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洲
(江苏省水利厅,210029,南京)
江苏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下游,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但又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地带,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水生态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特殊的省情水情,决定水资源管理工作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江苏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2017年增长6.7%的情况下,全社会用水总量比控制目标低57.49亿m3;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0.2%、21.9%;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1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8.3%,各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结合省情水情,江苏将以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管控目标,紧扣“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生态治水”三大重点,充分利用考核、改革、试点等水资源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水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江苏既有长江、淮河和太湖、洪泽湖等大江大河大湖,又地处平原河网,分水技术复杂。“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要求必须守住底线、看住上线、严控红线。
平原水网地区应主要以生态水位为管控指标。目前江苏已公布第一批不牢河、中运河等8条河道和洪泽湖、骆马湖等8个湖(库)的生态水位。下一步将深入研究平原水网地区生态流量(水位)确定技术方法,组织市县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水位)确定,制定保障措施和管控政策,在水利工程调度和水资源管理中,通过严控取用水、优化调度等综合措施,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
强化省、市、县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强化红线刚性约束。继续优化地表、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等水源配置,以及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结构。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地区实施综合治理和预警机制。将太湖、淮河、沂河、沭河等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市县行政区,有条件的落实到重点取用水户和取水口门。积极推进省内跨行政区水量分配工作,争取利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占全省80%比例的跨行政区骨干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将用水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和河湖,形成较为健全的管控体系。
以落实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重点,制定实施《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取、用、耗、排的全过程取用水管控体系。严格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落实节水评价等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类载体,有效提升用水效率。到2022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4亿m3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1%、2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2以上。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核查登记,2020年完成整改提升,将核查登记成果落到“水利一张图”上,并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河湖水量分配方案有机结合,强化管控。
建立重点取水口监管名录,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明确各重点取水口的允许取水量,健全取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抽查取水口管理落实情况。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定严格把关,充分考虑节水评价等新要求。强化取水许可审查、审批、验收、发证、延续、注销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探索试点“区域水资源论证+水效控制”等制度。
按照“苏南禁采、苏中苏北控采”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设,建立地下水监测预警机制,对超总量控制指标、超地下水水位禁采红线的,实行区域新增取用地下水限批。继续推进地下水压采,2020年前长江以北8个市完成封井5 726眼任务,建立封井数据库并通过第三方核查等方式确保压采实效。严控新增地下水水井,原则上新增地下水仅限用于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特种行业。对保留深井全面落实“四个一”管理,年取水5万m3以上的全面实施在线监控。
针对平原水网地区特点,制定全省重点河流市际监测断面方案,对跨市界水量(水位)等水文指标进行监测,强化南水北调、引江济太、江水东引等跨流域调水干线取用水监管,形成具有平原水网地区特色的水量管控模式。
作为水利部确定的试点省份,江苏将先行先试,按照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标准,与省政府政务服务、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等有机融合,及时掌握取水许可发证信息,并与河湖水量分配指标等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以取水许可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充分融合水资源管理各业务系统,实现水资源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组织开展生态河湖建设情况评估,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形成动态评估机制。制定发布《生态河湖评价规范》的地方标准,组织对全省32条流域性河道、11个省管湖泊全面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大力打造生态河湖样板工程,为全省提供示范引领。
以县域为单位,选择典型河湖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和保护示范,推进区域连片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形成规模效应。系统化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蓝藻打捞、湖泛巡查、生态清淤等水利综合措施,落实国务院“两个确保”的要求。
目前江苏省97个县城以上水源地已全部完成达标建设。下一步继续推进其他水源地达标建设,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形成“双源供水”和互济互补的格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水源地长效管护与标准化管理,建立水源地长效管护评估机制。建成并运行全省水源地信息共享平台,对县城以上水源地全部实施监控,实时掌握水质状况。
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鸟瞰图
充分利用考核、改革、试点等机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
发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水量分配与落实、取用水监管、生态流量管控等工作,纳入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江苏省已建立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10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平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积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合理确定税额标准,实行差别化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政策,用好价格杠杆。以水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取用水规范化管理,强化取水计量安装,非农业取水要达到98%以上,农业取水总量60%纳入在线监控。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计量设施检定校验,确保取水计量准确。
江苏省对省级以上节水型载体按80%征收水资源费,极大促进了全社会主动节水。在水资源税改革等政策中,进一步研究水资源税合理返还、奖补等政策。对省级以上节水型载体、取用水管理规范、计量设施准确稳定的取用水户给予优惠,对节水技改给予资金扶持,在机制上推动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的转变。
做好新形势下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事关水利改革发展大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江苏省将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认真落实水利部“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目标要求,攻坚克难,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