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因为拥有一枚家传的古钱币,家住内蒙古的佟先生经常会浏览收藏品网站。5月10日,佟先生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艺术品鉴定公司“方经理”,并询问佟先生是否收藏着一枚古钱币。得到佟先生肯定的答复后,“方经理”声称能帮其找到买家,但需要添加微信查看古钱币图片。佟先生将照片发给对方后,“方经理”称会把照片发在客户群里,寻找买家。
两天后,佟先生再次接到“方经理”电话,称有人愿意出价80万元购买他的古钱币,并表示当天就能交易。5月19日,佟先生带着古钱币赶到洛阳与“方经理”见了面,并根据“方经理”的引导,来到某艺术品鉴定公司。该公司的“鉴定师”对佟先生收藏的古钱币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真品,但需要缴納11800元,才能出具鉴定证书。由于身上所带现金不多,佟先生最终支付了7000元。“方经理”表示自己将垫付剩余的4800元。随后,佟先生拿到了鉴定证书,证书上标注佟先生的古钱币属于乾隆时期的钱币。
拿到证书后,“方经理”带着佟先生来到某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女经理看过鉴定证书后,告知佟先生这枚古钱币是私铸币,价值并不高,而买家想买真币,并让佟先生先回家,如果遇到下个买家会再联系他。
交易没成功,佟先生决定再等等消息。当他回到宾馆后,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被骗,随即拨打110报警。
根据佟先生反映的情况,洛阳警方经调查取证,抓获孙某等3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假鉴定证书5本、作案电脑主机2台。
案件分析
经调查,孙某等人打着艺术品交易的幌子骗取鉴定费,已经涉嫌诈骗。涉案的商贸公司、鉴定公司均由犯罪嫌疑人孙某注册。其中,贸易公司负责从网上购买浏览过收藏品鉴定页面的人员信息,并电话联系,编造他们所持收藏品价值高昂的虚假信息,谎称可以撮合交易,诱骗被害人进行交易。而鉴定公司则冒充鉴定人员制作收藏品登记鉴定证书,收取鉴定费。随后,他们再以各种理由推迟被害人收藏品的交易。
这两家公司没有国家文物管理部门认可的鉴定资质和设备,其所谓的鉴定人员也没有相应的鉴定技术。他们从网上下载艺术品鉴定证书模板,然后制作虚假证书交给被害人,鉴定证书成本不到100元,不具备任何价值。
警方提示:需要鉴定藏品时,应到国家正规的古董鉴定机构,不要轻信、持有非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鉴定资格证书。正规的古董鉴定机构对古董鉴定收费低,且只鉴定年代,不对古董进行估价,鉴定过程需由两名以上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