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涉及114项,包括住房公积金、教育、公安、民政、行政审批等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业务。
从《清单》来看,本次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取消了11项证明事项,其中单位缴存登记、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三项业务,取消单位委托书这一证明事项;單位缴存登记注销、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两项业务,取消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担保人)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这六项业务,取消收入证明,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另外,这次取消证明事项还涉及教育、公安、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比如在教育方面,取消小学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因病休学时提交的医疗单位证明,改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 (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