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作家

2019-10-10 08:40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北方人 2019年19期
关键词:蓝墨水奥康纳叶芝

文/西莉亚·布鲁·约翰逊

强迫症与爱鸟人

1846年6月,一个寄给查尔斯·狄更斯的箱子抵达瑞士洛桑。箱子里装着各种不拘一格的小雕像:两个铜制的浑圆的癞蛤蟆,被定格在剑斗高潮结束之时;古怪的卖狗人被他的小狗围着,也是铜制的;一只在树枝上保持平衡的小兔子。除了这个迷你型的动物园,里面还装着一把裁纸刀、一个绿花瓶、一本台历、一瓶蓝墨水,以及一些羽毛笔。在着手写小说《董贝父子》之前,狄更斯需要将这些物品都摆放在正确的地方。

对于这些放在写字桌上的装饰品,狄更斯有着深深的依赖。狄更斯的儿子将它们描述为某种“在写作的间隙,供他的目光停靠”之处。从这熟悉的情景中,他找到了创作的灵感。所以这套珍贵的组件一到,狄更斯就将它们在书桌上摆好。随着舞台布景到位,他终于可以动笔写有关董贝家的故事了。

无论在哪儿,外出还是居家,狄更斯都会调整周围的环境,以满足他的需要。他要求他的书房每个地方都有同样的设计,而且这种偏好不限于书房。每到一个新地方,他会在入睡前安排好一切,从家具到行李。伊莱扎·林恩·林顿回忆说,狄更斯甚至连床的朝向都特别讲究,一定要南北朝向。她说:“他以一套相关的理论来支持他的观点。那可能只是一个幻想,但对他来说,足够真实。”

狄更斯在家里很强调秩序。对有着10个孩子的他来说,这并不容易。在很少的情况下,他才允许自己的私人空间被打扰。狄更斯的书房总是一尘不染,而且他对干净的要求遍布整个家中——狄更斯每天都要检查孩子们的房间。

他保持着不变的写作习惯,每天从上午9时写到下午2时。在这段时间里,他希望享有全然的安静。他更喜欢使用蓝墨水,但他的选择不是基于颜色偏好,而是因为这种特殊的蓝墨水比其他颜色墨水干得更快,这意味着他可以省掉用吸墨纸吸墨这件麻烦事。下午,狄更斯通常会出去走一走——不是漫步,他的步子相当快。

虽然狄更斯喜欢带着书房旅行,但有时他只是想逃避。成名作《匹克威克外传》面世时,狄更斯不在伦敦。所以他决定,为了图个吉利,以后作品首版那天,他要不在城里。如果有朋友顺道上门拜访,祝贺他新作问世,很可能被告知,狄更斯正远离城市,希望再一次撞上好运。

狄更斯对鸟迷得不行。他有一只会说话的鸟,名叫格里普。狄更斯很钟爱这只喜欢搞恶作剧的鸟。它经常大喊“嘿,老姑娘”,或者“我是个魔鬼”。后来,狄更斯以这只宠物为原型,在小说《巴纳比·拉奇》中描绘了一只同名的、饶舌的鸟。爱伦·坡认为,狄更斯本可以更好地利用这只会说话的鸟。他在评论《巴纳比·拉奇》时说:“(格里普的)叫声在戏剧发展过程中,本可以具有预言的性质。”如此评断,使许多学者相信,格里普是爱伦·坡最著名的诗——《乌鸦》的灵感来源。

美国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也从鸟身上汲取灵感,不过她的鸟长着完全不同的羽毛。在还是孩子时,奥康纳就有一只能够倒着走的鸡,这一才能使它出现在新闻里。

奥康纳饲养各种禽鸟:鸡、野鸡、鸭子、火鸡、鹌鹑……她给其中一些起了名字。不过,孔雀才是她真正的激情所在。20多岁时,奥康纳曾邮购过6只雄孔雀、1只雌孔雀和4只雏孔雀。它们让她着迷。最终,有40只孔雀在她的安达卢西亚农场上昂首阔步。这些引人注目的小家伙,也出现在她的小说里。她还专门为它们写了随笔《众鸟之王》。

在自传中,叶芝曾写到乔治·摩尔对一只乌鸫的强烈情感。摩尔住在都柏林时,每天凌晨,这只鸟会停在街对面的花园里,为他唱小夜曲。摩尔开着公寓的窗户,以便能一边写作一边享受乌鸫的歌声。从某个时候起,摩尔开始担心这位长着翅膀的朋友的安全。因为摩尔的邻居养了一只猫,它可能将乌鸫当作一顿美餐。起初,这位忧心的作家只是朝这只猫扔石头。之后,他更进一步,安了个捕捉器,想逮住这个讨厌的家伙。最后,摩尔的邻居向当地防止虐待动物组织举报了他的这种对待猫的古怪行为。摩尔告诉叶芝,他没有抓住猫,却意外地捕获了那只鸟。关于这次诱捕,叶芝虽然相信摩尔所讲的绝大部分,却还是写道:“这个故事剩余的部分让我充满怀疑。”

写作的灵感

海明威在古巴的家名为FincaVigga,意 为“ 瞭 望 山庄”。尽管房子旁边的高塔里有自己的书房,但海明威还是选择在舒适的卧室里写作。他为自己的脑力活动创造了一个别致的工作区域:一个靠墙的、中等大小的书柜被当作写字台,打字机的两旁堆满了书和稿纸。海明威就这样穿着舒适的乐福鞋,俯身在架子上写作。在墙上的羚羊头标本下,挂着一张字数统计表。海明威每天填到表上的数字通常是500左右。

海明威在古巴每天开工很早。从早上6时30分到正午,他整个上午的时间都用来写作。他会在卧室里边写边吃早餐。这几个小时里,心爱的宠物一直陪在他身边。瞭望山庄里一度有50来只猫和10多只狗。海明威最喜欢的四脚朋友,是一只叫黑狗的史宾格犬和一只叫博伊西的猫。在写给布赖特的信里,他谈及黑狗:“它知道我的写作在某种程度上与煎牛排有关,所以费老劲地要把我带到打字机跟前。”

桑顿·怀尔德说,海明威每天开始写作前,要削好20支铅笔。后来在乔治·普林顿为《巴黎评论》所做的采访中,海明威驳斥了这一说法:“我甚至都没有那么多铅笔……一天写下来,如果顺手的话,也就用掉7支二号铅笔。”

毫无疑问,海明威写初稿时最喜欢用铅笔。他说:“如果你用铅笔写作,你就有三次不同的机会,以检查读者是否能理解你想传达的东西。首先是通读完一遍时;之后,在打出来时,你又得到一次修改的机会;在校样上又有一次。”

在灵感枯竭之前离开书桌,也许是海明威最重要的一条写作准则。他向普林顿解释这个过程时说:“你写到某个地方,觉得自己的劲儿还没用完,并且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这时你停下来,直到第二天再埋头接着写。”次日清晨,海明威来到稿纸堆前,会先修改新写的段落,在改到搁笔的地方时,他便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写什么。他说:“你只要能开始就没问题,灵感自己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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