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伟
“蒲利强,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依法没收其退赔的受贿所得赃款58.2万元……”7月10日,剑阁县人民法院一审对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被告人蒲利强、陈兵以及犯行贿罪的被告人陈某等依法公开宣判,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蒲利强这个曾经在部队英勇立功的转业干部,何以身陷囹圄、满腹悔恨?事情还得从一份审计报告说起。去年1月,成都市审计局向剑阁县纪委监委移交了一份关于该县2012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相关问题线索,指出“部分项目尚未实施”。
“项目不是早就验收合格了吗?”一头雾水的剑阁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初核。半个月后,相关违纪人员和部分违纪违法事实被锁定。2018年3月7日和8日,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蒲利强和工程施工老板陈某相继被采取留置措施。在强大的纪律和法律震慑下,案件很快取得突破。
2010年7月,剑阁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工作启动,项目被指定由蒲利強负责、由规划股股长陈兵具体承办。曾在剑阁县实施过项目的陈某得知这一消息,找到蒲利强等人许以利益,意图“拿下”该项目。
作为具体承办人,早在招投标程序启动前,陈兵就发现项目存在将灾后重建已复垦面积纳入规划的情况。然而,脑袋里满是陈某许下的承诺,蒲利强、陈兵等人不惜修改标书以达到招投标程序如期启动的目的。经蒲利强等人“指定”,陈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
当时,虽还未取得合格证,工程却在不断推进,蒲利强等人亦不断违规支出工程款。陈某对蒲利强等人“两肋插刀”式的“支持”自然心领神会,各种“表示”和“意思”不断送出。
2012年7月,陈某邀约蒲利强在剑阁县某茶楼见面,以给蒲的儿子包升学红包为名送出1.5万元;两个月后,陈某以感谢蒲利强帮助出具监理报告为名送出1.5万元;2013年3月,陈某在成都某宾馆送给蒲利强10万元……
贿款虽然源源不断,蒲利强却觉得“零零碎碎的,不如来个痛快的”。他遂以借款为名索贿。2016年11月,蒲利强以“战友急需用钱”的名义,向陈某“借”了6.5万元。见陈某很“痛快”,蒲利强决定趁来年春节期间项目最后一笔款项拨付之机再“借”一笔。这一次,蒲利强“借”到了11万元。据统计,蒲利强在6年时间内累计受贿索贿9次40余万元。在那期间,陈兵亦收到15万元贿款。
得到好处的蒲利强和陈兵,除在招投标、实施和拨款环节“关照”陈某外,又利用各种手段推动尚未竣工的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实施不足100天,复核工作启动。蒲利强等人为顺利“通关”,决定双管齐下、双向用力,即向下,买通基层国土所干部,虚造农户签字验收资料;向上,围猎验收人员,让验收“走个形式”了结。最终,几波验收组人员均按照蒲利强等人提前准备好的验收路线,走马观花做完了验收,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2018年5月29日,剑阁县纪委监委给予蒲利强、陈兵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他违纪违法公职人员亦被处理。工程老板陈某以涉嫌行贿罪,被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纵观整个项目的流程,实质上是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与不法商人打‘和牌。项目全程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且封闭的利益链条。”该案是剑阁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首例对行贿受贿人员同步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起诉的案件。剑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母雪龙说:“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让行贿者没有市场,也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要常存党纪法纪敬畏之心,自觉纯净朋友圈、生活圈,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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