿!”年轻妈妈想都没想,就把孩子递给了租房客。刚开始,抱孩子的租房客还边走边跟孩子妈妈聊天。可聊着聊着,孩子妈妈发现没人应声了,回头一看才发现那三个人都不见了,她的儿子也不见了……
还有些家长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粗心大意,盲目相信熟人,结果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曾有一家三口从农村老家来到青岛打工,因经济条件所限,一家人租住在一个大杂院里。女主人姓陈,女儿小琪9岁。跟陈女士同院住的还有一户打工家庭,有个女儿小丽跟小琪年龄相仿。两个女孩经常一起玩、一起上学,两家关系处得也不错。有一次,小琪患了流感,需要在家休息,而陈女士和丈夫工作忙,不能请假陪孩子。恰好小丽的爷爷从老家来青岛帮儿子一家做饭,陈女士便拜托小丽的爷爷帮忙照看小琪。不久,陈女士发现女儿内裤上经常有污渍,有时还有血迹。带女儿到医院一检查,女儿竟患了妇科疾病。更让陈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小琪已遭到小丽爷爷多次猥亵!
面对熟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会陡然下降,成年人如此,孩子更是这样。这是侵害儿童案中各类熟人易于得手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面对熟人不好意思拒绝,或心存侥幸,也会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
江苏曾发生一起孩子被邻居带去游泳不幸溺亡的案例。张某和陈某两家是关系很好的邻居。一个夏日的午后,张某带10岁的儿子小磊回家,正好遇见陈某出门。陈某计划去附近的水库游泳,看到张某父子俩,便邀他们一起去。张某有事去不了,陈某便热情地问小磊:“想不想跟叔叔一块儿去玩水啊?”小磊欢呼雀跃,要跟他一起去。张某因担心安全问题,没有当即答应。其实小磊三岁时就学会了游泳,但张某觉得儿子离开自己的保护,还是不放心。陈某看出了张某的心思,说:“信不过我是吧?”这无疑是将了张某一军,他不好意思再拒绝,心想应该没问题吧,便把儿子交给了陈某。可结果还是发生了悲剧,小磊在深水区溺亡。肇事的“熟人”有时虽无恶意,但对孩子造成的侵害结果是相同的。这就要求家长为孩子把好安全关,而不是心存侥幸,甚至因为磨不开面子而置孩子的安全于不顾。
此外,认知上的模糊和“家丑不可外扬”等心态,也在无形中助长“熟人”作案的嚣张气焰。比如,对于儿童性侵事件,社会舆论往往回避“性侵”这类“罪恶”假设,以保全孩子的所谓清白。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甚至没有“猥亵儿童”的概念,反而把罪恶误解为对孩子的亲昵与关爱,特别是发生在熟人、亲戚甚至亲人之间的“猥亵”行为,更容易被模糊甚至忽视。一段曾引发轩然大波的网络视频就是印证。在珠海市的一辆公交车上,一男子不停地亲吻一名女童的面部和嘴唇,甚至一度让女童站在自己两腿之间并抱紧女童亲吻,整个视频时长接近3分钟。很多网友认为该男子有猥亵女童的嫌疑,珠海警方随即介入调查。但结果是:該男子是女童的生父,当时是在哄女儿开心。男子的妻子也为丈夫作证:他平时绝无猥亵行为,那只是爱的表达方式,是网友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误会。更有甚者,曾有母亲在听到10岁的亲生女儿说父亲对她性侵时,责骂女儿乱说、撒谎。而在得知事实真相后,这位母亲又用诸如“爸爸会不要你”“别人会耻笑你”“将来嫁不出去”等语言恐吓女儿,阻止女儿说出真相。有个案例更加触目惊心。一个名叫戴庆成的男子16年间性侵了116人,其中许多是跟他相熟的孩子。被刑拘后他说,因为没有人报案,他一直平安无事,胆子便越来越大。
可以说,正是这些不正常心态和社会偏见,给“熟人”作案提供了空间,甚至导致这种罪恶蔓延。
熟人更有可能危及儿童安全,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面对这一现实问题,家长又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要树立“熟人”也需防范的意识。在孩子的安全问题上,家长千万不能对熟人放松警惕。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虚拟社交的普及,“熟人”和“陌生人”的界限正在发生着改变。很多所谓的“朋友”“熟人”,其实我们并不了解,都是需要防范的。当然,这并不是要把我们的社交搞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但关系到孩子安全的事情都是大事,防范之心绝对十分必要,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尤其要防备以下几类人:独居的男性、与自己有矛盾纠纷的人、嗜酒的人、性格怪异的人、有债权关系的人。与此同时,家长要让孩子有危机感,告诉孩子这个世界虽然值得信赖,但仍要留意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孩子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不仅对陌生人保持警惕,对“熟人”也要保持戒心。要让孩子明白,坏人并非都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怪叔叔”。从外观上看,坏人与好人并无差别,有些坏人甚至表面上看起来很和善、很热心,但正是这些让你不会防备的人,在有可乘之机时便会露出恶魔的一面。
其次,教会孩子防范“熟人”基本攻略。一是向孩子普及性知识。尽早让孩子知道自己的隐私部位是哪里,这些部位不能随便让包括亲人亲戚、阿姨叔叔、老师同学在内的任何人触摸,尤其是反复抚摸。帮孩子厘清和熟人接触的边界。即使是父女之间,身体仍然是有界限的。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凤凰网公益主编孙雪梅建议:“告诉孩子,他人若在不必要却有意识的情况下触碰你的隐私部位,属于性侵害的一种。无论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是亲人或你认为有权威的人,都要勇敢拒绝。不光是隐私部位,还有别的身体部位,如果让别人触碰到,让你感觉奇怪、别扭、不安全或者不舒服,同样要拒绝,并向家长或其他可以信赖的成年人求助。”二是培养孩子的安全防范能力。用一些小游戏模拟熟人易施展的骗术,教孩子分辨;抓住相关社会新闻事件,主动为孩子科普安全常识;让孩子牢记手机号、报警电话等有用信息,以备不时之需。三是教孩子正确处理突发事件。教育孩子面对犯罪行为时,只是躲开和拒绝是不够的,因为孩子从体格上说处于劣势,即使拒绝,效果也微乎其微。要告诉孩子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不要害怕,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要大声说“不”,并且呼救。如果是单独相处要明确对加害者说我会告诉爸爸妈妈。不管对方如何威胁,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告诉家人。
最后,全社会构筑儿童安全“防火墙”。防止儿童被“熟人”侵犯,安全防护措施不可少。一是家庭监护。儿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父母,预防“熟人”作案更是如此。家长注视的目光,才是孩子安全的保障,不要轻易让孩子走出你的“视线”。监护孩子时家长要用心,除了关注陌生人,还要观察熟人与孩子的相处过程中对孩子的举动有无异常,主动为孩子把好安全关。在给孩子洗澡时,要仔细观察孩子身上有无伤痕,询问孩子隐私部位是否感到不舒服。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保持沟通顺畅。通过日常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处理。当孩子受到侵害又不愿开口表达,或受到加害人威胁不敢说出实情时,要多加引导,必要时可拨打12355向心理咨询专家求助,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出示证据。二是学校护航。长期接触相关案件的一位法官建议,将包括性教育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学校是集中进行安全知识科普的最佳场所。不仅要针对孩子,还要覆盖家长和教职人员。可邀请专业的儿童保护机构和专业的师资对学生、家长以及教职人员进行科普。三是社会监管。堵住社会治安管理漏洞非常必要。有法官建议,要加强社区、城中村、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的安全管理,加大安保人力物力投入,拓宽安保巡逻范围,增加隐蔽场所的监控设备布控密度。对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教室、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实行监控全覆盖,最大限度地震慑不法分子,压缩其作案空间。法官还建议建立综合预防和救助机制,设立针对儿童犯罪大数据库,重点建设犯罪人员信息库,科学设置信息库开放权限,与社区、监狱、法院、教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查询平台。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及相关安保行业等密切接触儿童的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背景调查、禁入和警示规则,最大限度地避免“大灰狼”出现在孩子身边,并借“熟人”身份伺机危害孩子安全。
〔编辑:冯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