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学原理初探

2019-10-14 03:23唐坚
决策探索 2019年18期
关键词:制度发展

唐坚

【摘要】制度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存在既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也制约了社会文明的发展,可以说,制度是人类社会中最为独特也最为重要的社会现象,人类文明的延续和发展离不开制度。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数字化的不断发展,大到国际社会间的经济、文化、军事、教育等竞争,小到企业之间的质量、服务、技术等竞争,已悄然升级成为国家制度和企业制度上的综合性竞争,制度创新已然成为一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本文以制度学基础理论为根本出发点,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从中国现今国情出发,提出制度学研究的必要性,通过阐述制度的定义、作用、基本理论及制度学的研究范围与实践发展,探究了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建设,旨在通过深化研究制度学原理,为社会和制度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制度学;原理;制度教育;实践发展

一、制度学研究的必要性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变革与发展相互交织的特殊时期,这不仅体现在社会经济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变革和传统农业、工业、制造业向现代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更体现在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制度的创新上。在这一特殊时期,伴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更多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也被激发出来,能否妥善解决这些日益突显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般来说,社会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上具有优越性,这种优越性体现在制度对处理矛盾与问题的反应机制和反应速度上,一旦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与问题出现制度红线,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的效应,此时应立马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问题的扩大,但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它的调控效力是一定的,如果社会矛盾或问题发展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且社会无力控制时,社会制度自然也会失灵。在社会体系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合理有效的社会制度会促使社会各成员积极地投入到社会的建设发展当中,社会发展总目标可被分解为参与创建社会文明的每一成员的个体目标,社会也会因每一社会成员热情专注的建设投入而获得高效的发展动力。由此可见,制度可以作为调整人与社会发展关系的中间媒介,同时也规范着人在社会中生存与发展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尽管制度如此重要,但社会各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对制度学的研究还不成系统,更没有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因此,有必要成立一门学科从而对制度学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

二、制度学研究的前提

对制度学进行系统研究的前提首先是要搞清楚“什么是制度”和“制度有什么作用”这两个最基本的问题。

(一)什么是制度

“制度”一词单纯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为:“制”即节制、制约;“度”即尺度、标准;合起来即表示制约人们关系或行为的标准。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站在社会学角度上来看,“制度”可这样来理解,即“制度是社会公认的制约一切行为关系的规则”,但是不同关系产生的范围程度不同,内容标准也不一样,故制度的定义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制度指的是“社会中每一人都应当遵守的行事规则或规矩”,如企业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税制度等等。

2.广义制度又可以称之为“体制”,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军事、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体系”,“体制”最突出的体现是在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从属关系和职权划分等方面,又如“国家体制”代表的是包含国体和政体的国家制度。本文中所探讨的制度学属于对“广义制度”研究的范畴,其研究对象主要是社会文明体系中人的社会关系与行为两个大的方面。

本文探究的主要的容是社会制度下的规定、构成、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涉及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表现出的行为,因而是广义的制度。

(二)制度的作用

1.对制度作用的认识:制度通过强制性手段统一社会成员的认识与行为,从而使人们可通过社会制度来分析、认识事物,理解并解释对象,对问题进行处理;此外,社会制度也按照一定的方式给这一时代的人类指明认识对象和认识任务。社会制度对个人认识所产生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社会制度自身。科学、合理的社会制度会让人们从历史必然性角度出发分析问题;而不科学、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则会限制人类的思想和眼界,不利于人类思维的发散。此外,所有的制度从认识论角度都有着两面性:先进的制度也会因为自身受到的历史局限而在认识中产生消极性;落伍的制度也会因为一些有利的历史条件,而促使人类认识得到飞速发展。

2.制度的作用:社会关系中人自身具备的以及人与人之间最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有三种类型,即:血缘关系、生产关系以及社群关系。社会中的人依托于这种基础关系,在社会制度规定与执行过程的调控下衍生出的制度关系,对于社会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存在,这些重要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关系、产权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因而可以概括地说,制度的作用主要是确定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并依据确定的关系调控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

三、制度学理论基础

制度学研究包含制度的起源、发展、变迁、执行、评价等,它是社会科学领域里的一门横断学科。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多种关系,如:制度设计与经济、法律、文化、伦理、哲学等领域的关系,制度与个人的关系,制度与组织、社会的关系,制度的内在关系及作用力等。各领域与制度的关系是制度学理论的基础。

(一)制度设计与经济、法律、文化、伦理、哲学等领域的关系

经济、文化、法律、伦理、哲学等都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和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将这些社会文明的构成要素比作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那么制度这时表现为道路和交通规则本身,它既制约着这些“车辆”的行驶方向——不要偏离发展轨道,同时又控制着“车辆”行驶速率——人们需要在不同的制度间做选择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表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说明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的发展依赖于生产力的壮大,而生产的发展亦受到经济制度的影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对促进社会经济增长能起积极有效作用,反之,不良的经济制度会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阻碍。正如英国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说:“社会制度是构成文化的真正要素。”从一国的社會文化上看,社会制度表现为一种文化现象或是一种社会结构;法律制度明确了国家社会组织的各项权利义务,如果从法律领域出发可以解释制度的形成,制度始于规定,成于执行。即:法律制度的实现首先得有法律规定的条款,条款的文字表述必须是经由严格的法定程序、严谨的描述、完善的措施来确定。其次,法律的强制执行是法律制度实现的另一不可或缺条件;如果从伦理、哲学的角度看制度,那么制度是精神向物质转化必不可少的媒介,由于伦理、哲学更多的是体现在社会意识、社会精神等抽象的、不具体的、可操作性极差的社会内涵上,其所表述的东西只是一些思想原则和基本观点,在经由制度这一媒介转化后,原本不可操作的社会基本理论成为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进而控制和规范着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与行为。

(二)制度与个人的关系

在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人是活动发生的主体,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其生存发展不仅受到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且受到自身条件和社会环境特别是社会制度的制约。人的一切价值、尊严、权利的实现与保障离不开制度,一国的制度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因为这才是制度价值存在的核心与灵魂。

(三)制度与组织、社会的关系

从上文对“什么是制度”的讨论中可以总结出:制度是规定、构成、调整人们的关系、角色及其行为的有明文规定和强制力的社会组织的构成形式。因制度的存在,人们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生存和发展而结合形成组织,随着各种社会组织的不断壮大,社会体系也随之不断发展。可以说制度是组织的构成形式,组织是社会构成的内容,制度规定与制度执行是将组织与社会有机结合的必要条件。

(四)制度的内在关系及作用力

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主要的调控手段之一,其内在作用机制是通过既有的制度规定规范人的行事行为,进而影响人的思想认知,从而达到社会调控的目的。社会生活中不同领域制度的内在调控机制是不同的,如:经济制度主导调控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在法律范围内起作用;交通管理制度控制交通;公司管理制度只针对公司内的人员起作用等等。不同领域内的制度其本身就蕴含着该领域的功能、内容、价值等,而且通过对一般制度的实施,可以为社会各个特定领域提供功能性保障。由此可见,制度之间存在着互相指向、由此及彼的内在机制。

四、制度學的研究范围

本文中的制度是广义的制度,是涉及到多个领域的横断概念,因此制度学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制度的起源、制度的本质、制度的形成与执行、制度的效力、制度评价、制度竞争、制度教育。

(一)制度的起源

制度的起源问题关系到制度的本质与制度的形成与执行,搞清楚这些制度学中的基本问题,对于制度学研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人们对制度现象的研究由来已久。诸多的人类学家以及经济学家都曾对制度的起源进行过探究与分析,例如,新制度经济学学家认为,制度起源于人——人的生存和发展需求离不开制度,同样的,制度一旦脱离人的社会就变得毫无意义,并且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人类获得了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这最后也都成为了制度的来源。这样对制度起源的分析理解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这种观点脱离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要素——物质生产活动,缺乏对社会历史情景的解释,完全是以自然的未经教化的人性作为制度起源分析的基准点,实际上,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生产活动才是制度的起源。这种观念不再局限于制度或是人类本身,而是立足于社会基础的物质生活关系,通过对社会生产方式与活动中人的观念、意志、思维、行为表现的不断的分析反思和总结得出的成果。

(二)制度的本质

虽然上文已经对制度的定义做过探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制度的定义过程也是对制度本质的一种解释,但是如果对制度本质的理解仅仅是停留在其定义上,那么对制度本质的理解还远远不够,目前通过对制度学研究已经揭示出的为大众所认同的理解是:制度本质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化、体系化的社会运行规则,是激励和限制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它的基本特征是制度历史性与规范性的统一。基于以上对制度本质尚不完全的认知,如果想再对制度的根本性质做更进一步的研讨,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更深入地去认识制度:

1.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的内在联系。加强对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的内在联系的探究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反复强调的内容,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在一定的经济制度条件下人始终都是理性地追求着利益最大化,这是由于受到社会或组织中的人通过“发明”或“创造”规章制度约束的结果,一旦制度消失人的行为将不再受制约,那么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最终带来的结果只能是社会经济失衡和生产效率的降低。

2.制度是一种“公共品”。作为凯恩斯主义的践行者,萨缪尔森在其所著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对“公共品”的定义是: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这种“公共品”属性在制度属性中也有体现,即:人类社会发展至今还没有一种制度是专为某一个人制定的。虽然一开始在制度产生的过程中可能制度并不是作为“公共品”来生产的,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制度发展的最终形态必然是一种公共规则。

3.制度和组织是不相同的。从上文中在对制度与组织关系的讨论中可以看出,制度存在于组织当中却又与组织不同,可以说组织是有着既定的目标,包含多种关系与人组成的共同体,是制度的内容或载体,并且组织以制度为媒介将自身完全融入到社会当中,同时社会中的制度又规定和约束着组织自身的发展。

(三)制度的形成与执行

制度一旦形成,那么一定存在与之相应的明文规定,但是有了规定却不一定形成制度。如果将制度比作一个简单的生命体,那么明文规定的内容就是制度的全部基因信息,然而光有基因却不能称之为有生命的机体——基因信息还得准确地表达出来,这就涉及到制度的执行问题,组织中的制度规定着组织的目标、组织结构的划分、组织整体设计、组织人员的配备、组织的工作程序等各方面具体内容,想要使组织各个部分的内容系统地运转起来,那么对制度的执行就是保持其运转的动力,准确的说,制度是在制度规定和制度执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对制度的执行实际上是对制度规定的执行。制度执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组织中每一个成员自愿执行;另一种则是制度的强制执行。为什么制度规定需要被强制执行,这是因为被人为构建出来的制度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与支持,一旦组织里面大多数人的执行能力差或者大家不愿意执行,那么通过制度强制执行,至少可以保证人们在行为上的一致性,制度执行从制度形式上保证了组织制度规定的确立与维护,对保证组织良性稳定运行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制度的效力

制度效力的内容包含两方面:一是制度的作用,具体指时间制度采取减少成本的措施在资源配给、经济发展上发挥功效;二是制度的执行效率,就是人们认可制度并遵守制度。制度的执行效率和制度功效在社会内部自然发展的前提下是统一的;假如外部的科学筹划存在于制度的形成过程,那么它们便是一体的。当出现科学理论筹划的行动效果和制度效果不一致或是有冲突时,那么合理高效地集二者于一身的制度在我国制度发展中就显得更加重要。从整体上看,经济拥有者对于制度的认可和遵守是制度功效实现的基础,制度功效离不开制度的实行效率。制度的功效是制度实行效率的最终目标。缺少效率,制度的实行就会格式化,并且不会长久存在。所以,制度的功效和制度的实行效率原则上是一致的。然而,制度的功效和制度的实行效率在我国的市场化发展中不存在内在的联系。不遵守、信奉过时的制度就是除旧迎新的最佳手段。综上,计划经济的消亡就是制度的实行效率渐渐下降,新型市场体制的功效得到展现的结果。

(五)制度评价

在社会文明发展的进程中,无以计数的落后的旧制度被先进的新制度所替代,这不仅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人类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寻求更好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如何评价一种制度是否适合人的生存发展,需要涉及到对制度主体的评价和确立制度的评价标准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制度具备主体特性可以运作规范于对象,其次存在一种可用于对制度评价的标准。

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終极目标是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离不开人,任何制度脱离了人那么制度本身就会成为无意义的摆设,同样的道理,人如果脱离了组织社会和制度的约束,那么人也不能称为万物之灵长。显然,人作为制度评价的主体是最合适的,因为制度可为人带来需求和利益上的满足。可是制度并不能为所有人都带来需求和利益上的满足,甚至作为人自私的一面,某些个人或团体为了满足自身的狭隘利益不惜破坏制度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社会中千人千面,每一个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价值尺度,因此对某一特定制度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所以我们需要抽象出这一个与社会、自然、制度相对应的“人类”,以一切有利于社会文明发展和“人类”共同利益作为制度价值的评价标准,只有这样,生存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才能真正作为制度评价的主体参与到社会制度构建和社会文明体系的建设中去。

(六)制度竞争

什么是制度竞争?就是选择的各种制度的规矩和规矩中间体的竞争。竞争的制度有不同的主体,其中最具有影响力和代表的就是国家之间的竞争。这是一种依靠政策和律法来展开的竞争,归结起来,就是国与国之间的角力,是国与国制度层面的争端,有三个层次的表现方式:第一种是国与国的反应能力,也就是灵敏性的比较;第二种是创新上的和模仿上的,是国与国的学识力量的较量;第三种是环境上的和传统的历史上的较量,就像是法制和民生的环境进行比赛。

制度竞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制度竞争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角力,虽然摸不着、也看不见,但却越来越激烈。哪个国家的制度好,就有资金、技术和人才涌向哪里。从人类的进化和国家的发展来看,国家和国家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制度好坏的角力,好的秩序,能够招来人才,也能促进经济发展,还能让政治环境清朗,让科技创新。现代社会中,不同领域的竞争关键就在于制度。有的制度会导致社会发展出现瓶颈,使得某些地区和国家无法有效配置市场机制。完善的制度,一方面有助于经济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我国当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本质就是提高更高层次的制度方面的角力,以便于我国能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制度竞争或应该称为制度创新竞争,制度竞争的本质就是比较两种制度哪一种制度更具先进性,制度创新除了能使制度长期保持先进性外还包括对制度本身以及组织结构的调整优化,从社会各生产生活领域上讲制度创新也是推动科技技术、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创新的核心力量来源。

(七)制度教育

如前面所提到的,到目前为止,制度学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或学科,甚至还缺少直接把制度作为特定对象而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为培养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通晓管理同时又精通制度设计相关知识,面向现代社会和经济的复合型管理制度应用人才。高等院校应该开设制度学相关专业,学生不仅可以全面学习制度通识课程,同时也可以学习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的制度。通过对学生进行政府制度学、司法制度学、社会制度学等实务技能的训练,可将其培养成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素质卓越管理制度人才。

五、制度学原理的实践发展

制度学原理的实践发展就是制度建设与创新,主要是进行制度基础理论研究、制度科学应用研究、制度发展战略研究、制度教学研究等制度建设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致力于促进国家和区域的改革创新与发展。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在战略层面把各种层次、各种要素、各种资源通过制度来整合统揽、追根溯源,最终形成统一的国家全局意识和在最高层次的制高点上寻求所有问题的解决之道,形成制度竞争力,打造具有巨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应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来巩固凝聚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宏观层面

1.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始终是以制度变革与创新为主线的,其本质是通过制度与领导力的创新,提高实施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打造新型发展模式,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更需要崭新的制度创新形态和制度实现形式,国家目前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具有了前所未有的优势,所以用制度建设来科学化地解决问题,是国家治国理政和发展的根本。

2.制度创新主要通过设计、打造、构建多维度的制度发展体系来实现,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因为制度是经济关系的绝对核心。

(二)微观层面

1.制度效率意识培养:培养统一的制度观,提高制度执行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充分的和谐与发展,是制度创新驱动的关键与导向,是构建合理分配各类资源的基础条件,是实现合作次序、提高制度效率与体现社会效应的根本发展方向。

2.制度发展路径设计:通过制度改革,可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寻求和谐共生的科学平衡模式,最终实现人与社会自由而全面的系统性绿色发展。

3.制度创新系统构建:现代科技的全面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也是企業强大的原动力,但如果没有制度的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就会失灵,企业发展就会失能,所以制度创新是强化激励和最终决定经济、社会提升发展的最重要保障。

总之,制度建设对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改革创新具有决定性作用。一个国家只有建立起科学完备、系统有效的制度,才能形成健全的国家治理体系、拥有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以全新角度思考国家治理问题,强调制度的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深化改革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制度完善和发展。进入新时代,我们更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制度改革创新,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激发发展活力、保障民族复兴,促进改革创新。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就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就其内涵而言,可解读为:以制度建设为贯穿,以解放思想为前提,以开拓创新为要义,以人民为中心,形成文明和谐、敬业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中体现出的卓越治理能力与表现完全可以为国际社会提供示范和样板。例如,“一带一路”就是最好的顶层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的制度自信,并以一种重要的方式显示出中国强大的改革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动力。

六、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提出,以制度改革带动科学技术以及工业、农业、教育、国防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已成为中国社会文明体系建设对制度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正因如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对制度学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创新,以先进的制度学发展成果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来解决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以此协调和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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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校(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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