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国强
摘 要: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对于保护耕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分析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影响因素,围绕构建多目标导向战略、健全多维度制度体系、推进土地复垦规划重构、创新现代化服务体系4个层面,探讨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创新思路,以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规划编制;目标导向;土地复垦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6-0006-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显示,“十二五”以来全国整治农用地达0.35亿hm2,建成高标准农田0.26亿hm2、补充耕地184.4万hm2,复垦历史遗留废地62.4万hm2。当前,我国已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更应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的创新,推动土地整治事业的长效发展。
1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影响因素分析
1.1 制度框架
完备的制度框架,是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核心切入点与硬性保障,若部分地区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缺乏相应制度作为支撑,将很大程度上削弱规划编制的完整性与可执行性,加大后续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我国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例如土地产权界限未得到有效厘清、群众监督权缺失等,可能引发盲目扩大用地规模、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甚至还会引起民众与政府间的矛盾冲突。
1.2 区域特性
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需要切实考虑到区域特性与地域差别,然而当前我国仍存在部分地区缺乏明确规划定位,土地整治规划中并未体现出规划目的、意义与自然现象性,使土地整治规划的适应性与可行性显著降低,加大了具体执行过程中的阻碍。
1.3 规划定位
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时,还要求切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政策与新形势发展需要,若仍秉持旧有思想观念编制规划,将动摇规划编制定位,难以为后续实践工作提供可靠指导,弱化了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效性。
1.4 数据支持
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过程中,涉及到大量数据信息,用以反映出单位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整治规划历史发展、土地使用实际情况及土地整治规划目标,确保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的现实应用价值。如果缺乏完整准确、实时更新的数据信息,缺乏科学的指标体系,信息数据分析方法滞后、评价手段单一,未将社会、生态效益纳入到数据考量范畴之中,将降低规划编制的可靠性,不利于土地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1]。
2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创新思路
2.1 构建多目标导向战略,分层落实规划编制
要想切实结合当前新常态、新要求,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有效创新,首要前提便是更新旧有编制方法,依托多目标导向战略,实现具体规划目标的统一构建与分层次落实,真正形成完备的综合规划体系。
首先,从国土空间整治规划入手,在整体层面上实现区域范围内的协同规划,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差异,落实专项整治规划,严格依据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原则推进规划的编制与落实,针对不同层次的整治目标落实与之配套的整治方法、制度体系等,进一步推动区域范围内土地资源利用的转型,实现“三生空间优化”的主体目标。
其次,从农田建设规划入手,以建设生态良田为耕地规划目标,着力延伸农田的复合功能,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行动,并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构建全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再次,从低效建设用地整治规划入手,以“破‘两难促‘双保”作为规划导向,充分利用政府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政策,构建整治规划平台,大力推进节地型建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从生态整治规划入手,应以“共生文化”与“生态文明”观作为指导纲领,加强生态线、保障线等要素的设置,在区域范围内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提高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景观生态价值。
2.2 健全多维度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公民权益
在制度体系建设层面进行创新,一方面,应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创新,为农民享有土地流转自主权、土地收益权等创设合法保障,依托法规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市场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创新推出土地使用权股份化等经营模式,明确土地权属、土地利益分配等规定,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生态良田的积极性,构建长效的农民利益驱动机制。另一方面,还应从城乡统筹规划视角入手,开展城乡户籍制度、公共福利制度的改革,将工作重心投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层面,切实解决农民就业、安置等问题,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均衡化建设发展。
2.3 推进土地复垦规划重构,妥善确定复垦目标
土地复垦规划作为土地整治规划中的要素之一,在其规划编制与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多项争议问题,如损毁土地基数界定不明、复垦对象概念差异性、复垦土地的属性与权责、复墾时间、复垦潜力评价等,加大了土地复垦规划编制的不确定性。基于此,应当着力推进土地复垦规划的重构与创新,从复垦目标的确定环节入手进行改进,提高数据来源的精确度,促进工作的进行。
以山西省为例,在确定复垦目标时应主要考量以下几种因素:一是综合考虑与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对应的用地要求,实现山西省用地需求与土地高利用率目标的兼顾。二是依据省际整体复垦规划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保障与同级用地规划得到有效衔接。三是密切结合全国整体土地整治规划,兼顾山西省采矿用地改革、工矿废弃地复垦改革试点的建设要求,保障目标贴合区域范围内损毁土地的复垦潜力。四是协调区域投资能力因素,以此规划土地整治规模、时序与布局。五是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原则,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符合土地生态阈限、环境允许限度、生态功能等,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应的兼顾[2]。
2.4 创新现代化服务体系,深化土地整治智力支持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创新还应与时代发展需求挂钩,借助科技手段、信息技术与人才力量构建现代化土地整治服务体系,为土地整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首先,从文化层面入手,拓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理论基础范畴,在原有土地利用转型理念的基础上,融入生态景观建设、社会协同治理等学科知识体系,强化土地整治规划的文化韧性。
其次,从技术层面入手,着力推动土地整治技术的研发创新,引入新型土壤环境修复、水体污染治理、农田地力提升等技术手段,推动技术标准升级,更好地为土地整治工作效率的提高创设保障。
最后,从人才层面入手,推进土地整治专业学科建设,为土地整治工作拓宽人才培养与输送渠道,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强化知识人才的实践技能,进一步依托智力支持,为土地治理行业转型提供长效驱动力,推动综合治理模式的发展。
3 结束语
我国应当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理念,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依法治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更好地实现土地整治规划目标,进一步使土地整治效益得以全面发挥。
参考文献:
[1]汤怀志,梁梦茵,范金梅,等.我国土地整治规划的发展历程、趋势与反思[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6):52-59.
[2]李文波.湖北省生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理念和思路分析——以广水市2016年杨寨镇生态土地整治试点项目为例[J]. 安徽农业科学,2018,46(16):19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