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孙绍振
但是,我们看到这三大古典小说,在揭示男女之情方面局限的时候,可不要绝对化。我觉得《西游记》,在性意识方面,有一点很可宝贵的发展,或者叫作突破。不过不是从英雄主义方面去突破的,不是向诗意的、美化的颂歌方向,而是向反诗意的、调侃的、幽默的、喜剧的,甚至是“丑”角化的方向发挥。应该说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在世界文学史上都很独特的创造。
《西游记》和《水浒传》有所不同,它所有的英雄,在女性面前都是中性的,唐僧看到女孩子,不要说心动了,眼皮都不会跳一下的。在座的男生可能是望尘莫及吧,因为他们是和尚啊,我们却不想当和尚。孙悟空对女性也没有感觉。沙僧更是这样,我说过,他的特点是,不但对女性没有感觉,就是对男性也没有感觉。(大笑声)不过唐僧是以美为善,美女一定是善良的,孙悟空相反,他的英雄性,就是在于从美女的外表中,看出妖,看出假,看出恶来。可以说,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假、以美为恶。你越是漂亮,我越是无情。和他相反的,是猪八戒,他对美女有感觉,一看见美女,整个心就激动起来。他的美学原则,是以美为真。不管她是人是妖,只要是美的,就是真正的花姑娘。他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唯一的一个唯美主义者。三个人,三种美学原则,在同一个对象身上,就发生冲突了。唐僧就怪罪孙悟空了,去西天取经就是为了救老百姓,小乘佛教不够用,只能治病而已,大乘佛教可以使人长生不老。现在人还没救,你把一个善良的女生给杀死了。孙悟空解释说这是一个妖怪,是假的,要吃你的肉,想长生不老的。唐僧将信将疑,如果这时候猪八戒和孙悟空配合,说师傅啊,你要相信师兄,他是火眼金睛,是太上老君炉里面炼出来的,假美女,真妖精,在他眼中,是无所遁逃的。如果这样,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但是猪八戒有性感觉、性意识,他内心有些骚动,这么多天了,就是在和尚堆里混,好端端一个女生,至少要和她讲几句话嘛!话还没讲上,就被打死了,多可惜。猪八戒就挑拨,说这个猴子天性残忍,师父绝对不能饶过他。这就弄得孙悟空被唐僧开除了。结果是大大的倒霉,一起被白骨精抓去,放在蒸笼里,差一点被蒸熟吃掉。
性意识,小小的;吃亏的,大大的。这就是对猪八戒的嘲笑。谁让你这么“色”了,自讨苦吃嘛。同样是“色”,猪八戒比王英那种单纯的“色”,可爱得多了。为什么呢?这里有个讲究。
第一, 吴承恩在折磨猪八戒的时候,反复揭露他,明明出于私心,却冠冕堂皇说了一大堆套话,欲盖弥彰,错位很大,喜剧性很强,不是王英式的,光是流口水。
第二, 把孙悟空弄走了,被妖精抓住,小命难保,狼狈得很!祸闯得越大,越有喜剧性。
第三, 猪八戒可恨而又可爱,还因为“性趣”,屡犯不改。在白骨精面前顶不住,到了盘丝洞,只见女儿身,不见妖怪,还是顶不住,到了女儿国,就更顶不住了。死心眼,活受罪。喜剧性层层加码。
第四, 不可忽略的是,他的恋爱史,不但不可恶,反而值得同情。他本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一个将军,因为“调戏”王母娘娘的宫女,下放并不太过分,但把他变为猪脸,太过分。这种丑脸,并不妨碍他喜欢女孩子。
第五, 孙悟空把他收服了,一路去取经。但是,猪八戒取经的意志并不坚定,迷恋浑家的意志却很坚定。在常人,应该是隐蔽的,而他却傻乎乎地公开讲出来。临行的告别词是这样的:上拜老丈人,此番西天去取经,若能取成正果,那是最好,如果不成,我还回来做你的女婿。孙悟空就骂他憨货,还没开拔,公然就想当逃兵。有私心,却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孙悟空经常说他“呆子”,这一点很关键,不呆,干那么多坏事,就不可爱了。
第六, 猪八戒取经坚持到最后,当然,也是英雄,不过,是比较平凡的、有毛病的呆英雄;但是,呆,是智慧的缺乏,却是心境的坦然,是缺点又不是缺点。从《西游记》作者的角度说是对猪八戒的“呆”进行调侃,从当代读者角度说,猪八戒的“呆”,恰恰是人性未灭的表现,还是蛮可爱的。火眼金睛看到敌人,一棒子打死,看到女孩子,面不改色心不跳,这种英雄值得尊重。但是,猪八戒看到女孩子动心了,孽根不断,呆头呆脑,表现出来,就更有人情味,更好玩,更有喜剧性的审美价值。
猪八戒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一个伟大创造。伟大在何处?给猪八戒设计一个猪脸,又给他那么强的爱好女生的感觉,让他皈依佛教,又让他六根不清净,男性好“色”的本性,时时流露。他有情欲,照理说,应该把欲望遮蔽起来,但是,他很坦然,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和西方文学相比,他不像薄伽丘《十日谈》中的那些教士,好色而耍弄诡计,成为被讽刺的角色;也不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里的神父,很迷恋爱斯梅拉达,一味虚伪。猪八戒是公开的,你笑话也好,调侃也好,都无所谓。就是被嘲笑,被惩罚,他也大度得很,好像是宠辱不惊,反正活得挺滋润。他和《巴黎圣母院》里那个外貌极丑又迷恋美女爱斯梅拉达的卡西莫多,又有不同,卡西莫多只爱爱斯梅拉达一个,无声的爱,很谦卑,碰都不敢碰一下,生死不渝,等人家死了,才敢和她爬到一起,死在一起。这个卡西莫多,也是以丑为美的典型,但是,是很浪漫的、理想的美。而猪八戒并不浪漫,他只有男性的本能,见一个爱一个,男性多恋的弱点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是一个自发的男人,而不是神,不是英雄。他也有自尊,掩盖小私心,希望得到尊重,但在性方面不同,却不以丑为丑,读者也不觉得他有多丑。为什么?因为,他丑得很真诚,很自然,有点傻,有点痴。似乎很坦荡,无私无畏嘛!(大笑声)丑和美是对立的,其转化的条件就是“痴”,但是,他又不是贾宝玉那种痴,他没有那么深刻,他的“痴”其实就是“傻”。如果说贾宝玉是情痴,是以痴为美,那猪八戒,就是以傻(呆)为美。痴是有智慧的人,只是在一个异性身上着了迷,傻(呆)是比较笨的人,见了异性都着迷。以痴为美,深层有智慧,情智交融,可能是抒情的正剧,或者是悲剧。而以傻为美,因为笨,智力低下,就反常,就可笑,就荒谬,故可能是喜剧。这表现在:第一,小心眼,大失算;第二,不断失败,永远快乐。融可笑可叹、可悲可喜、可爱可恨于一体,充满矛盾、错位,又和谐统一,统一在他丑陋的外貌中,更在行为逻辑导致的出“丑”中。这叫作以丑为美,以傻、以呆为美。
吴承恩把美与丑的尖锐矛盾放在猪八戒的形象中,又以一个中介成分“傻”(呆),而使之和谐,这在世界古典小说、戏剧史上,乃至是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大奇观。当然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也有小丑,我们戏曲中也有三花脸小丑,但,只是配角,作用仅仅限于插科打诨,但是,猪八戒是贯穿首尾的重要角色。丑、傻、美三元错位又三位一体,达到水乳交融的和谐程度。高尔泰说,美是自由的象征,猪八戒的丑、傻、美三元错位交融的自由,在美学史上,值得大书特书。
对于读者来说,能不能、会不会欣赏猪八戒的这种三元错位交融,是内心美感是否自由的试金石。不会欣赏猪八戒,不同情他,就说明你没有看到不可抑制的人性。他所有的狼狈,都是因为坚持对异性爱好的不可更改,都是对中国文化中禁欲主义的冲击。
当然,后来有了《卖油郎独占花魁》,也是公然坚持对异性的追求。卖油郎为了与青楼女子花魁一度良宵,经营了好几年小生意,才有了一点钱,去了一下,却碰上她应酬回来喝醉了,卖油郎尊重她,并没有发生什么。这样的人物,也是英雄吧?但是不如猪八戒可爱,因为他没有猪八戒那么丰富的内心,他太理性了,而且长得很端正,美好的外貌和道德化的内心统一得很单调。把丰富的人性,通过想象和一个长得非常丑的外貌结合起来,这种喜剧性的想象,实在是了不起。这是对诗性美化的喜剧性颠覆。很可惜,我们后来的“三言”“二拍”“宋元话本”没有承继猪八戒这个传统。虽然《说唐全传》中的程咬金、《说岳全传》中的牛皋、《大明英烈传》中的胡大海,固然有某种喜剧性,但是,都没有在性意识中开拓,七情六欲,独独回避了性欲,内在的悖谬就荡然无存,人性深度就与猪八戒那种可爱、可笑、可同情、可怜悯,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古典小说,把性和恶联系的,比比皆是;把性和善相联系构成为喜剧美的,绝无仅有,在《红楼梦》中,有把性和善结合为美的,如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但是,那是诗的和谐,不是喜剧的,没有荒谬。当然,《红楼梦》中还有贾瑞和薛蟠,但那是真正的淫荡,那是闹剧,而猪八戒则是轻喜剧,恶中有真,恶中有善,这一轻喜剧传统,没有得到继承,轻喜剧传统的断层是中国小说史的一大遗憾。
人的色欲是很排他的。食欲不同,有了好吃的东西,可以和别人分享,但是妻子却不能分享。《水浒传》里有一个理想,就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但是,异性,是不是可以共享呢?它的回答是,干脆共同禁欲。
英雄和性的关系,一直是个矛盾。从《三国演义》《水浒传》到《西游记》,都极端压抑。物极必反,后来,对于性的描写就泛滥起来。《金瓶梅》中就很直接描写肉欲,有时,还用诗词来描写,赞颂性事。感官刺激很强,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期,不能公开发行。我们要研究,还得到香港去买。当然,在西方,意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谈》也有性描写,没有诗意,却很幽默。我举一例:有一个教士,十分好色,经常接受女孩子的忏悔。有一个女孩子不懂得自己的私处是何性质,传教士说那是地狱、罪恶。教士要和女孩子发生关系,女孩说,这是地狱呀,你来干什么?他说我这里有一个魔鬼,它要到地狱去。《十日谈》里讲得非常文雅,而《金瓶梅》则不然。
极端禁欲导致极端泛滥,极端泛滥又导致极端禁欲,导致当代所有样板戏中的男主人公没有妻子,女主人公没有丈夫,母亲没有亲生的儿子,孩子没有亲生的父母。这样的极端,导致在改革开放后,性事主题,起初还偷偷摸摸、羞羞答答,后来,出现了张贤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其后是王安忆的《小城之恋》等,等而下之产生了《上海宝贝》之类,这个是必然的。禁欲过于厉害必然会产生纵欲。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过分的禁欲、英雄化最后导致走向它的反面。人都不再英雄了,而且变得卑下了。
☆现场答问☆
问:
孙教授,您好!您说中国人的情欲观和西方不太一样,我们的孔夫子瞧不起女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而西方,则有骑士小说,把崇拜女人,把生命献身给女人,当成一种光荣。这里,是不是有某种文化传统上的差异?答:
你的说法,是很有意思的,我刚才可能讲得不是很清楚,现在做些补充。我想这里的原因是很深邃的。我们国家和西方文化关于性的观念,从文化源头上,或者说原型上,就差异很大。源头上、原型上的差异,和后来的差异不同,源头上的差异,一点点小差异,到了后来,差之毫厘,就失之千里。关于男人和女人,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不管什么样的古代神话、民间故事,都是两个独立的人。要结合,就不免有主体之间的矛盾,男女之间性的吸引,虽然是最强烈的,但是,两个人要结合,起码要沟通感情和感觉,但是,人性决定了人的感觉和感情是难以彻底沟通的。因为,人对外部信息,并不是被动反应,而是以其主体认知模式去同化的,这个过程中,就免不了充满误解。互相间认同,就有一种高难度。故先是女人不能充分估计男人的价值,后来是男人体悟不清女人的价值,因而中国到文明社会之后,男女不平等的时间持续得可能就比较长一点。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可能要多一点。而西方的早期哲学,带着传说性哲学,则有所不同。有一种思想,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或者女人的一半是男人。柏拉图在《会饮》中,引用阿里斯托芬的说法,最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的和女的,还有第三种,男女两性的合体。四只手,四只脚,两张脸,一模一样,方向相反,生殖器则有一对。这种人的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比高低。宙斯和其他神很恼火,想把这类人灭掉倒是干脆,但就再也得不到从人那里来的崇拜和献祭了。绞尽脑汁,宙斯想出了个法子,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人只能用两只脚走路,就变得虚弱,人数却倍增,要是继续捣乱,就把他们再切一次,只能一只脚蹦跳着走路。人被切成两半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这一半死了,活着的一半就再寻另一半去拥缠在一起,不管遇到的是女人的一半,还是男人的一半。这样,人就快要死光了。宙斯就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让人可以交媾。要是男的抱着女的,马上就会生育,传下后代;要是男人抱着男人,至少也可以平泄情欲。所以,人身上本来就有彼此吸引的情欲,像两片比目鱼,人人都总在寻求自己的另一片。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西方的文化源头上,男人和女人相互追求,不过是恢复原生的自我,自己找回自己,沟通的障碍,就微乎其微,就是互相进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不存在害羞之类的事情,相反可能是很光荣的。西方中世纪的骑士以崇拜女性为荣,而中国中世纪的好汉却以仇视美女为荣,是不是可以从这里看到一点原型。西方的原型意识,就是由于分成两半,人不完整了,就要追求恢复完整,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亚里士多德到弗洛伊德,全都认为,通过性爱,爱他人,实际上是实现爱自己。性交媾就是对这种结合的幸福的庆典。柏拉图甚至鼓吹滥交,原因很简单,这是自己和自己的幸福事情,和其他无关。希腊人(和一些东方宗教)还以某种带性交的仪式来赞颂爱神,还有圣洁而又淫猥的爱的法典。知道了这些,对20世纪60年代,西方的性解放、群交、裸体运动,才可能充分理解。显然,这一切,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原因就在文化原型有差异。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48—51页)。
问:
孙教授,您说,男人以力为美,难道男人就一直是出死力气的?后来,不是有奶油小生吗?美是一个历史建构的观念,怎么能一概而论,是不是这样呢?请以古典传奇小说为例说明。答:
谢谢你,这个问题可能补充了我刚才所说的不足。最初的人,女性以生孩子为美,男性以力量为美。所以中国的“男”字是田力,就是说他是从事农业劳动,很有力气的。中国的英雄是以力为美,“力拔山兮气盖世”。张飞在长坂坡当阳桥前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光有力量就不行了,更大的英雄不是由于力,《水浒传》第一把交椅是宋江,他没有多大的力气。第二把交椅是卢俊义,和宋江一样,他的名声靠的是仗义疏财,是一种精神号召力。第三把交椅是吴用,他不会打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他有智慧。这就渐渐显示一种转化,最美的、吸引人的不是力气,而是智慧。以力为美变成了以智为美。诸葛亮比一般武夫要美多了。《说唐全传》里面,程咬金做皇帝,有个徐茂公,程咬金简直可以说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后来《大明英烈传》中有徐达,在《太平天国》里有钱江,虽然这些人武艺都不行,但都是以神机妙算见长,他们有更高的威信。这种“诸葛亮系列”全是以智为美。就女性方面来说,一些人物的美,既不是力,也不是智,如杜十娘、崔莺莺,而是情,以情为美。就男性来说就是贾宝玉了,最大的特点是“情痴”,感情到了发痴的程度就更美了。情感强烈,发痴,就是不讲理,不合逻辑,把感情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以情为美。所谓“痴”,就是说,这种情,是超越实用理性的。如果贾宝玉选择对象,局限于实用理性,先看对方身体怎么样,能不能生孩子,绝对是不能选林黛玉的。第一,她有病,最健康的是薛宝钗。第二,脾气,林黛玉脾气可了不得,她越是喜欢你越是折磨你,整天挑剔你,整天讽刺你,弄得贾宝玉整天做检讨、赔不是。不赔不是不好,赔了不是更不好,这就是爱。有了感情就痴了、傻了,逻辑就乱了。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彼此最爱,却闹得最一塌糊涂,天天吵、天天闹。比较平静的是薛宝钗。薛宝钗非常宁静,她不痴,因此就没有情。她无所谓,看到唯一比较干净的男人被别人迷住,也不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不是感性人物,很有理性修养。这个人很漂亮,但不美。真正美的是把感情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就是林黛玉,谈恋爱到不要命的地步,这就是以情为美的典范。到这个时候,古典小说发展到了古典美的顶峰了。
从中国传奇小说来看,从武松、孙悟空的无性,到贾宝玉、林黛玉的感情至上,一步步把感情提到了更高的价值层次。从17世纪的莎士比亚到19世纪的托尔斯泰,从罗密欧、朱丽叶为情而牺牲,到安娜·卡列尼娜为情而自杀,都是同样的审美境界,把感情看得比生命更重要!这正是世界文学历史不约而同的潮流。
(录音整理:阎孟华 统稿:李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