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9月19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山西省工信厅牵头起草的《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印发实施。《实施意见》围绕“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提升网络设施能力,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统筹布局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山西省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政策》提出了五个方面共23条支持措施:
第一方面,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强的项目,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山西优势基础,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及以上规模数据中心给予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支持。
第二方面,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支持;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领域,遴选一批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具有示范性的项目给予支持;重点推动智能制造,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进行奖励,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专家诊断评估进行补助。
第三方面,加强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对初创企业入驻政府用房给予租金补贴,降低经营成本;对本土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拓展省外市場给予奖励,激励企业开拓进取;对龙头企业总部落户和重大项目投资给予奖励,进一步加强开放合作。
第四方面,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对牵头制修定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标准的给予奖励;对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相关创新平台的给予奖励;对建设大数据技术研发、测试测评、标准验证等基础性、支撑性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奖励。
第五方面,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培养。鼓励各地开展公益性交流培训,支持建设大数据教育实训基地;着重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引进、培育产业骨干人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