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也名
【摘 要】科创板已成功落地,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在逐步释放。对于一个交易规则和之前大不相同的新型板块,市场报以巨大热情。在此情形下,管理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及法律法规,以此来遏制相应风险状况。在这个时间段内,证券公司对科创板的推行起到了重大作用。同时,对于科创板保荐企业的尺度把控、对于科创板交易规则的解读、对于科创板权限开通的考量,短期内成为了证券公司工作的重点。
【关键词】科创板;证券公司;风险
近期,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事项——科创板,终于在万众瞩目的氛围中缓缓落地。科创板独立于现有的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并且有特殊的交易规则,注册制的试点将在该版块内进行。
科创板是我国资本市场前无古人的伟大创新,在推出過程当中,自然也遇碰到了诸多问题。由于科创板的交易规则和主板差异较大,因此随之而来的风险问题也逐渐凸显。科创板交易规则中,与主板、中小创板板块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单笔最小申报单位100股变更为单笔最小申报单位200股,在上视角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在五个交易日后将涨跌幅限制由普通的10%设改为20%。在经济整体环境偏弱,经济增长中枢下移的大环境下,牛短熊长的中国股市也许将迎来一波狂欢。鉴于市场出现大量炒作的风险不可控,上海正群交易所集中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与《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在防止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出现股价大幅波动、暴涨暴跌等风险。
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间的桥梁——证券公司,对科创板整体的风险控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证券公司对科创板风险的管理,主要有三个角度,分别来自上市公司层面、投资者适当性层面以及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层面。
一、证券公司对科创版上市企业辅导及跟投
1.1定价制度变化:以证券公司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市场化定价
科创板由于实行注册制,原先的核准方式已不再适用,因此如何保证定价的有效性是众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主要为证券公司投行)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1.1专业化定价
交易所对于本次科创板新股定价的参与者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定,IPO发行的询价对象被设定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七大类专业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的定价及询价模式,确定价格的有效性,同时鼓励相关人员参与战略配售,如上市公司高管、核心员工等,为一级市场市场引入相对较为稳定的增量资金。
1.1.2放宽战略配售
除定价机制确定外,IPO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允许被保荐公司的高管与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引入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使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增强信心,同时也有望实现新股股价在一二级市场间的平稳过渡。
1.2中介机构“保荐+跟投”
上海证权交易所于今年4月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该指引要求,发行人与其保荐机构必须在事先签署符合相关要求的战略配售协议,协议中要求保荐机构承诺按照IPO总数量的2%-5%进行跟投,锁定期限为24个月,在锁定期内相应战略投资者不得抛售相关股份。如果保荐机构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跟投,发行人应当中止发行并及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及上市公司官网上进行披露。这就意味着,保荐机构对其保荐的上市公司进行跟投是强制性的要求,不符合该项要求,即不得推进相关上市公司的保荐项目。
这项规定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了中介机构谨慎定价、审慎保荐的态度,防止证券公司子公司进行短期套利、扰乱市场秩序的冲动,同时从根本上消除了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捆绑,使发行价格虚高的情况降到最低,确保了上市公司股票定价的真实性,促进了科创板市场股票价格的稳定。目前使用跟投机制的资本市场较少,海外资本市场只有韩国引入。
二、证券公司对参与创业板投资者准入审核
由于科创板是新型板块,其交易规则与传统主板市场及中小板、创业板有重大不同,因此在科创板交易权限准入条件上及投资者适当性匹配问题上需要加大审核力度。
2.1投资者准入条件
2.1.1科创板个人投资者
对于以自然人身份参与科创板投资的个人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对其在年龄、交易经验、资产等几个维度进行准入审核。如年龄条件应限制在18周岁(含)以上,参与证券交易时间满足24个月(中国结算可查询到的首笔股票交易经历至今),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产条件(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1)投资者申请权限当日向前倒推20个交易日(即T-20日至T-1日),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日均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投资者申请权限当日向前倒推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5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4。
证券账户资产应包括AB股、优先股、港股(通过港股通买入)和新三板股份(即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应包含公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份额、贵金属资产、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对于资产量不足,实际不具备科创板交易资质但想参与该板块交易的投资者,证券公司还应该设立资产异常监控条件,如对于投资者申请权限当日向前倒推20个交易日期间,单日累计净转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者,要求投资者临柜提供资产证明,以证明账户内资产为自有资金等措施,降低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
对于科创板的交易规则及相关知识,证券公司还应当设置知识测试试题,对未通过证券公司设置的测试问卷者,应不予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1.2科创板机构投资者
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新型板块,机构投资者必然蜂拥而至,各类金融机构及其所发行产品的准入设置,也是证券公司风险把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机构投资者,知识测评同样是重要条件,在了解科创板交易的相关规则同时,还要对产品的投资范围加以限制,不可在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出现禁止参与科创板投资的字样等。
2.2适当性管理
科创板的适当性管理,务必从板块本身和投资者两方面进行审核,再将双方数据进行匹配,将适当性不相匹配的投资者设为禁入,以此降低交易风险,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利益。
2.2.1科创板适当性分析
依据公司《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科创板业务属于中高等级风险业务,相对应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应为积极型或者激进型;该板块属于权益类的投资品种;而其作为场内业务的品种,投资期限应无特定要求;由于科创板做为高风险类别的投资品种,还应对投资者的年龄加以匹配。
2.2.2投资者适当性分析及匹配要求
(1)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满足积极型及以上的,证券公司应向投资者告知适当性匹配结果,并要求投资者确认并签署相应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
(2)投资品种
投资者的拟投资品种包含权益类投资品种,证券公司应向投资者告知适当性匹配结果,并要求投资者确认并签署相应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
(3)投资期限
因科创板自身决定,对其投资期限应无特定要求,因此可以与投资者任意投资期限相匹配,故投资期限在此不作限制。
(4)年龄
投资者年龄70周岁以上(含),证券公司应当提醒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相关业务,包括打新、交易等。若证券公司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参与科创板业务,证券公司应该向投资者告知适当性匹配结果,明确表示适当性不匹配,并要求投资者确认并签署相应的警示及确认书。
三、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
在科创板的相关推行和落地实施过程中,证券公司的投资者教育尤为重要。由于我国证券行业起步较晚,导致目前市场上个人投资者数量远远多于相对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而普通的个人投资者缺乏对板块交易规则系统性的学习,这就使得在投资过程中容易出现未曾预测的风险。而对于这些投资者做好相关的投资者教育,使得投资者理解科创板交易隐藏的风险,更加科學、理性地对待科创板投资,是证券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题中之义。
证券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内容应包含以下几项:明确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等;统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中关于风险提示的指导思想;与主板一样建立科创板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评估、警示等机制;建立合理的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实施的具体时间进度表等。
相关投资者教育内容应涵盖科创板的政策解读、业务介绍、风险解析等方面,应当融入开户、交易、清算、产品推介、业务办理等各个业务流程,方式应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以及公司官方网站、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及交易系统客户端等推送内容,尽可能让更多投资者深入了解科创板,知晓相关风险。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2019.1.23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2019.4.16
[3]戴志锋《科创板给券商带来了什么》2019.2.13
[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2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