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玥 张绍冬
(1.山西财经大学;2.太原市通达运输代理总公司)
《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厥成”中,“虞”“芮”二国之地望,历史上长期以来存在两种说法:一种认为皆在山西境内,虞国在平陆,芮国在芮城。这种说法流传最广。平陆县至今还遗存有二君祠以纪念虞芮争讼让田之事,为当地政府重点保护文物。另一种说法认为,芮国在“同之冯翊”,即今陕西大荔、朝邑县一带。今人齐思和、刘毓庆二位先生已从历史地理的角度考证上述二说之误,并提出“陕西陇县”说,令人耳目一新。但笔者在考察有关地理文献后发现,“陕西陇县”说也是值得商榷的。“虞”“芮”二国应当在今甘肃省华亭县境内。
考定“虞”“芮”二国地望,需对有关二国地理考证之旧说做一简单回顾。
“平陆—芮城”说,源自唐·李泰《括地志》:
故虞城,在陕州河北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郦元注《水经》云:軨桥东北有虞城,尧以女嫔于虞之地也。
间原在河北县西六十五里。
故芮城,在芮城县西二十里。古芮国也。晋《太康地记》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1](唐)李泰等著.贺次君辑校.括地志辑校.中华书局,1980.(P114-115)。
李氏以“间原”为《诗》“虞芮质厥成”中争讼之地。贺次君《括地志辑校》谓张守节《史记正义》引文“虞山之上”下有“古虞国也”四字,无郦元注《水经》文。这大概是过去关于“虞”“芮”地望最流行的的说法,然而考之相关史料和今人观点,在“争讼”的前提下,此说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作为确定“虞芮”地望的证据不充分。
《毛传》和《史记》均明确“虞、芮争讼让田”是文王时事。
《毛传》: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竟,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之君,感而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让,以其所争田为间田而退。天下闻之而归者,四十馀国[1]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P993-994)。
《史记·周本纪》: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2](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1959.(P117)。
《括地志》之故虞城,即班固《汉书·地理志》之吴城:
河东郡:大阳,吴山在西,上有吴城,周武王封太伯后于此,是为虞公,为晋所灭[3](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1962.(P1550)。
然而班固并未提到吴城就是“争讼”时之虞国。《括地志》虽提及“故虞城”及“间原”,但只有《史记正义》所引之“古虞国”、《毛传》所载之“争讼”意指“故虞城”就是“争讼”之虞国。因此,李氏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此“虞芮”就是文王时之“虞芮”。齐思和先生认为此“故虞城”为“春秋之虞,非周初之虞”。本文认同齐先生的观点。
其二,与“争讼”之事理亦难相符。
齐思和《西周地理考》:“平陆距岐山,远在数百里之外,是时周室初兴,崇、墉未服,声威所及,恐不能若是之远。”[4]齐思和著.中国史探研.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P76)
刘毓庆《诗经图注》:“若虞、芮在山西南部,则去文王所在之岐周约五百里之遥,中隔黄河、洛水、泾水,二国之人何故跋山涉水行如此之远找文王断案?”[5]刘毓庆著.诗经图注(雅颂).台湾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P345)
因此,“平陆—芮城”说显然是有疑问的。
明确记载“芮”在冯翊者,最早见于《汉书·地理志》:
左冯翊:临晋,故大荔,秦获之,更名。有河水祠。芮乡,故芮国[6](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1962.(P1545)。
但是这个“芮国”是不是争讼时的芮国也是有疑问的。首先,班固并未说明此芮国就是虞芮争讼时之芮。其次,从地理的角度看也有问题。刘毓庆先生认为:“若芮国在陕西大荔,则虞、芮中隔黄河,又岂能有争田冲突?”今按:“冯翊”之说,张守节《史记正义》已辩明其非,宋以后即鲜有从者,兹不详述。
《括地志》以平陆之虞为古虞国,后世《诗》家不加详辨,讹误流传了千余年。今人齐思和、刘毓庆二位先生力辩诸说之误,均以为“虞”“芮”当在今陕西陇县境内。齐先生云:“余考古虞本在今陇县境,汉之汧县也”“《地理志》:‘芮水出西北,东流泾。’是虞、芮同在陇县,地相毗连。地在岐山西北,古之虞、芮,当即在是”。刘先生云:“窃疑虞、芮古地当在陕西陇县的吴山、芮水一带。《汉书·地理志·右扶风》记汧县有吴山。吴、虞古音相通。《诗经·丝衣》:‘不吴不敖’,《史记·孝武本纪》引作‘不虞不敖’。周掌山泽之官,《周礼》称‘虞’,金文则作‘吴’。《汉志》的‘吴山’,《周语》正作‘虞山’。吴山今名陇山,在今陕西陇县与千阳县境内。《周礼·夏官·职方氏》言:‘雍州其川泾芮。’《地理志》说:‘芮水出汧县西北’,其发源也在陇县。虞、芮二国当因虞山、芮水而得名。二国连壤,且与岐周为邻,文王质其成,于理为顺。”[1]刘毓庆著.诗经图注(雅颂).台湾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P345)
“陇县”说显然比过去的说法更加令人信服。笔者按照二位先生的思路试图考证“虞”“芮”二国的位置,但查阅方志文献时却发现,“陇县”说似乎也站不住脚。
先来看芮水。按《地理志》所言,是出自“汧县西北”,实际上此水不是芮水,而是汧水。清顺治间,甘肃省崇信县知县武全文有《汭源辨》一文云:“今考陇州诸水,皆由汧入渭,不与泾通,此不待辨而知其与汭无涉也。”[2](民国)郑震谷等修.幸邦隆总纂.华亭县志(民国二十二年石印).1976.(P540)这也就是说,陇州境内,并没有一条叫汭水的河流。真正的汭水,应当在今甘肃境内,源出华亭县西南之陇山。
清·乾隆甘肃省《泾州志·山川》:
汭水在西南,自崇信界来,发源华亭县湫头山之朝那湫,东至泾宫山下,与泾合流入渭[3](清)张延福纂修.泾州志.乾隆十八年抄本.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0.(P46)。
民国甘肃《华亭县志》:
华亭之水,统名汭水,发源地皆在小陇山[2](P77)。
明·王宁《穷汭记》:
汭在华亭城东三里,乃两水合流,而其北源西出小陇山之马峡,俗呼北河;南源西出陇山之仙姑峪,俗呼南河。北河环朝那山前,盖山有古朝那王庙,其西北有湫,东去县东三里而别称为雨山。南源环王母山,山巅有古王母宫,东去四里,别称为仪山,俗呼为回头山。仪州实以是名也。仪、雨两山南北对峙,豁开如门,故两水合而东流,名之曰汭也。又二水交流而下,亦专名为汭也[2](P517)。
再来看虞山,《汭源辨》:
吴山即陇山,华亭与陇州山连壤,接界内诸山皆属陇,又曰小陇山。
清·乾隆陕西省《陇州续志·方舆·山川》“吴岳”条:
州南七十里。《禹贡》“导岍及岐”,孔《疏》云:“吴岳在扶风汧县西,古文以为岍山。”《汉书·郡国志》:“汧县有吴岳山,别名吴山。”《水经注》:“汧水发南山西侧,俗以此为吴山。三峰霞举,叠秀云天,崩峦倾反,山顶相捍,望之常有落势。《国语》所谓虞者也”……窃谓吴山,《汉志》虽云在县西,而冈峦绵亘,延及其南,与岳山只是一山,自周尊岍山曰岳山,俗又谓之吴山,或又合称吴岳,而岍山之名遂隐。其实此二山者,《周礼》总谓之岳山,《禹贡》总谓之岍山,当以《汉志》为正。今考吴山,西连关、陇、岍、慈诸山,则《禹贡》所云“导岍”,自应指目大概。
吴山实为西北诸山之纲纪,众水之统宗,宜乎巃嵸屼峍,与太华相伯仲,而膺西岳之显号。飨历代之明禋,为秦中巨镇也夫[4](清)吴炳纂辑.陇州续志.乾隆三十一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P75-78)。
《读史方舆纪要·凤翔府·陇州》“陇山”条:
小陇山在州西八十里。一名关山,以近陇关而名也。山长八十里,路通临巩,为秦、凤要害。其顶,即分水岭。
“岳山”条:其实吴山在州西,而岳山在州南也[5](清)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P2655)。
综上,华亭县境内诸山,皆属吴山。因此,“虞”“芮”得名之吴山、汭水,均应在今甘肃华亭县境内,而建国后修《华亭县志》,亦指明华亭为古芮国所在地。
《诗经·大雅·绵》“虞芮质其成,文王蹶蹶生”句,理解其含义之关键在“质”字,《说文》作“以物相赘”。又有盟约之义,《左传·哀公二十年》:“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今按:“质”字,当依《广雅》解作“定”。《史记·周本纪》载文王“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需要注意的是,此“受命”是受商王朝之任命得以专征伐,不是后来宣传的受天命作周之年。《竹书纪年·纣王三十三年》:“密人降于周,师遂迁于程。王锡命西伯得专征伐。”沈约注:“文王九年,大统未集。盖得专征伐,受命自此年始。”[1](梁)沈约注,竹书纪年.文渊阁《四库》本(第 0303 册).P0021b.宋·王十朋《梅溪前集·武王论》:“文王非受命于天,受命于商也。文王自羑里之囚还,而纣以弓矢斧钺赐之,使得专征伐。自是而后,文王始居方伯连师之职,五侯九伯得以征之,于是有遏密、伐莒、戡黎之事。自受专征之命,至九年而卒。然则文王受命者,是受商命以专征伐,非受天命以自王也。”[2](宋)王十朋.梅溪前集.文渊阁《四库》本(第 1151 册).(P202-203)
受命于商,是说此时周虽有翦商之志,但实力尚不足以与商抗衡,仍需韬光养晦,故不敢宣称受天之命。但是,这对周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战略形势自此以后发生重大变化,周开始征伐诸侯直至灭商。受命于商,不是受天命作周,则“虞芮质其成”就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文王平二国争讼。《周本纪》记载文王“受命”之年“质虞芮”后的事件,次年伐犬戎,三年伐密须,四年败耆国,五年伐邘,六年伐崇作丰,均与“受命”征伐有关。从逻辑上讲,“质虞芮”也应与之有关。我们可以从商周之际的形势来理解这一事件。
商周时期地图
如上图,“虞”“芮”二国的位置,大致在密西北、犬戎西南一带,与犬戎、密等国均在周方国西北。《周本纪》记载的征伐顺序,是先犬戎而后密。从“争讼让田”事,我们基本可以确定,虞、芮二国有可能在文王受命于商之年臣服于周,或与周缔结盟约,从而确立和睦的关系。然后,向北征伐犬戎。从军事地理的角度,“质虞芮”,既可钳制密,又为讨伐犬戎作准备。与“虞”“芮”二国交好,对于周方国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以之为根据地,讨伐犬戎、密须之后,周之西北局势稳定,免除了后顾之忧,文王才可以专心东进,实现翦商之志。
旧说以为虞芮在山西者,主要是从赞美文王德化的角度解《诗》,忽视了对于历史事件、地理背景等客观因素的考虑,因而结论往往失之牵合。“陇县”说之误,则是没有考虑到商周之际的战略形势。因此,笔者认为,“虞”“芮”二国地望,皆应当在今甘肃华亭县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