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肥东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犯罪案件6件78人,起诉6件78人,已判决5件65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及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各项制度及时上墙。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检察长办公会、扫黑除恶全院干警大会、工作推进会、案件协调会等,深入部署和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肥东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联合各单位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赴县看守所、众兴乡、陈集镇、包公镇等地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活动,为群众、看守所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参与群众800余人次。结合“美丽乡村检察行”宣传周、学雷锋活动、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等活动,联合公安、乡镇等多家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
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围绕依法办案,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精准打击恶势力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3人,跟踪监督起诉判决情况。对于黑恶案件,根据案件情况,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帮助完善证据,监督规范执法,为办理案件提质增效,截至目前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案件3件。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势力案件及时起诉,确保依法受到应有惩处。此外,通过检察长及分管院领导领办案件,加强办案人员责任心,扩大办案效果。
加强沟通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落实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就该院办理的5件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提请县扫黑办召集专家组和公安、法院等办案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案件质量和打击效果。提请县有关部门牵头成立快速高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领导组,及时制定出台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综合保障和会议四个机制,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尺度,统一处置,确保专项斗爭取得实际成效。(文/洪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