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慕荣
刘少奇1950年五一演讲中曾向世界庄严宣告:“我们已把中国大门的钥匙放在自己的袋子里。”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有如此成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首任署长,孔原的辛勤劳苦不难想象,其所成就的业绩也足以彪炳史册。这些不仅需要我们海关人缅怀和铭记,也应当让更多的后人了解孔原的生平事迹。
孔原,原名陈铁铮,1906年出生于江西萍乡安源的九里坪(现为张家湾村),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是个理发匠,社会地位低下,孔原小时候基本是姑父带大。孔原的姑父是安源煤矿的工人。孔原11岁就到杂货店给人当学徒。由于经常去矿上,矿工们恶劣的工作条件和悲惨的生活境遇深深地刺激了孔原幼小的心灵,尤其是矿难发生时的惨象,令孔原终身难忘,也从小就埋下了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信念和决心。
1924年冬,孔原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2月转为中共党员。时值国共合作,孔原先后担任了萍乡县总工会纠察部部长、学生会会长以及国民党萍乡县党部农工部部长。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21岁的孔原出任江西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并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从此,孔原就离开了家乡,直至52年后的1979年才返回故里省亲。
孔原(1906-1990)
南昌起义失败后,孔原被组织上派到上海从事工人运动,由于表现优异,于次年被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8月,孔原学成归国,他先是被组织上派到武汉从事兵运工作,后又到上海担任中央组织部秘书长。向忠发叛变后,上海的党中央机关一度遭受重创。孔原临危受命,出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长。
1933年3月,中央派孔原赴北方领导地下工作,指示他积极协助创建抗日武装,组织东北地区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斗争,同时承担与察绥抗日同盟军的联络任务。1935年5月,孔原离开天津到上海从事地下工作,不久便奉命北上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七大。会议结束后,孔原留在莫斯科列宁学院继续深造,直至1938年7月奉命回国,先是任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当时对外称“新兵营”)主任政治教员、总支副书记,后又到延安中央社会部担任副部长,为党的防间保密和情报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9年1月,中共中央组建南方局。次年5月,孔原接替博古担任南方局组织部部长,在周恩来的领导下参与大后方抗日民主救亡和统战工作。抗日战争结束后,为贯彻“向南防御、向北发展”战略,中央选派彭真、陈云、高岗、张闻天4名政治局委员和22名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以及2万余名干部和10余万部队奔赴东北。由于党中央的高度信任,并不是中央委员的孔原也被派往东北工作,为此,刘少奇还在1945年9月7日专门电告当时正在重庆谈判的毛泽东,“陈郁、孔原决定即日起身去东北,其他各地去东北的干部亦在集中”,足见中央对孔原工作安排的重视程度。之后,孔原在东北一直工作到新中国成立。
早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明确指出,要“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因此,新中国海关的筹备工作很快就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令远在白山黑水的孔原没有想到的是,他从此与海关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1949年7月,抚顺市委书记任上的孔原突然接到进京的命令,而且是周恩来亲自找谈话。孔原因为在南方局工作过,与周恩来相对熟悉,所以也没有太拘谨,但周恩来布置下来的任务,却让他有些吃惊。由于迄今没有见到孔原本人的回忆记述,我们无法还原周恩来当时向孔原下达任务时的场景,但仍然可以在一些论著中窥见一斑。据《周恩来组建与管理政府实录》等论著所载,周恩来当场向孔原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之下设立海关总署筹备处,由孔原负责筹建新中国海关总署的工作。孔原则原原本本地汇报说:“我连什么叫海关都弄不清,更不懂海关业务,怎么做海关工作呀?”周恩来听了,心平气和地劝导说:“你不懂海关,我也不懂,但只要我们认真去做去学习,就一定会学会过去不熟悉的东西。”
其实,这只是周恩来为了打消孔原的顾虑而特意说的话。周恩来此时肩负创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重任,他十分清楚海关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作用,也对旧中国海关的情况了如指掌。因此,周恩来又严肃地说道:“要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海关。决不能让帝国主义者为我们把守大门。海关工作对国家经济活动关系极大,一定要管好这个特殊的政府工作部门!”周恩来的谆谆教诲顿时在孔原心里掀起了波澜,当即表示一定全力做好接管旧海关、筹建人民海关的各项工作。
由于一些地区尤其是沿海不少设关城市当时尚未解放,筹建新中国海关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整合现有的海关单位。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这就带来了老解放区海关(如满洲里海关、绥芬河海关等)与新解放区海关(如天津海关、汉口海关等)的二重化现象:老解放区海关因为缺少经验、缺乏人才,组织和制度相对简陋,很多关员连何为对外贸易都搞不明白,更不要说精通海关业务;而新解放区的海关,多处在大城市或相对发达地区,虽然都是从旧中国海关接管而来,但各方面的制度都相对完整,工作人员的实际经验也相对丰富。对此,孔原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首先来到新解放区接管的第一个大海关——天津海关蹲点,前前后后呆了一个多月,把天津海关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人员构成等情况摸得一清二楚,对如何建立新中国海关也有了总体思路。
中共南方局部分同志返回延安后的合影,后排左四为孔原
1949年,天津海关税务司朱剑白陪同孔原(中)、苏联专家在天津海关考察调研
1949年8月13日,孔原与姚依林(时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商业处处长)、朱剑白(新中国天津海关第一任税务司)共同署名,向中央上报《关于建立海关总署工作的初步意见》,对未来新中国海关的组织机构、法律法规、职责任务、行政体制、经费管理等若干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受到中央的高度肯定。为了进一步把筹建工作做实做细,经请示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批准,孔原等筹备处领导于1949年9月23日至10月16日在京组织召开了“筹建新中国海关座谈会”,来自全国海关系统3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由于会中适逢开国大典,这次座谈会更显百年大变革的崭新气象。
作为会议主持人,孔原在开会第一天就开宗明义地说明:“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了解情况、交换经验,商谈今后人民海关工作的方针任务,准备建立新的中央海关组织机构,并使到会各地代表能藉以互相学习、互相认识及互相联系。”孔原同时还明确了会议要讨论的四项主要议题:(一)人民海关工作的方针任务和业务范围;(二)全国海关组织机构及领导系统;(三)新中央海关总署的任务及组织条例草案;(四)若干海关行政的业务问题(验征、税则、查私、海务、统计及人事等)。会议得到陈云的热情支持,他还亲自到场向与会人员作了四点重要指示,勉励大家“共同为建设新海关而努力”。
座谈会临近结束时,孔原又结合会议情况详细说明了四个问题:(一)海关的历史大变革,不是枝枝节节的而是根本性的变革,是一个革命。(二)海关的任务大体可分为三部分:甲、保护公私合法对外贸易,协同政府其他部门保证实行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乙、根据正确的关税政策征收关税;丙、办理各项海关业务,如缉私、海务及中央政府机关规定的其他事项,应研究怎样由分散到统一。过去的组织办法有些仍有用,应当采用。(三)旧的人事制度是帝国主义统治殖民地的一套有系统的凶恶狡猾而精细的办法,必须从根本上予以否定,予以批判。老解放区海关的人事制度尚未根本地树立起来,但许多经验办法可供参考……旧海关人员大部分应留用,但人事制度应该实行适当的必要的改革。薪金方面应照顾目前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准与政府的财政困难。(四)此次座谈会是建设新中国海关的准备会议,为建设新的统一的海关做思想上及组织上的准备。
在孔原等人的大力推动下,座谈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讨论成果有的成为党中央、政务院决策时的重要参考,有的则直接决定或影响了新中国海关的建设发展,尤其是会议建议的“垂直统一”领导组织架构,至今仍是海关区别于其他国务院部门的显著特征之一。正是缘于座谈会的成功,组建海关总署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政府任命孔原为海关总署署长;25日,海关总署在北京正式挂牌,孔原与副署长丁贵堂联合签署了海关总署第一号通告,正式宣布“海关总署业已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与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之下,于北京宣告成立,负责领导与管理全国海关及其事务”,“自即日起开始办公,在新的海关章则尚未公布前,全国各海关及其分支机构暂仍在当地最高政府或军管会指导之下,照常努力工作,海关一切事务及关产,均由现任负责人担负全责,所有一切表册报告文件应各备一份呈送北京海关总署”。
这一通告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人民完全掌握了海关主权,中国国门的钥匙,终于真正放进中国人自己的口袋里。
海关总署成立了,但各地海关的分散状态仍未完全得到解决,一些诸如航务、港务、海岸巡逻、灯塔助航等非海关业务,仍延用旧习而由各地海关承担。为此,孔原根据周恩来“首先应明确规定海关工作的基本方向”的指示要求,立即着手开始统一海关业务制度和操作规程。1950年1月,孔原主持向政务院上报《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经政务会议讨论和周恩来总理审定后,于同年3月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海关工作方针政策的中央文件,其中明确了人民海关的组织形式、工作方针和任务,正式解除了航务、港务、气象、武装巡逻等非海关业务职能,为新中国海关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和重要遵循。紧接着,孔原又主导在制度和机制层面进行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构建新中国海关组织架构。1950年10月6日,孔原在政务院第53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全国关务会议的总结报告》。周恩来在会上充分肯定海关总署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同时,还特别强调,设立各地海关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设还是不设,要科学辩证地对待旧海关制度,一方面要认识到其是帝国主义在半殖民地统治的产物,对其不合理制度一定要坚决予以摒弃,另一方面则要吸收改造旧海关行之有效的业务行政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周恩来还特地以海关统计为例,指出海关统计方面的有些资料和业务经验都可以充分借鉴。这些都为以孔原为首的海关总署领导班子尽快确立新旧海关过渡的原则和方法,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周恩来还亲笔为《人民海关》和《海关统计》两份全国性海关刊物题写了刊名,充分表明党中央、政务院对新中国海关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在周恩来的领导和支持下,孔原迅速组织力量起草了一个海关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文件,即1950年12月14日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和海关总署署长孔原共同签署的公布《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关机构的指示》。《指示》综合考虑对外贸易现状、实际进出口量、政治经济重要性等因素,首先确立了海关总署——地方海关——分关和海关总署——地方海关——支关的组织架构,如此一来,原有173个海关就精简调整为70个,其中,地方海关(或关)26个、分关9个、支关35个。同时,《指示》明确要求实行新的干部政策和人事制度,辞退洋员,重新任免各地海关负责人。在孔原的带领下,全国海关的工作方向和组织机构都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不仅加速了对旧海关的接收改造,而且加快了人民海关建设步伐,有的做法,比如,直属海关以所在城市现有名称为关名,至今仍在沿用。
创制新中国海关法律体系。由于无法有效行使主权,旧中国谈不上有什么海关法律体系,关税不能自主,税则也就不能独立制定或平等磋商;海关重要行政资源皆由外籍洋员掌控,海关法的起草也不可能得到支持。因此,党中央、政务院对海关法律规章的创制工作十分重视,1950年1月27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其中重点提及要尽快明确新中国的海关政策。周恩来也非常重视新中国海关的立法工作,指出首先要制定《海关法》和《关税税则》,并对这两个基本法规的内容条款提出了很多具体意见。
孔原立即着手于2月组织成立了海关法规专门委员会,集智集力连续四个月攻关,于6月完成《海关法》草案初稿。孔原主导制定的《海关法》草案,具体体现了新中国海关的方针政策,总结了各方经验,详细规定了新中国海关的组织、任务、职责和垂直统一的工作领导体制,明确了不同法律主体遵守海关规章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与海关的相互关系。这个草案得到了政务院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小组以加快审查进度。
在关税税则编制方面,孔原领导下的海关总署承担了政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按照保护国家生产、保护国内产品与外国商品竞争,以及与我国有无贸易条约或协定关系等基本原则,通过半年的努力,在充分调研中外货物的比较价格、国内国外的产销情形的基础上,经与中央有关各部门密切联系磋商,于7月底完成税则草案初稿,并于11月上报政务院审核。这项工作的完成,标志了中国第一个真正独立自主和全国统一的海关税则的确立。
左为海关总署第一号通告,右为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孔原为海关总署署长通知书
作为配套,海关总署又紧跟着颁布了许多重要的单行办法,如,《海关处理滞报滞纳及过期未税进口货物暂行办法》《海关审理税则分类估价申诉案件暂行办法》《归国华侨携带行李物品免税优待办法》《海关查私提奖准备金暂行办法》,等等。初步解决了日常海关服务中出现的业务方面问题,加快了新中国海关的法治建设进程。
1951年5月11日,孔原以《海关制度的历史变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为题,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作了广播演讲。在演讲中,孔原代表海关总署郑重宣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海关基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已经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17次政务会议通过,并于4月18日明令公布,从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接着,孔原回顾了帝国主义控制旧中国海关的历史,系统介绍了“暂行海关法”的主要内容,要求全体海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兢兢业业、奉公守法,掌握好中国大门的钥匙,并号召对外贸易从业人员和全体爱国同胞共同贯彻执行《海关法》。正如孔原所言,《暂行海关法》的施行,1951年5月15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以及30余种业务法规的及时出台,为建立和统一新中国海关业务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门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
“三位一体”的海关工作经验。因为时代和形势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海关的主要工作是监管、关税和查私。其中,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海关在大力支持国营对外贸易企业发展,以及与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阵营开展贸易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积极实施保护关税政策,但最为艰巨的则要属反走私工作。
旧中国走私活动十分猖厥,而新中国又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面对波诡云谲的国际国内环境,经济社会建设的任务很重,海关在其中承担的压力和责任也相对较大。打击走私不仅是新生的人民海关的重大任务和主要业务,同时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既要“保证新生的人民政权能够有效地实行对外贸易管制政策,防止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破坏行为”,也要“为国家增加财富,以保护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对此,孔原深刻认识到,监管和反监管、征税和漏税、查私和走私,是经济战线上严肃复杂的斗争,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盲目或单纯依靠检查、搜查的办法,加强调查研究,明确重点方向,时刻争取主动。
在孔原的领导推动下,全国海关积极探索查私与货管、验征相融合的“三位一体”反走私工作机制。在使查禁走私成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目标任务的同时,注重把查私工作和一线监管与验征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有重点地从边境到内地展开走私情况摸底排查,对内明确各海关之间相互配合的权责体系,对外推动海关与其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机制建设,突出海关打击走私的主体作用。同时,积极改进查私工作方法,摒弃旧海关仅仅依靠缉私舰艇、武装队、密报员等力量的狭隘做法,重点在走私严重地区组织群众性查私运动,进一步密切与地方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及机关部门的联系,形成一个强大的阵线,打好反走私的“人民战争”。
对于走私案件的处理,孔原强调一定要贯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运用好海关法这个武器,坚决严加制裁严重破坏国家管制法令,逃避海关监管、偷漏关税,以及逃汇套汇等非法走私案件。考虑到建国初期经济战线的复杂斗争形势,孔原同时指出,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海关法和反走私工作,善于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善于把处罚和教育结合起来,善于与各地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区分不同对象、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为国家节约资金,增加财富,扩大抗美援朝的财政来源;并要求全国海关着力改变一些工商业活动中存在着的盲目或不利于全局的现象,以加强经济上的国家计划性。
正是得益于孔原科学系统工作思路及领导,至1951年底,全国海关共查获走私案件5.28万余起,破获大量走私组织和私运军火、伪造人民币以及特务阴谋登陆等重大案件,基本刹住了各类群众性走私活动,上海、广州、天津等口岸的走私货物大幅度减少,烟、酒、塑料制品也逐渐由国产占领市场。海关税收也逐步增加,1951年前11个月,就已完成全年预计税收任务的144.47%,各关税收均能做到及时解库并能定期汇报税收数字。陈云对此高度评价道:“半殖民地性的对外贸易,已经改变为保护贸易了。非中国国民经济所需要的外国商品,已停止进口,而国内多余的农产品与农副产品,在保护农民而不是剥削农民的原则下,实行了最大限度的出口。百年来入超与外汇负债的时代,也从1950年起完全改变了。”
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孔原还大胆起用经过甄别的旧海关人员,并组织海关干训班和关校培养了大批海关干部,为新中国海关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开创性贡献。1953年1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1次会议决定,将海关总署划归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领导,改称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1954年11月1日,孔原被任命为对外贸易部副部长,仍分管海关系统,直至1957年9月离任。在离任前夕,孔原还着手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征集“新中国海关关徽、关旗”的设计方案。1990年9月,孔原因病在北京去逝,鉴于他为新中国海关和对外贸易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中央在其悼词中特别评价他是“新中国海关开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