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家风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强大正能量

2019-10-14 03:23张丽华
决策探索 2019年18期
关键词:家庭成员家教家风

张丽华

法治社会,通常是指法律在全社会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的一种社会状态。只有不断打造整个社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广泛的社会基础。建设法治社会离不开人们内心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优良家风传承的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形”与“魂”,其中蕴含的向善性、劝导性价值能够发挥“软法”的规范、惩戒和约束功能,可视为国家成文法的重要补充和国家法治的有益补充。

一、优良家风是一种正能量

家教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最基础、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方式。中国传统社会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的故事广为流传,《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温公家训》《袁氏世范》等备受推崇。可以说,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在家风家教中都有着充分的体现。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家风的影响亦会随其远播,成为社会风气和道德水准整体拔节的力量之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每一个具体的家庭中,家风不仅仅是以家庭理论和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从德向善的道德教化口号,还是融入社会道德中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影响着人们的是非辨别、价值观的形成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生活在家庭中,必然会不知不觉地受到家风的影响和熏陶,言行举止必定带有这个家庭家风的特征,自觉不自觉地形成独特的价值理念、特定的行事风格。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可触及灵魂并涤荡心灵,一旦形成和固化,释放出亲情的正能量,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约束力,往往比正式制度更有力度,更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优良家风对个人而言就是一种综合素质教育,内涵包括人格品质、生活习惯、情感态度、精神风貌、生活情趣及其他心理因素等多方面。如果一个家庭的家风是健康积极的,充满了正能量,那么家庭成员在家风的约束和影响下,就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行为规范,也就不会或很少出现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当然,也有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处理不好家庭成员间、家庭生活与工作、家庭与社会的关系,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好逸恶劳、骄奢淫逸、漠视人伦道德、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所以,优良家风对社会而言,就是一种对道德力量和规则的信仰,是一种巨大的道德精神力量,汇集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千千万万个家庭家风好、子孙后代教育得好,是社会风气好的基础。如果每个家庭都能传承优良的家训家风,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将家风意识植入内心的价值观,那么时代的精神就能有非常重要的支撑力量。

二、优良家风释放着法治正能量

优良家风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优秀精神基因,闪烁着中国法治精神的光芒。家风虽然属于道德文化的范畴,但其倡导的修身齐家、积德行善等,与法治的作用不谋而合。我国传统社会的家风倡导仁爱、勤俭、诚信、孝顺等,这些价值观是我国诸多法条的思想来源,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价值观念在不断发展变化,家风建设的内涵也在与时俱进,民主、平等、和谐、法治、责任、宽容、感恩、独立、自律等成为家风的重要内容,与法律治理有着共同的基础价值,都是引领人们崇德向善,追求真、善、美,两者的根本取向是一致的。因此,良好的家风能够承担起守护社会共有核心价值理念的作用,可以弥补法律功能上的不足,让每个家庭成员在家风的教化下,达到从精神认知层面提升自我道德观念来约束行为的境界,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人的一生中,最早的教育始于家庭,各种规矩意识的形成必始于家庭教育。好家风都是引人向上、教人为善的。比如,良好的道德、健康的思想、积极的情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为人处事的基本遵循。每个家庭以代代相传的家风为核心,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教育家庭成員守规矩、讲道德、明事理,并以日常生活事务为载体,通过日常的点滴帮助家庭成员养成诚实守信、依法办事、以理服人等好习惯,久而久之就可潜移默化地使其成为具有法治意识、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合格公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法律这样的“硬约束”来规范人们的言行,还需要家风这样的“软约束”添砖加瓦。

三、以优良家风促进公民尊法、守法,夯实法治社会思想基础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培养公民守法意识,进而形成一种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价值养成秩序。只有全体社会成员都具备相应的法治意识、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习惯和意识,才能够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人们的内心价值观和态度上对于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尊崇,直至法治内化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家风家教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风家教可以说是一个社会最基础、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方式。通过家庭里长辈们的言传身教,对晚辈们产生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从而把道德规范、原则传递给家庭成员,使家庭成员的行为合乎道德及法律的要求。具体而微的家风家教贯穿于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中,社会主流思想意识、道德标准、文化认知、价值观念等,有意无意地会对家庭成员产生影响,久而久之就会在人的内心深处留有印痕,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人们的行为。比如,律己的家风可涵养敬畏之德。所谓律己者,必心中有止,且待之有畏。社会的伦常道德、公序良俗、党纪国法,皆为心之所止所畏。这就会使人们从思想上、从行动上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家风教化虽不及法律约束刚劲,但其源于生活又归于生活,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非常具体,对人们的思想教育可以起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影响,一旦形成和固化,释放出的正能量往往会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使“守规矩”“有敬畏”更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以优良家风培育公民的规范意识,是依法治国从娃娃抓起的具体表现,也是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夯实法治社会思想基础的重要途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从一个个家庭做起,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教育作用,让家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顺接,发挥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每个家庭和每个公民的日常道德行为中,引导公民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义务,真正凝聚起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基本力量,积极推进全民守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转型引发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利益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张力、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家庭作为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小家和则大家兴。要让法治思维进入每个家庭,让每一个家庭和家庭成员共同努力,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最基础的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树良好家风,发挥良好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催化剂”作用,以“家风”之柔辅以“法治”之刚,刚柔并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作者单位: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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