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文教材必须要对于学生的文学兴趣或发表技能有陶冶的价值。例如今天选读归有光的《先妣事略》一文,必须要让学生体验到家庭中任何琐碎事务,都可作为文学上描写的对象,而自己也可以学习这种技能;至若在这样一篇文章中,能够激发读者孝顺父母的心情,那是附学习(concomitantlearning)的结果,当然也有价值。选教一篇文章必须有选教一篇文章的目标。最要紧的是这一篇文章的小目标,必须和整个国文教学的大目标相配合,这样才能不致纷乱步骤。否则诗、词、歌、赋,随意选教,一如目下情状,不受任何拘束。教师在选材之前,必须先仔细考问一下,这篇材料,对学生有什么用处,是否符合该年级国文教学的目標。
目标固然是符合了,是否能适合该年级学生的理解程度,还得要仔细考虑的。一般教师们共同的缺点,总是把学生看作和自己一样,把自己喜欢的教学生,自己懂的认为学生也一定可以懂的,这在教学上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上文所说的陶冶价值,必须要学生吸取了,而能融化受益的,否则文章虽好,对学生而言,并非是好教材。例如《四书》《五经》,对中国文化言,对中国文学言,都有无限价值,但对小学生的国文教材言,则是无价值的,因为小学生吸取了这些教材,并不能融化受益。
教师能照顾到教学的全盘目标,又能注意到学生能否融化与受益,教材的选择实在已是思过半矣。
——龚启昌《中国国文教学问题之检讨》
龚启昌(1905-1989),常熟人。1925年入国立东南大学。1929年毕业于中央大学,获教育学士学位,任中央大学实验学校教务主任。1940年起,任中央大学教育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49年后,历任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学院教育系教授、系主任等职。编著有《中学普通教育法》《文纳特卡新教学法》《中小学应用表册》等。编译有《儿童绘画心理之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